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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2日 星期一

Democracy may not be the mountaintop, but it's still way higher than all other alternatives

日前蔡正元前立委在臉書發表了一段「民主不是頂點」的文章,水準之低落,讓人咋舌。



蔡正元這個信用破產的傢伙,沒什麼值得討論的地方,然而,他這篇文章的論點,卻是我長久以來,在和他人討論政治制度的時候,老會遇到的問題。更進一步地去思索,這個問題,其實很大部分,是關乎我們對於「好」的認知,很有重新定義的必要。

我其實同意民主不是一個總是會帶來效率、穩定或經濟成長這些事情的政治體制。借用蔡正元的例子,Donald Trump如果真的當選美國總統,那的確是一場笑話。一個極端保守反動的歧視者,變成民主大國的領導者,很難說是民主的成功。

這也反映了民主制度根深蒂固的一個問題:「理性深入思考的難度的確很高」。有太多實驗數據告訴我們,選民投票時常常是根據情緒、第一印象等相對不可靠的東西做決定。而深入思考不但需要訓練、充足的資訊和背景知識,更需要足夠的時候去消化吸收這些東西。即使有了這些條件,身為選民,我們都還是會常常做出錯誤判斷。

而且即使社會上有一部分人有這樣的能力,民主都不一定有辦法做出正確的選擇。因為在多數決的體制下,有辦法做出這樣選擇的人,得是多數才有辦法取得主導權。像是臺灣民主運動經過這麼久,才終於幹倒了國民黨,完成政黨與國會輪替,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然而即使民主可能會有暫時的「不好」、暫時出現選民做出錯誤選擇的結果,但它卻有兩個完全無法取代的好處,第一是在票票等值的情況下,它是最有機會照顧到最多人聲音的一種制度,所謂的往中間靠攏,就是這個意思。但非民主機制,卻很容易使政府和體制成為流於少數人掌控,只照顧某些人利益的怪獸。

民主的第二個好處,是它具有非常強大的自我修正功能。這個修正有時可能頗為緩慢,但修正過程要付出的代價,卻相對小很多。美國人就算真的選出Donald Trump當總統,四年以後他們就有機會修正這個決定,最晚八年,Trump就一定要走入歷史。

而臺灣從有總統直選以來,也是歷經了好長一段時間,才有了陳水扁當總統,然後過了更長一段時間,才有辦法做到國會政黨輪替,把幾乎可算萬惡淵藪的國民黨打得體無完膚。

自我修正的時間很長。可是這個修正的過程,我們付出的代價卻很小。即使是發生像洪仲丘、太陽花這些重大社會事件,比起在獨裁或威權政體底下,動輒要革命、要坐黑牢、要被暗殺滅門等狀況,這個代價實在小得多。

而事實上,我根本不認為這世界上有什麼穩定的「好」政治體制。政治就是要保留相當程度的變動性,才能不斷追著世代的潮流、進步的思想、科技的進展和人們生活型態與文化的改變,做出修正。

民主的確不能保證永遠會產生穩定的政府和能幹的領導階層,但不民主的制度,在長時間之後,卻幾乎可以保證會有不能幹的領導階層和動亂的政府,且修正代價極為高昂。中國和歐洲歷史教訓歷歷在目,難到還不夠清楚明白?

是以在我看來,一個真正好的體制,必須是一個能夠保持彈性,不斷被修正的體制。它不保證能讓人民做出正確決定,何況正確決定常常是關乎到價值觀與切入角度的問題,而沒有一個客觀標準。

但民主體制可以讓我們相對輕易的自我修正,這個過程,和科學方法非常類似。而科學方法,也是我認為當今世上,最reliable的東西。

所以,我們當然沒有理由放棄民主。我們要做的,是想辦法讓每個選民,都能更理性、更有知識、更能思考且更願意參與公眾事務的辯論。

這也是我說了大概一百次,一開始讓我寫這個部落格的原因。我相信empowerment,也相信藉由寫下我的思考流程,可以刺激大家和我一起想問題。

常看這個部落格的朋友,一定還是可以嗅到我文章裡的elitism。但我始終相信,真正的power,是給予你去serve、去empower別人的能力,而不是給予你去rule別人的能力。所以真正的elite,是要把知識散播出去、教會其他人去思考的人,而不是關起門來,覺得自己素質最高、最能幹,I know better我最強,你們的命運都由我決定的人。

我認為我可以serve的事,是分享我懂的知識和分析方法,以及我產生我價值觀的方式。

而我也相信,每個人在某個領域,一定都有自己的專才,算得上是菁英。大家要做的事,也就只是找到自己願意serve的事情,多花一點點時間,empower其他人,讓我們的民主體制可以運轉得更順暢、更有深度一些。

即使是蔡正元這樣的人,也是有他可以serve的事。譬如我覺得,他可以繼續用他的言論自由,發表垃圾文章,讓我們知道,國民黨就是這麼垃圾的一個黨。畢竟,這麼廢的文章,我看一般人還真寫不出來,這部分他絕對可以算是精英。

這也是一直種散播知識、一種讓你知道投票時該怎麼選的empowerment,不是嗎?

2015年11月10日 星期二

A piece of shit who's no president

To me, the so-called 1992 Consensus is just a lie. 

KMT wrapped it with some fancy words so it became a "masterpiece of ambiguity".

But the "historical handshake" which took place last Saturday has shaken the ambiguity out. 

After the masterpiece of ambiguity lost its sweet cover, the lie revealed.

That's what happened last Saturday in Singapore. And Mr. Ma the Mischievous is too dumb to realise that his trick can no longer fool Taiwanese.

Our president is a representative of our country. But when he gives no shit to our country's benefits, and only represents other country's merits, he's no president. 

He's just a piece of shit which deserves no respect.

2015年7月29日 星期三

Dictator to be?

讓我們回顧一下柯文哲市長,一開始是怎麼踏上選市長這條路的。

那時候,柯文哲因為幾張發票,被各個國家機關調查,加上後來的愛滋器捐案,鬧得沸沸揚揚,讓本來就因為敢於直言,而很有媒體效果的他,在媒體上獲得了更多的曝光機會。

這些事件,不斷讓我們見識到我們國家,許多制度上的問題,以及國家機器失能與濫權的嚴重程度。

當時的柯文哲,曾經表示:「如果大家都覺得我來選或我來做比較好,那我就跳出來做。」

後來決定參選的柯文哲,也的確提出了許多讓人相當認同的理念,譬如像是公開透明、要將許多政府的作為制度化,還有所謂的「要建立一個用常識可以理解的國家」。

這些都是正確的方向,其中某些部分,柯文哲也的確有在執行,是以,他的臺北市長做到現在,我認為仍是相當不錯的。

可是柯文哲似乎忘記了最當初他會出來選舉的理由。那時候有多少人,為了他連續被國家力量惡搞,而替他感到憤怒?又有多少人,是因為相信他經歷過這些之後,對於政府濫權而導致的國家暴力,會更有警惕,而相信他能夠讓臺北市更進步?一定也有很多人,是相信他的SOP論,認為他會以SOP去規範政府濫權,所以才決定支持他的。

結果在7月23日,一群抗議課綱微調的學生,與採訪的記者,衝入教育部長室之後,柯文哲的一連串發言,卻讓我很懷疑,他真的對政府濫權是有戒心的嗎?他真的明白國家暴力的可怕嗎?

最一開始的時候,柯文哲說:「我認為台北市政府處理沒什麼疏失,就我聽到邱豐光局長說法,學生當時是回馬槍衝回去,這是無法預料的突發狀況,警察才以現行犯處理。未來將和警政署討論SOP,未來即使沒有辦法應付百分之百,也能處理八成。」



接著在被問到會不會懲處這次的現場指揮官,中正一分局的副局長張奇文,他又說:「這次不會」,且這次張奇文的責任,柯文哲會「替他扛住」。




必須注意的是,這些都是在柯文哲啟動調查,按照程序處理這件事情之前,就說出的話。但他同時也發表聲明稿,表示:

「媒體記者本於採訪之職,於陳抗現場進行採訪工作,乃受憲法保障之自由。我對於昨晚臺北市警察局在過程中,侵犯記者採訪自由一事致歉。」

「昨日教育部衝突現場,因事件緊急未能依SOP進行」



這之間的矛盾,實在讓人不解。

若是說臺北市政府沒有疏失,那你為什麼要為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侵犯記者採訪自由一事致歉?

