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國家生病了。
最近在臺灣,洪仲丘事件鬧得沸沸揚揚。
從網路上某些志願役軍人對這件事的惡劣反應、軍方拖拖拉拉,說一套做一套的處理方式、軍檢讓人不恥的回應與不作為,和國防部早上答應全盤接受遊行群眾的請願,下午便發聲明反悔,把大家當白痴耍的垃圾行為,再再激起眾人的怒火。
在一遍對政府和軍方不滿、為洪仲丘抱不平以及對洪家人的同情聲浪中,