如果臺北市政府沒有疏失,那因事件緊急未能依SOP進行,算是什麼?

當張奇文在顯然知到記者身份的情況下,下令禁止記者採訪,且沒收學生手機,意圖搶走公民記者的相機,然後中正一分局的幹部,還接受政論節目call out,大剌剌的說謊,說無法辨別記者身份,請問一下柯市長,您是視障了,還是聽障了,會認為這是意識形態之爭,不應該要求警察負責?

話又說回來,法治時代了,如果張奇文沒有責任,那自然沒有誰扛責任的問題。可是若他有責任,你不按照制度走,要替他扛,這是什麼樣的護短心態?這是一個不斷強調SOP的人,應該做的事情嗎?

最讓我憤怒的,還是柯文哲對於警方使用束帶、給學生上手銬,對學生粗暴對待、沒收學生能收集證據自保的手機的狀況,居然不置一詞。這個,就是你對於人權的看法嗎?

我們先不說記者或學生的行為,正當性足不足夠,在我看來,從318之後,警察處理這些事情,都是有SOP。他們的SOP,就是先趕記者,把抗議群眾可以用來錄音、錄影的器具都先排除,這樣一來,警察不論如何執法,就都不會有事了。

這個就是最標準的,由權力不對等,所造成的國家暴力。我一直都非常痛恨這類的政府濫權、國家暴力,因為在國家強大的力量下,個人是幾乎沒有抵抗力的。

今天學生和記者,不論有沒有違法,請問警察憑什麼沒收他們的私人物品?憑什麼不讓他們記錄下警察如何執法?倘若警察今天沒收手機之後,像太陽花學運時一樣,把學生拖去痛扁一頓,這時候你要怎麼收集證據呢?事實上,今天就有一個公民記者,控訴警察打他後腦。但是在沒有影像為證的情況下,我們要怎麼知道,到底這是真是假,以及若此事為真,打他的警察是誰?

318學運過後,我們看到的是,即使那幾個少數有被拍到照片的打人警察,都還是無法被揪出來,讓他們獲得應有的懲罰。但是學生卻是一個一個的被起訴。這個,就是權力不對等的可怕。

而柯文哲,對於政府不當執行公權力的部分,卻隻字未提。

我一直認為,法律之所以存在,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盡量去限縮政府的權力,不讓政府濫權的情形發生。法律沒允許你做的,身為當權者,就是不准做。這樣才能確保沒有權力的民眾,不會被國家暴力給侵犯,而毫無抗能力。

柯文哲曾經親身嚐過這種政府濫權、國家暴力的苦果。所以我一直覺得他會對這部分更加小心。

當他說出要在交通違規熱點設置監視器,甚至想要因為自己做事方便,而修改法律的時候,我只當他法治觀念太差,人權素養不足。

但這次事件,柯文哲到目前為止的處理方法,還有對於國家暴力未置一詞的表現,讓我不得不認為,柯文哲市長,你在乎的,並不是國家暴力,而是「國家暴力侵犯到我」,所以只要權力是由你掌控,政府濫權的受害對象不是我,那就沒問題。至於侵犯到別人,關我屁事?

柯文哲市長,在這次的事件裡,你讓人看到,你是一個護短的市長,是一個不在乎人權的市長,是一個不遵照體制的市長,更是一個沒有法治觀念的市長。

你的表現,讓人失望。失望得令人憤怒。

法治,不是你統治的工具,是用來限縮你權力的武器。

如果你不學會這一點,那個會為了「護國五張椅」把你抓去約談的政府、那個會搞出228,讓你失去爺爺的,我們奮力想打倒的政府,很可能有一天,還會再回來。

而且這次,坐在那個政府領導者位置上的人,可能就是你。

2015年7月6日 星期一

You think you understand dust explosion. But do you? (2) - How exactly does dust explosion occur?

話先說這前頭,在處理八仙塵爆這個事件上,這一篇一點都不重要,因為這篇要來講一講,到底什麼是粉塵爆炸,以及他是如何產生的。而如上篇所述,我認為防止悲劇是屬於公安做為,背後的科學反而沒那麼重要。

寫這篇,主要是要說明粉塵爆炸這個概念,到底有多不常識,還有為什麼判斷當下會不會發生爆炸,已經遠超出普通教育可以處理的範圍。真的要仔細研究這個主題,可以寫一本書了,所以這裡我只針對一些最基本的概念,說明一下。

粉塵爆炸,顧名思義,就是一堆細細小小的粉塵,在空中發生爆炸。在物理上,爆炸是一個不太容易定義的概念。也因為這樣,所以網路上有很多似是而非的說法,譬如說像下面這一段,就是不正確的觀念:




以定義上來講,爆炸指的是很大量的位能(pothential energy),在極短時間內,被轉換成工作能(work)的一個現象。這樣大量的能量釋出,會使得物體的分子,在一瞬間獲得能量,讓分子間的間距迅速拉開,導致體積大幅增加。大家一定都喝過可樂,把可樂打開的時候,會有氣泡一直冒出來,如果搖一搖,更會連著液體一起噴出來,那是被高壓力溶在可樂裡的二氧化碳,快速汽化,導致體積增加,於是跑出來的現象。更極端一點的例子,是曼托珠丟可樂,導致快速氣化,氣體體積大幅增加,塑膠瓶身強度不夠,所以瓶子會爆開。

可是如果今天這個瓶子夠堅固,氣體獲得能量造成的壓力,不足以把瓶子撐破,體積就不會增加,反而是瓶內壓力會大幅上升。譬如你把籃球充氣,籃球會鼓起到一個程度,變得硬硬的,之後再充氣,除非充爆籃球,不然便是體積不變,但籃球裡面壓力變大的狀況。

所以,體積增加,並不是爆炸的一個必要條件。壓力增加也不是。哪一個狀況會發生,得視情況而定。我個人比較不喜歡固定體積的概念,也就是「爆炸是一個,當發生在固定體積時,會讓壓力急速且大幅增加的一種,在極短時間內發生的超劇烈放熱化學反應(exthothermic reaction)」這樣的闡述方式。

至於體積增加這個角度,則比較和我胃口。這是因為,爆炸的其中一個特色,就是由於體積快速增加,產生所謂的shock wave(抱歉我真的不知道這個的中文是什麼)。你在電影裡,看到爆炸的時候,東西會飛走,主角會被震飛(雖然很神奇的都不會死),那基本上就是shock wave造成的。或許你可以把它想成一團快速變大的空氣,朝你撞過來,把你彈飛,可能會比較容易理解。

所以說爆炸必須要在密閉空間發生,是不正確的認知。而粉塵的密度,也不能這樣一概而論。後面這點,下面的文章會有比較詳細的說明,不過這裡我們暫且壓下,先處裡其他部份。
爆炸定義的模糊,會讓討論變得太複雜。是以接下來,為了討論方便,我們就先把爆炸限縮成是一個「在極短時間內,大量工作能被釋放」的一個現象。

由於上面那個定義,在量上(magnitude),並沒有給一個精確的定義,所以很多人會爭論,體積增加,或著壓力增加,要到什麼快到程度,以及要劇烈到什麼程度,才算爆炸。

但這在八仙粉塵爆炸這個例子上,並不是太重要的爭論,因為不管你是否把那個現象的強度當作爆炸,他產生的基本原理,都是一樣的。而且我也不相信你有辦法透過影片,就看出當時體積增加的強度。

回到正題。

粉塵爆炸發生的原因,絕大多數是由燃燒所造成。而燃燒,是一個極劇烈的氧化還原反應,所以你也可以把粉塵爆炸,看成是一個在極短時間內發生的,一連串失控的氧化還原反應。

那要什麼在條件下,才有可能發生一個「極短時間內可以釋放大量能量」的氧化還原反應呢?

首先當然就是要有能量來源,去引發這個反應,這個過程叫做引燃(ignition)。

每個東西,依其性質不同,會有不同的引燃溫度,我們稱之為最低引燃溫度(Ignition temperature)。這個最低引燃溫度通常是在實驗室裡測出來的,也就是說,他是在一個控制良好的環境裡面(溫度、濕度、壓力、粉塵濃度、粉塵顆粒大小等),利用像是加熱到一定溫度的金屬板之類的東西,來測試能否產生一開始,讓空氣和粉塵產生足夠強的碰撞,造成引燃的實驗。因此,在嘗試把這個結果給轉換到現實生活中時,必須注意,即使是同一個東西,像是同樣是玉米粉,其最低引燃溫度,會因為外在環境的改變,而發生變化。而不同物質間,即使在實驗室裡,最低引燃溫度,差到好幾百度,有是常有的事。

除了直接引燃的最低引燃溫度之外,還另一種溫度也必須注意,我們叫做悶燒溫度(Smouldering temperature)。我想大家應該都看過木炭燃燒,那種很慢很慢,沒有火焰的燃燒吧?一般有火焰的燃燒,燒的是被熱直接氣化的木頭,也就是木頭成份中,形成氣體的部分。而沒有火焰,像是木炭那樣的無焰燃燒,燒的則是剩下沒有氣化的部分,也就是直接燒固體。

這種固態的東西,直接被降解的過程,我們叫做熱降解(Pyrolysis)。熱降解這個過程,本身是不需要消耗氧氣的。會消耗氧氣,是等到熱降解產生之後,物體被降解成可燃燒的氣體,這些氣體,和氧氣作用,才會形成浩氧的燃燒。而留下來的固體,通常都是一些碳的聚合物,這些剩下的探,燒得很慢,但也燒得很久,這個就叫做悶燒。

能夠產生悶燒的物質,通常都有很多小孔,可以讓氧氣流過,增加接觸面積,也保留氧氣。點燃的香煙,也是屬於無焰燃燒的一種。

這種無焰悶燒,在某些情況下,也可以點燃粉塵,不過不是像引燃那種方式。想像一下,如果今天漫天落下的粉塵,完全蓋住了一根還未熄滅,掉在地上的香菸。這根香菸,在仍可以接觸到樣氧氣的情況下,就被悶在裡頭慢慢燒。這個時候,由於外面這一層粉塵,就形成了很好的隔熱層,讓熱能在裡頭快速累積。在這樣的情況下,這些粉塵,就會被以相對較的一的溫度給點燃,點燃之後,就有了火源,於是就能快速引燃空中的粉塵,形成粉塵爆炸。

是以,通常悶燒溫度,會比最低引燃溫度還要來得低,有時候低上一兩百度,都沒問題。網路上有些人說,香菸是點不燃粉塵的,這是一個非常籠統的論述。由上述說明,你至少可以知道,悶燒的香菸,透過間接的方式,是可以引發粉塵爆炸的。至於香菸能否直接引燃空中的粉塵,這得視很多條件而定。簡單講,我們在講會不會引燃時,真正在討論的其實是最低引燃能量(Minimum ignition energy)這個概念,也就是要在這個特定的條件之下,引燃某個特定的粉塵,需要的最低能量是多少。

每種東西的最低引燃能量都不同,而提高溫度只是提供能量的一種方式,當然也還有其他方式。是以香菸能否直接引燃粉塵,也要視它能否提供足夠的最低引燃能量而定。

但光是引燃還不夠,要引發粉塵爆炸,你的反應時間還得要夠短,發生的速度要夠快才行。那怎樣可以產生一個極快速的化學反應呢?

這個時候,我們需要一點點基本的國中理化概念。所謂的反應速率,指得是化學反應發生的速度。以燃燒來說,你可以想像有一堆氧氣,圍繞著一根木頭,不斷產生氧化還原反應。這些氧分子,必須和木頭分子碰撞,這個反應才有可能發生。

因此,倘若根木頭如果很粗很大,一開始的時候,只有外面那一層,接觸得到氧氣,裏頭的部分,必須等外頭反應完,才有辦法接觸到氧。因此,這根木頭裏頭的部分越大,一開始能接觸到氧的面積就越小。

為了方便說明,我們假設今天有一個正方形的木頭,他的邊長是2公分。因此,它的體積,就是8立方公分,而它的表面積,則是24平方公分。那他表面積與體積的比,就是(24/8) m^−1,也就是3 m^-1。

若是我們把這個正方形的大木頭,均分成八個邊長1公分的小木頭。這個時候,這八個小木頭的體積,還是8立方公分。但是他們的總表面積,就變成了48平方公分。因此他的表面積與體積比,就會變成6 m^-1。



因此,同樣大小的一個物體,他能夠和氧接觸的表面積,就變大了,所以反應速率,自然也就變快了。

如果用圖像來表示,或許我們可以這樣理解:



由上面這張圖,你可以看到,左邊的藍色物體,是排列比較緊密的,我們就把它當成是一個,由二十個木頭分子,組成的一個大木頭。這個木頭最中間那六個,被我打叉叉的木頭分子,在反應一開始的時候,是接觸不到外頭深紅色的氧分子的,也因此,這時就等於只有十四個分子在反應。

反之,在右邊的圖中,這二十個木頭分子,分得比較開。因此,所有的木頭分子,都可以和暗紅色的氧分子反應。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應該不難想像,右邊的反應,會比左邊的反應,進行得更快。

這時候,如果你去計算表面積與體積的比,左邊的比例,會像上面正方形木頭顯示的那樣,比右邊的比例還要大。

由此,我們可以導出一個很簡單的推論:反應速率,和表面積與體積的比成正比。

這個表面積和體積的比,我們有一個專有名詞,叫做Specific Surface Area(SSA),定義上寫作是"total surface area per unit volume",也就是每一單位體積的表面積。

是以,反應速率,和SSA,是成正比的。因此,當體積相同時,我們就可以下一個簡化的結論:【表面積越大,反應速率越快。而相同體積的東西,被切成越小的顆粒,表面積就越大,因此反應速率就越快。】

在得出這個結論以後,其實我們就已經抓到了粉塵爆炸要能夠產生,必須具備的其中一個重要條件:「粉塵的顆粒要夠細。」

大家可以用一個簡化的模型想像一下。如果今天一個可以被氧化的東西,被分割成一百萬個非常細小的碎屑。這些碎屑因為質量非常小,所以不太受地心引力影響,讓他們能夠因為浮力浮在空氣中。

這些小顆粒,如果散佈得夠開,就能夠均勻的和氧氣混合在一起,像是上頭右圖那樣。與氧互相碰撞的粒子,會發生化學反應,釋放出能量(也就是燃燒)。而這些反應釋放的能量,也可以激起其他顆粒的引燃,造成鏈鎖反應。

由於這些顆粒非常小,反應速率非常快,快到鏈鎖反應發生在一瞬間。這時候我們可以把這個反應,視為一個一百萬顆分子,在同一時間釋放能量的反應。而這樣短時間內巨大的能量釋放,就會形成我們認知中的爆炸。

由這樣簡單的模型,我們可以得到一個初步的認知:粉塵越細,一旦引燃,粉塵爆炸發生的可能性就越高。

然而,這樣的論述,只在一定範圍內適用。

當粉塵細到一個程度以後,反應速率太快,還來不及和氧氣反應,他們很可能會直接被熱降解成氣體(pyrolysis),於是這個反應,就變成了氣體燃燒的反應。

所以如果粉塵細到會直接產生熱降解,那粉塵爆炸,也不容易發生。

同時,前頭提過,當粉塵變得越來越細時,其受地心引力的影響也越小,所以他們能夠漂浮在空中。然而,在這個時候,粉塵之間的作用力(inter-molucular forces,譬如說凡德瓦力),扮演的角色就會相對提高。這個粉塵間的作用力(cohesion),和反應速率類似,都是和SSA成正比,所以顆粒越小,把這些顆粒黏在一起的作用力總和,就會越大。

因此,這些超小的粉塵,就會受彼此間作用力的吸引,而黏在一起(cohesion)。但即使黏在一起了,他們的質量,可能還是小到可以漂浮在空中。

在這樣的情況下,即使單一顆粒本身變得再小,都沒有意義了,因為這些黏在一起的超小顆粒,就和大顆粒一樣,會有比較小的SSA。

所以顆粒變小,對於反應速率增快的幫助,是有其極限的。

而除非你有火眼金睛,不然我是不太明白,要如何能夠要光用看的,就可以看出來現在這個顆粒大小,發生粉塵爆炸的機率有多大。

從這裡我們又可以引出另外一個概念,就是濃度對於爆炸發生機率的影響。

許多人會和你說,只要粉塵可燃,濃度又夠高,一旦引燃,就會發生粉塵爆炸。但這是完全錯誤的觀念。

事實上,能夠引發粉塵爆炸的粉塵濃度,只有一個很小的範圍,他的下限我們稱為是爆炸下限濃度(Minimum Explosible Concentration),上限則稱為爆炸上限濃度(Maximum Explosible Concentration)。

濃度不夠高,無法引起爆炸,這應該很好理解。你就想像在一條長達五公里,烏漆抹黑的隧道中,你在其中一個盡頭,用手電筒照射。因為距離實在太遠了,你的光源是不可能傳到另一頭去,讓站在另一個盡頭的人看到的

同樣的道理,當一個空間中,粉塵的濃度太低,粉塵顆粒彼此的距離太遠,一個小顆粒的能量,無法傳到另一個小顆粒,或著只能傳給有限的小顆粒,這樣就無法引起連鎖反應,爆炸就無法被引發了。

那為什麼當粉塵濃度太高,也不容易引爆呢?

讓我們先從剛剛提過的凡德瓦力說起。凡德瓦力的另一個特性就是他和距離成反比。也就是說,距離越近的兩個分子,他們之間的凡德瓦力越大。而當一個固定空間中,粉塵的濃度很高的時候,粉塵彼此的距離就會很近(想像一下下班時候的捷運臺北車站),這些擠在一起的粉塵,會受到凡德瓦力的影響,黏在一起,於是就會像上面說的,跟粉塵太細的時候一樣,反而導致SSA變小,讓反應速率下降。

更重要的,是當一個固定空間裡某種東西太多,其他東西就擠不進來了。在這樣的情況下,像是燃燒所必需的氧氣,數量就會減少,反而造成反應不容易發生,或著無法讓每一個小顆粒,都進行不受限的燃燒反應。下面是一個示意圖:

我們一樣把藍色當成粉塵,紅色當成氧。在左邊那個圖中,於一個固定空間內,粉塵的密度,或說濃度較低,所以有足夠的氧可以進來,和他進行碰撞,產生然生反應。然而,在右圖中,粉塵濃度太高,氧反而擠不進來,這樣就沒辦法進行燃燒反應。

把這個密閉空間的概念做一個延伸,或許你可以把濃度過高的情況,想成是粉塵彼此之間的距離太近,太擠了,導致氧擠不太進去這個粉塵形成的雲霧中(dust cloud),因此無法發生快速且不受限制的燃燒反應,於是爆炸,也就不容易發生了。

由於粉塵散佈在空中時,很可能不是處在一個很侷限的密閉空間,他們要像低進開水中的墨汁一樣,均勻地在水杯中擴散開來,會需要時間,而這時間,又會受到很多不同條件的影響。是以,在一個開放空間中,粉塵的濃度,很可能不是處於一個均勻的狀態,這會讓分析,變得更加困難,也不容易用能度或密度的概念,去描述粉塵的分佈。因此,我們在講粉塵濃度時,往往會用粉塵的分佈(dust dispersibility),去配合濃度的概念,一起去評估爆炸的可能性。如果粉塵分佈的距離恰到好處,近得讓濃度夠高,但又遠得讓粉塵間的作用力不夠大,且氧可以擠進來,那這樣爆炸的可能性,就大大的增加了。

以上,大概就是粉塵爆炸的一些基本概念,也差不多是我能夠簡單描述的極限了。上頭每個點,都可以再更深入的討論,但要講那些,我就需要去翻論文了。

必須要強調的幾個點是,上頭提到的幾個,決定粉塵爆炸會不會產生的因素,都是一個定量的概念,且彼此都會互相影響。一旦改變了其中一個變數,往往其他的變數也會跟著連動,所以會不會爆,完全是一個遠超過一般教育中,理化程度有辦法處理的問題。因為即使你每一個概念都學過,還必須有很深的思考深度,和夠好的科學概念,以及一些經驗,去判斷每一個變數的狀況。某種程度上,你甚至可以說,這是一個條件機率的問題。講說濃度太高一定會爆,或著某種粉一定不能用,這都是缺乏probability thinking,以及無法判定不同前提的半調子科學概念。

同時,也因為變數太多,且變數間會連動的特性,會使得粉塵爆炸是否會發生,變成一個根本無法用直觀的方式去判斷,現在的危險性有多高的問題。
當然,我可以很籠統地說,因為粉塵雲(dust cloud)非常鮮明的高光學密度(optical density)性質,所以一旦發現你的視線,會被粉塵遮蔽,那你就應該高喊塊陶啊。但如果沒有火源,或著粉塵顆粒太大,又或著濃度過高,甚至粉塵本身是類似小蘇打這類的不可燃物,那即使看得到視線無法穿透的粉塵雲,也沒有什麼危險。

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我們做的,只是用半調子的科學培養恐懼,往往會遮蔽掉其他很多更重要、更應該檢討的地方。


我舉個我在別處寫過的例子。

譬如我們一直告訴大家,在辦派對的時候,一直噴色粉,就會引起粉塵爆炸。於是大家都不再參加到處噴色粉的派對,甚至政府下令禁止。

但萬一其實色粉要引起爆炸,是需要很多條件加在一起的,我們是因為很多地方沒做好;是因為很多公共安全措施,沒有確實執行;是因為主辦單位犯了一些錯,所以才造成這樣的悲劇事件。

可是我們只專注在粉塵很危險。

那下一次,辦別的活動,會不會因為其他層面的公共安全沒做好,繼續犯錯,而導致其他類型的悲劇發生呢?

預防永遠都是防止悲劇最好的方式。

粉塵爆炸的研究,已經有很多年的歷史,也早就發展出很多預防的方法。要執行這些預防措施,甚至不需要很好的科學概念。

譬如說,燒傷要沖脫泡蓋送,你不用了解背後的科學或醫學原理,也會照著做啊。

檢討我們執行這些預防措施的SOP,或著讓民眾了解這些預防措施是怎麼執行的、去參加派對時,要注意主辦單位有沒有留意哪些預防措施,我想一定比貼一些根本沒做好control,且意義不明的實驗,或著講一些半調子的科學概念,要有用很多。

2015年7月1日 星期三

You think you understand dust explosion. But do you? (1) - Complicated science, simple safety assurance

最近八仙樂園發生了粉塵爆炸(dust explosion)事件,colour run成為眾矢之的,很多「專家」跑出來說colour run使用大量玉米粉,非常危險。又說粉塵爆炸是「科學常識」,這次事件足顯我們科學教育的失敗云云。

我一個在當老師的朋友,前幾天剛好和我聊到這個悲劇事件。他說看了實在很難過,讓他最近都不太想看新聞。另一個朋友安慰他,說至少他可以好好的教學生,讓他們學到正確知識。

我聽了以後,就半開玩笑地說,對啊,記得要專門教粉塵爆炸。

那個當老師的朋友,聽了以後很得意地說:「你開什麼玩笑,這學期教材,4-1,濃度與表面積對反應速率的影響。」

我聽了以後其實還滿有感觸的。的確,粉塵爆炸的基礎知識,就是從這裡來的,某種程度上,基礎科學教育,的確是有涵蓋到這個範圍。

但另一方面,我們的課本,也沒有明確指出,這個概念和粉塵爆炸有什麼關聯,得要學生自己舉一反三才行。

我是不知道現在的學生到底厲害到什麼程度,至少我自己,是不會在看到「濃度與表面積對反應速率的影響」這個標題的時候,就想到粉塵爆炸。講真的,在發生八仙樂園事件之前,我甚至不知道colour run是什麼東西。我猜如果我在現場,看到一堆粉噴下來的時候,第一個想到的也不會是粉塵爆炸。

我對粉塵爆炸這個東西有概念,是因為我爸以前在工廠工作,常常會提到這是非常常見的工安事件。細小的粉末,只要濃度夠高,就有爆炸的可能性,而工廠是密閉空間,很容易不小心就達到這個臨界濃度,所以要很小心。

做為一個理科人,這樣的科學概念,大概會被很多人說是「不太及格」、「欠缺常識」。不過另一方面,我真的很懷疑,有多少人在這點上,會比我好上很多。

讓我換個角度說明這件事好了。在臺灣發生這個爆炸事件之後,也有不少亞洲國家,對這件事情非常關注。新加坡就是一例,因為他們接著在八月,馬上就要辦colour run了。

國際上,舉辦colour run的組織,叫做The Color Run。在臺灣發生這個事件之後,他們的主辦人,還是認為,他們辦的colour run是安全的。他們甚至舉出例子,說目前全世界已經舉行了超過500場的colour run,但從來沒發生過粉塵爆炸的意外。



The Color Run主辦人說的狀況,和我的印象還滿符合的,這是我的第一次聽到,灑一堆色粉和粉塵爆炸連在一起。

但如果使用玉米粉真如專家說的這麼危險,有這麼高的機率導致粉塵爆炸;如果我父親說的沒錯,粉塵爆炸是非常常見的工安意外,那為什麼到現在才發生第一起,由色粉造成的粉塵爆炸意外呢?

這是因為,粉塵爆炸要發生,是需要一定條件的。粉塵的濃度夠高,只是其中一個條件。大家隨便把粉塵爆炸這幾個字,拿去餵google,應該都可以查到這些條件。

但是我們要如何判斷,一個環境,是否已經達到會引起粉塵爆炸的條件了呢?這個,就是一個要把理論實際應用在現實生活中的問題。而粉塵爆炸,因為太容易在工廠發生,其實是有很多研究,在找尋監測方法的。這些研究累積了很多年,現在我們已經有一套比較好的方法,可以用來監測、預防粉塵爆炸,甚至能夠在工廠裡,建立一些設施,在粉塵爆炸不幸發生時,降低爆炸的破壞[1]。

讓我在這裡強調一下:這些是學術研究,是學術論文。這不是什麼常識,什麼國、高中生,就應該懂的理化、科普。

不然各位不是國、高中生的朋友,各位「理科」的大大,可以試著解釋一下,什麼叫做primary dust cloud,什麼又是secondary dust cloud。還有什麼是lower explosive limit,什麼又是dust cohesion跟dust disperbility,這些名詞和粉塵爆炸,又有什麼關係。

他媽的這些詞我連中文翻做什麼都不知道。

這些並不容易的東西,卻是判斷粉塵爆炸會不會發生的重要因素。如果不知道這些概念,不知道怎麼測量,那你怎麼有辦法判斷,到底colour run在什麼情況下,會發生粉塵爆炸,或著到底colour run發生粉塵爆炸的機會,會有多高?

讓我做一個最寬容的假設,假設今天這個八仙樂園的悲劇,是要好幾個人為疏失加在一起,才會有1/500的機率,發生粉塵爆炸,那「噴玉米粉很危險,很容易導致粉塵爆炸」的論述,真的成立嗎?若只是知道粉塵爆炸這個現象,就把恐懼無限放大,遇到粉塵就快逃,那我看以後那些現場揉麵的麵館,也別幹了,全都收一收就好。

退一萬步來說,當電視上的專家,和The Color Run的主辦人,在說法上出現不一致的時候,到底我們應該相信誰?到底政府該不該禁止colour run,和其他大量使用色粉的活動?這些在我看來,都不是「常識」可以解決的問題。

事實上,真正的「科學研究」,支持的看法是,用科學方法和邏輯來思考事情,本來就不是容易的事,而且我們通常需要足夠的「內容」,也就是背景知識,加上很好的訓練,才有辦法做到。換句話說,一個受過很好訓練的生物學家,面對經濟問題的時候,很可能也會因為經濟知識不足,而沒辦法善用自己被訓練得很好的科學頭腦[2]。在這樣的情況下,就我看來,認為大眾能有足夠的「常識」,知道什麼時候看到粉塵,應該要快逃,什麼時候不要緊,是一個很不切實際的期待。

可是另外一方面,粉塵爆炸,卻肯定是「工安意外」的常識。因為這個現象,過往太常發生了,他幾乎可以說是很多工廠進行工安教育時,一定會碰觸到的內容。要預防工安意外,需要的不是什麼神乎其技的判斷力,而是要能夠遵循一些簡單的指令。

我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我們在實驗室做實驗,總是會有很多藥品。有的藥品很毒,有的有點毒。那些特別危險的,會有特殊的管制方式,你得受過訓練,獲得核可,才能夠接處與使用。另外一些,比較沒那麼危險的,通常就放在所謂的chemical room裡面。

在運作良好的chemical room中,一定會有一些指示,而在你能夠使用chemical room之前,也一定會給你一個induction,讓你知道,如果你不小心把藥品打翻,應該要怎麼處理,才能避免發生危險,另外我們也一定會有專門管安全的員工,如果真的不會處理,就要去找他們來幫忙。所以,要在實驗室裡,維護自己的安全,你需要的,不是對每個藥品都很了解的知識,而是知道,並能夠遵守指示的能力。

用一個更具體的方式說明。我們實驗室裡,一個常常用到的化學藥品,叫做DMSO。DMSO本身,其實沒有非常危險,但因為他會把各種東西,帶進你的皮膚裡,所以萬一你的皮膚上,沾到了一些本來不會進到體內,且在體外毒性很低,但進入體內毒性就很高的東西,而你又去碰了DMSO,那就很麻煩。

實驗室藥品百百種,要去分辨哪些東西是「本來不會進到體內,且在體外毒性很低,但進入體內毒性就很高」,是一件超難的事情。但站在工安的角度,我們根本不需要知道這些,只需要知道,並且遵循「使用DMSO時要戴手套」這樣的原則就好。

這就是所謂的工安基本知識。而這些知識,是要由專業的工安人員,去教給其他人,讓其他人能夠以最容易的方式來遵循的。

我覺得colour run這個事件也是一樣。根據CNN的報導,在這次使用的粉塵的外包裝上,有寫著可燃的警告標語。也就是說,主辦公司,是有線索知道這些粉末,是可能造成粉塵爆炸的。

我不知道在臺灣要舉辦這類的活動,需要什麼樣的申請程序,還是說隨便發個公告,就可以舉行。不過不管怎樣,既然你要舉辦這個活動來獲利,你就有責任,要把安全給弄好。

且如同前面說的,粉塵爆炸的發生,是工安中很基本的概念,該如何預防,也有許多研究。我相信臺灣一定也有懂這方面的安全人員,所以我們一定有能力,去預防這樣的意外。

是以,在我看來,如果真要咎責,責任也絕對是在主辦單位,而不是在民眾的「常識」。

而如果要寬容一些,假設主辦單位也不懂的話,我們要在這次事件學到的教訓,絕對是要去建立一套預防粉塵爆炸的SOP,把這個SOP,納入所有可能和粉塵有關的群眾活動中,來保障公共安全。我們應該要檢討的,是我們可能長期對於許多公共安全,和工作安全的忽視,這樣一個結構性的問題,而不是在這場悲劇之中,學到臺灣人的科學常識,有多麼貧乏。

何況依照The Color Run主辦人的說法,這是一個在全球,有超過4百萬人參加過的活動。真要說的話,臺灣人的科學常識,也不過就是和全球其他4百萬人,一樣的「貧乏」而已。



後記:

我在臉書上,看到了一個故事,因為是權限是開public,我想分享這在裡應該沒關係:

【觀光客不知道的倫敦】

這個故事理由有一段話我特別喜歡,是這麼說的:

「我想指出這個思維值得學習之處:抗議團體的矛頭不是指向所謂肇事的卡車司機,而是背後的大結構,因為那個小圓環共有七條主要道路與兩條小路交匯,技術再好的駕駛或騎士在尖峰時間都有無能為力的時刻,因此需要有權力改變這個劣質結構的人承諾做改善。回顧台灣剛發生的重大公共災害,與其指責業主不顧安全,我們更要問:何時,政府才會重視活動中的安全規範、事先把關,不讓無知再度造成傷害。」

共勉之。






2015年5月1日 星期五

Fear the power when you are in a position of authority

在柯文哲在選市長的時候,我寫了一篇文章支持他。

現在回頭看,柯文哲仍舊很明顯是兩人之中比較理想的選擇,但他在選舉時就暴露出來的一些問題,也慢慢浮現。身為一個崇尚自由、多元、小政府的人,柯文哲最讓我感到警覺的一點,當然就是他的強人政治,與大政府的傾向。


包含先前的監聽爭議,和這一次柯文哲對於「用監視器抓違規停車」的一連串發言,在在顯示出柯文哲對於法治概念的缺乏。






法治概念的部分,除了已經有錢建榮法官提出解釋之外,大法官林子儀也曾釋憲:

林子儀提到:「此刻,我們必須停下來思考,究竟我們想要什麼樣的社會?想要以什麼為終極目的的國家?如果一個社會裡的成員,人人皆盡透明,沒有什麼動態可以逃脫於國家的監視之下,所有成員的資訊都鉅細靡遺地掌握在國家機器之中,並且可以輕易地透過某一則個人資訊追溯其全部行蹤與活動,這或許將是一個零犯罪的社會,而且很可能是一個非常有效率的政府,但人們也可能將過著充滿被監視恐懼的生活。治安與效率都是國家應該追求之重大公益,惟其終究必須停留在某個界限之後,不能無止境地一昧向前,犧牲其他一切。」

另外關於法治思想的部分,網友汞燈也寫了一篇文章,說明人治思考與法治思考的不同。

這幾位都是法學專業,學有專精的人士,解釋起法治概念,自然比我更到位,在這裡我就不班門弄府了。我這篇文章想說明的,是很多臺灣精英對於自己所處的相對位置缺乏概念,這樣一個普遍的情況。

這麼說好了,應該很多人都看過哈利波特。在哈利波特裡,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本來是妙麗,但到了最後一集,卻變成了鄧不利多。

在最後一集裡,哈利進到了鄧不利多的思緒裡面,瞭解了鄧不利多的生平,也知道鄧不利多之所以不斷拒絕魔法部長,是因為他深知權力是他的弱點。

這一段一直讓我感到印象深刻,因為我覺得這是一種對自己所處位置,有非常透徹認知的想法,也是一種讓人敬佩的自知之明。

我一直覺得,人生在世上,是不可能平等的。有的人,生下來就擁有非常不對等的優勢,也有人生下來就帶著幾乎難以擊倒的劣勢。

若我們先專注在優勢這點,這就好比有些人生出來就比較聰明,另一些人則生在千金之家。可能對很多人而言,資質聰穎而獲得成功令人敬佩,所以阿扁三級貧戶當總統的故事才會始終讓人津津樂道,而靠家世背景則會惹人嫌惡,好比連勝文在選舉中的慘敗。但對我來說,這些都叫做生下來就擁有的優勢。

這種生下來就有的優勢,就造就了不公平,因為有些人競爭力就會比較強,另一些人的競爭力則會比較弱。更複雜的是,這種天資和家境背景的影響,往往是錯綜複雜,難以一刀兩斷的。以我自己為例子,前陣子我爸的客戶,和他聊天時說到我在英國唸書的事情。他說能拿到獎學金,真的很不簡單,我爸聽了很得意,就跑來跟我說。

確實拿到獎學金是我付出很多努力的結果,但不可否認的,這也是因為我不用畢業就煩惱留學貸款的問題、煩惱要分擔家計,甚至養家活口的問題。我沒有什麼酗酒老爸、吸毒老媽。我受教育的過程雖然跌跌撞撞,但家裡也沒有什麼東西真正攔著我,讓我沒辦法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是以,就我出國唸書這件事而言,其實就是好幾個因素- 而且大多是運氣,集合而成的結果。

在這個脈絡之下,對我來說,一個人是靠家世獲得競爭力,還是靠天份,差別其實沒有那麼大。差別比較大的是,當你以你的競爭力,爬到社會上相對較好的位置時,你是怎麼做事的。而這點,我認為和你對於自己所處的位置,有著怎麼樣的認知,息息相關。

讓我這樣解釋吧。我以前寫過一篇文章,叫做【The true elite】。那篇文章,除了旨在批評連勝文之外,另外一個我想表達的重點,是「真正的elite,是一群對於自己所處的位置,有非常深刻的了解,知道自己比起其他人,有更多的競爭優勢,因此比較容易爬到社會上相對較好的位置的人。

以鄧不利多而言,他的競爭優勢是他的天縱英才,所以他有機會當到魔法部長。以連勝文而言,他的競爭優勢是他的家世背景,和臺灣曾被國民黨長期專制統治的歷史,所以他可以出來就選臺北市長,沒事幹就接捷運董事。

不管這個優勢是怎麼來的,他們因為擁有優勢,因此他們會比較容易拿到更有權力、更有影響力的位置。以政治而言,這些位置是立法委員、臺北市長,甚至總統;在哈利波特的世界裡,則是魔法部長,至於在商場上、職場上,則可能是公司的董事長、執行長,是社會中收入和地位都較高的醫師、律師。

而不可否認的,這世界上,的確有一些位置,會比其他位置,擁有更多權力,能夠影響更多人。以產業界來說,Bill Gates搞的基金會,就影響了無數人的生活,也讓熱帶開發中國家,許許多多受項瘧疾等傳染病所苦的人,有了許多希望。或著Steve Jobs,帶領著蘋果的團隊,用一個又一個令人醉心的產品,改變我們的生活,甚至影響我們文化的走向。

更明顯的當然是在政治領域,像是臺北市長,就是一個很典型的例子。

以柯文哲而言,如果不是他先有好的天資,不錯的家境,他大概不會有餘裕去重考,進入臺大。如果他沒有背景和先天優勢,他大概也很難建立世界級的ECMO團隊,成為出名的醫師,儘管得罪很多人,仍能在臺大雄踞一方。而倘若沒有他利用自己優勢建立起的第一流醫師聲望,他大概也不會成為公民力量的出口,最後順利選上臺北市長。

你大概可以想像,即使今天柯文哲不是醫師,他人生也多了更多不幸,讓他的人生旅途比現在還不順遂許多。他的天資,還有他的背景,還是會讓他對這些不幸,或著不幸運,多了很多抵抗力。像是他在臺大醫院被修理,然後登高一呼,出來選臺北市長,居然就真的當選了,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反之,如果今天是一個資質普通的人,出生在老爸家暴老媽植物人的家庭,他對逆境的抵抗力,就會弱上很多。

這樣我們就有了兩個需要考量的面向,一個是這些人,我們簡稱是菁英好了,他們在社會上,會比較容易爬到相對高的位置,也因此他們會對社會擁有更多的影響力。像是公司的董事長,對公司的整體方向和策略,做出決定之後,將會影響到整個公司的人。更明顯的當然就是政府首長,他們對於政策方向的想法,更是會依其位置,影響到整個市的市民,甚至整個國家的國民。

另一個面向,則是剛好這些有能力做決定影響他人的人,又是相對來說對於政策造成的負面影響,有比較強抵抗力的人。

這兩個面向加起來,就形成了一個頗為恐怖的現象:這些社會菁英,可以很輕易的藉由對制度與政策的制訂,讓優勢繼續不斷倒向他們,讓負面的效果由他人承擔。他們可以很輕易地有意為之,圖利自己或與自己交好的人,然後犧牲其他弱勢、對逆境抵抗力較弱的人的權益。臺灣為人詬病的政商關係,和很多讓人憤怒的不合理政策,大部份都是由此而來。

很多人可能會認為,這是這些菁英滿肚子壞水才會發生的情況。所以,我們只要選一個做事正正當當的好人上去,就可以解決這些問題了。然而,這世界上好心腸卻造成悲劇的例子,卻是多不勝數。舉例來說,當年林義雄要求立委席次減半,就造成了臺灣現在不但票票不等值,而且選區劃分很有問題的結果。我知道當年因為朝小野大,因此在通過修法時,國民兩黨的協商,很可能最後讓這個法案走了樣,也因此很多人主張,不應責怪林義雄。但追究責任歸屬,仍屬於次要重點,最重要的是,我們必須有所認知,很多事情,並不是說只要你立意良好,最後就會得到好結果。中間變數太多,也可能會有意想不到的副作用,且不論過程為何,最後結果出來的這些副作用,就是大家一起承擔,然後抵抗力比較弱的非菁英們,很可能就是會最先陣亡的一群。

就是因為會有這樣的情況,所以我們才要有許多法律,去限制這些菁英,坐到相對較高的位置、手握權力之後的作為,讓他們做起事情來沒那麼方便。

然而,這些法律也不見得是完美的保障。有時候,基於民氣可用,就會有像柯文哲這樣,提出要修法,讓他施政更容易的狀況。在這種時候,就有賴群眾對於限制有權力者的認知,來形成反抗力量。這點,就我這幾天臉書和電視節目聽到的評論看起來,臺灣人比我原本以為的要警戒很多,讓我非常開心。

不過這篇文章,主要說話的對象,還是那些所謂的精英,那些有可能做到較高位置,得到權力,進而影響他人生活和人權的人。我自己知道我部落格有些科學的東西寫得很硬,很多論述寫得很長,可能需要一定的教育水準,或著滿滿的熱情與毅力,才有辦法看得下去。而這三件事情,又是我認為要成為菁英,很重要的三個條件。所以我假設有在看我部落格的人,以後都是有機會爬到那個我所謂相對較高位置的人。這篇章的說話對象,就是你們這些人。

我想說的是,這些離位高權重只有一步之遙的人,或著已經站在那個位置上的人,你們得像鄧不利多一樣,對權力有所恐懼才行。你們要知道,自己的任何一個念頭,付諸實踐時候,都會影響到成千上萬的其他人。而這些其他人,因為資質不夠好、背景不夠好,或著其他任何形式的運氣不好,他們不會像你對於逆境有那高的抵抗力。甚至我可以說,站在國家機器面前,只要機器不是由你操控,再好的資質與家境背景,也都一毛不值。

所以你在做任何決定之時,都要警覺,自己是否濫用了權力、是否可能造成侵犯他人人權的後果。你得知道,那些不方便、看似阻力的法律、規定,是限制你濫權,幫助你不要不小心就傷害別人人權的助力。

而這才是我認為柯文哲最大的問題。

修法讓違規停車在違停熱點以攝影取締變得合法,不管有沒有道理,我都覺得是一個可以討論的問題。透過討論,也可以讓大家對人權和法治有更清楚的認識。

可是身為當權者,柯文哲卻沒有認為因為這樣我做事比較方便,公權力執法比較輕鬆,所以要為我修法的餘裕。你想怎麼做,以及這麼做的利弊得失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有沒有對於手握權力這件事情有基本的恐懼。

換句話說,我會寧可看到柯文哲在他所謂「不見得是弊案的五大弊案」裡頭,因為隨時記得自己的權力要被限制,而沒辦法大快人心的修理廠商,也不希望看到他為了解決這些問題,而讓公權力過度擴張,去達成對市府與市民有利的結果。這是我對權力恐懼的態度,還有我對限縮政府權力的堅持,即使我再怎麼希望看到這些國民黨政府長期執政的遺毒被痛扁一頓,我都不希望當權的政治人物忘了手握權力的自己,可以多麼可怕,帶來多大的遺毒。換個角度想,現在這些棘手到不行的案子,不也就是當年政府毫無節制,對自己手上的權力可能帶來的禍害,毫無恐懼的結果嗎?

在柯文哲學會這點之前,他都不會是一個合格的有權力者。而我們能做的,就是更用力的監督他,逼得他要不就跟上時代,要不就被淘汰。

2015年4月26日 星期日

Ridiculous as fuck

近來有兩位敬愛的長輩,對我臉書上的某些發言很不滿。

不,不是對那些批評教育、體制、社會上的不公不義、這世界的愚蠢與可笑、政府、國民黨,或馬英九的內容不滿。

是對我在講這些內容時,常常用的那些語助詞不滿。

對,當馬英九和幹你娘同時出現在一篇文章裡的時候,他們決定,是幹你娘惹怒了他們,不是馬英九。

幹你娘這是什麼狗屎?

我第一次聽到這個抱怨的時候,腦子裡閃過的第一個念頭是:「還好耶穌當年沒被取名叫做幹你娘,不然大概今天教堂裡的神會叫做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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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是這樣子的,髒話可能不是什麼非常高貴的東西,但就我看來,他也不怎麼低俗。他使用上的妥適與否,純粹決定於你是在什麼情況下使用它。

譬如說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在有影片為證的情況下,說2014年3月23日深夜,到3月24日凌晨,驅離群眾的警察,只是輕拍肩膀,請學生們離開。

在描述這種行為的時候,就不適合使用幹你娘。因為這比幹你娘還要下流大概一百倍。

不過是這樣的,在很多時候,我們必須策略上的保持禮貌,否則很多事情,會因為這個社會現在的文化,而變得失焦。

譬如陳為廷當年,好不容易找到機會跑進立法院,卻因為「態度上的問題」,讓媒體輕易的模糊了焦點,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有的時候,為了達成目的,我們必須和這個社會妥協,用他們的方式玩他們的遊戲,才有可能真正達到目的。是以,雖然我當初曾經寫過文章,說明我認為雖然陳為廷不一定有成功傳達他的訴求,但他的行動卻不見得是全然失敗,不過若是能重來一次,我還是會建議他,裝得有禮貌點會是比較好的策略。

可重點是,你必須清楚且堅定的知道,你有禮貌的表現,並不是因為激烈的言語是錯的,而是因為在策略上,這會讓事情簡單很多。

同樣的道理,不罵髒話,其實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罵人不帶髒字,哪有什麼難的?但在現實生活中,我們不罵髒話,不是因為罵髒話是錯的,而是因為這會讓事情簡單很多。

可是在現實世界裡的臺灣,這常常不是事實。因為我們活在一個,常常搞不清楚對與錯的社會。

我說的不是那種選擇讓失控的火車轉彎撞死一個人,還是不理它讓它撞死一百個人那種哲學上很難有簡單答案的對與錯。

而是323打人的警察一個都找不到,但抗議的學生,卻可以清楚的被辨別出來,然後一個一個被起訴的對與錯。

這個,就叫做悲哀得可笑。

或著,更精確地說,這是一種幹你娘的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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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社會,用禮貌建築起了一道高牆,把他推到每一場戰事的最前線。誰先射倒了禮貌,他就輸了這場戰爭,即使你最後把對方殺得丟兵卸甲也一樣。

譬如說,我小的時候,若是和別的小孩起了衝突,就會被我媽拉到旁邊罵。我媽總說:「不管你的道理再怎麼對,只要你的態度錯了,你就是錯。」

剛開始的時候,我學得很快。我會馬上向對方為了我的態度道歉。

可是在我道歉之後,我從來沒有見過我媽花一秒鐘去追究,到底我的道理,是不是對的。

從來沒有。

又譬如說,我高三快畢業前,學校發生了一件醜聞。簡單說就是有位同學,疑似偷拍女同學的裙底被抓包,後來一路鬧到教官那裡去。

然後就是標準的校園鬧劇情節:其他學生們都很生氣,要求校方一定要處理。後來聽說偷拍者的父親,是一個有力人士,他出面對學校施壓,於是教官就把這件事情壓下來了。

有一回軍訓課,教官自己講起這件事,要大家不要再討論這件事。我一氣之下,就和教官吵了起來。

教官的說法,是我們沒有證據。但我們的要求,是教官應該要好好調查這件事情,而不是在事情未明朗之前,就要求大家不再談論這件事情。

「連在這種事情上都沒用,你們這些本來就沒屁用,早該離開校園的教官,到底能幹嘛?」講到最後,我真的生氣了,於是就講出了類似這樣的話,口氣更糟些,但沒有那麼直白就是了。

後來,教官送了我四個字:「理直氣和」。

在這事發生之前,我和這位教官本來就不錯。從那之後,到我畢業之前,我和這位教官,也一直繼續保持著不錯的關係。說實話,他是我遇過的教官裡面,相當好的一位,這也是我當初會這麼生氣的原因:我很愚蠢的,對他有著一點點期望。

教官大概覺得這四個字很重要,於是他在我畢業典禮那天,在我的畢業紀念冊上,又寫了一次這四個大字。

「理直氣和」。

看到的當下,我真的很想問那位教官,所以你也知道,我的理,是直的嗎?那和我處在對立立場的你,是不是承認自己理歪了呢?

說老實話,教官是否理歪,我一點都不在乎。我比較在乎,這件事情到底該怎麼處理。

所以這件事情,後來是怎麼處理的呢?

沒有處理。

就像那些打人的警察一樣,沒有處理。

這個就是我們身處的幹你娘的可笑社會。大家都要求你要有禮貌,不可以說髒話。好像你只要有禮貌,不要說髒話,他們就會認真看待你的訴求似的。好像你的訴求沒有被理會,是因為髒話,或著你沒禮貌的口氣、態度,讓他們失了焦,所以他們才沒有理會似的。

然後久了,其他人也會跟著被洗腦,當這些你訴求的對象不理你的時候,很多本來應該要跟你站在同一陣線的其他人,會替你訴求的對象告訴你,你不被理會,是因為你沒有禮貌、態度不佳。

我們在現實社會,不罵髒話,好好執行禮貌,是要讓這些沒看清事情真相的「其他人」,先不要站在我們的對立面,而不是要做給那些被訴求者看。那些被訴求者,是不會理你的,你只能努力的讓更多人看到,當這些被訴求者再也找不到理由,可以忽視你的訴求的正當性時,他們繼續藐視你的臉孔有麼難看。

這才是我們執行「不罵髒話,保持禮貌」這個策略的目的。

當一個社會必須用這種方式,才能達成目的,這就是幹你娘的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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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笑的事情,在這個世界常常發生。最近就有兩件發生在我的身上。

第一件事情是這樣的:

我剛來英國的時候,糊裡糊塗的聽學校建議,開了一個學生帳戶。但是我從來沒有用過它。它唯一的功能,就是學校幫我付的房租,會每個月自己入帳,然後再被扣掉。

我後來離開了那個地方,也從那間學校畢業,因為從沒用過那個帳戶的關係,我畢業的時候,根本就忘記了我有開那個帳戶。

最近我在我新的宿舍,收到了另一個人的銀行信件,我猜應該是前一個住這宿舍的學生,他走的時候,忘了改銀行地址。這時候我才想起來,我也幹了一樣的事情。

想到現在住在我以前住的那間宿舍的人,可能不堪其擾,我決定去把那個帳戶結束掉。但是我在搬家的時候,所有的資料,全搞丟了。所以我除了當初一封有我戶頭帳號的email,其他什麼資料都沒有。

於是我只好帶著包括護照在內,所有有我相片的身分證名,到最近的銀行辦事處去,希望他們能幫我結束這個帳戶。

果然,他們第一個就要求我拿出我的提款卡。我說我搞丟了,只有帳號和戶名。接著他們就要求我輸入我的pin number(提款卡密碼),但我說我哪張卡根本沒開卡,pin number也沒改過,我根本就不記得我的pin number,但是我有一大堆ID可以證明我的身份。

那個接洽的小姐搞不定,只好去問主管。他們搞了好久,最後跟我說,他們沒辦法關閉我的帳戶,因為裡面有錢,這樣退錢給我,他們認為不安全。他們必須確認我的身份。

為了確認我的身份,他們先驗了我的護照,然後又問了我三個問題。前兩個問題我都輕鬆答對了,但是第三個問題,是我的戶頭裡有多少錢。

老天,我從來沒用過這個帳戶,我哪知道裡面有多少錢?裡面的錢,就是學校匯給我,扣掉房租之後的錢,加上一點利息。但因為是學校付的,我連房租是多少都不知道,所以也算不出來。

於是,安全認證失敗,我無法被認證是我本人。

當你帶著你所有的photo ID,讓銀行比對上頭的照片和你的臉,但銀行還無法確認你是不是你,這要不是他們的安全機制,實在太可笑了,就是最近有人拿了硫酸,潑在我臉上。

我想我做人應該比馬英九成功很多,大概不會有人想潑我硫酸,也不像江宜樺臉皮超厚,硫酸潑到臉上都沒感覺,所以我想我的臉應該和我所有photo ID的照片,都長得很像。

實在沒辦法,我只好告訴他們,裡面的錢我一毛也不想要,你們要自己收起來,還是拿去捐給慈善機構我都沒差,我只想要結束這個帳戶。不然至少也把地址改到我現在的地址,或著停止寄信給我,不要煩到人家。但是就連這個也不行。

最後辦事處的主管跟我說:「真的很抱歉,雖然我認為你是你(I personally agree you are the guy in the photo),但是我們還是沒辦法幫你關你的帳戶。我知道這很可笑(I know this is ridiculous),但我沒有權限這麼做。」

所以,我並不是唯一一個覺得這件事情很可笑的人。但在和他們交涉的過程中,我可是一句髒話都沒有罵,罵髒話的念頭也從來不曾出現在我的腦海中。

為什麼呢?因為我覺得,他們的安全機制雖然有點誇張,但他們是在努力做好他們的工作:「保障帳戶的安全性」。我察覺不出他們的惡意,也從過程中知道他們很努力想幫助我。結果雖然不盡如人意,但他們很認真的對待了我的訴求,在我離開前,也提供了我其他可能可行的辦法:他們請我有空的時候直接到總行,他們會幫我接洽可能可以處理個高階主管。

我想說的是,我們的生活中,充滿了可笑的事情,也充滿了讓人無奈的事情,和惱人的挫敗。這些事情,卻不見得會構成我想罵髒話的理由。

我想罵髒話,通常要不是對自己生氣,就是因為,我覺得對方充滿惡意,或著根本就不願意處理事情,並且以禮貌當作防護牆,想要敷衍我。

關於這種偽善的行為,最近經濟部那個亞投行的報告,做了最好示範:


一篇15頁的研究報告,寫得跟全是屁話的作文一樣,還有臉在開頭說『本文絕對歡迎分享轉錄高調』,這個就叫做根本不願意處理,又充滿惡意。

這個,才是會讓人忍不住要罵幹你娘的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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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對了,前面說最近有兩件可笑,但不是幹你娘的可笑的事,發生在我身上。還有一件還沒講。

前陣子,有位AV女優到臺灣宣傳。我的日本同事不知道哪裡得知這個消息,就很興奮的跑來跟我說。這位女優的名字,叫做天使什麼鬼的。

我一開始以為我同事唬我,最好有人的名子這麼不要臉,後來日本同事就google給我看,結果他的名字還真的是天使開頭,在臺灣還有個很屌的翻譯,叫做天使萌。

好吧,我必須承認,這個女優長得的確滿好看的。日本人看我覺得她長不錯,就丟了幾個網址給我,欣賞一下他的演技。

其中有一幕,男優拿出了一根假的陰莖。那根假的陰莖,做得還真的頗像的,我看拿來做醫學院的解剖學教學,大概都沒什麼問題。有趣的是,這根很真的假陰莖,卻沒有打馬賽克。

所以在同一部片裡面,把男優的性生殖器打馬賽克的理由到底是什麼啊?

我把這件可笑的事情跟日本同事講,他聽了整個笑翻了。都已經是A片了,卻不能露生殖器,但是做得很擬真的假生殖器卻可以露。這是什麼可笑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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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現在我回頭想想,這好像也沒那麼可笑。

畢竟,這些日本A片,還搞得清楚,什麼是真的,什麼是假的。不像臺灣,假的,在有禮貌的掩護下,會被說成真的。對的,則只要一句幹你娘,就可以變成錯的。

這才真的是幹你娘的可笑。

面對這些幹你娘的可笑,在現實生活的應對中,我想我還是會乖乖妥協。就像我說的,這是一種達成目的的手段,一種不讓其他人站到我對立面的策略。

但為了提醒我自己,也為了繼續凸顯這種文化的可笑,我決定在這個部落格開一個新的標籤,叫做ridiculous as fuck。以後所有這些發生在臺灣幹你娘的可笑的事情,我都會寫在這個分類裡,然後以刻意盡情的大罵髒話做為寫作風格,直到有一天,爭論不再是先推倒禮貌牆的人就是輸家為止。

直到有一天,在我被制止罵幹你娘之後,人們不會停止,會繼續追到公理正義出來,會去檢驗那個罵幹你娘的人,說的到底是對是錯,而不是在我停止罵幹你娘之後,就讓事情不了了之。

在這些事情發生之前,罵髒話,就是這個分類的文風,是一種對這個偽善社會的抗議與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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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罵髒話?幹你娘、幹你娘、幹你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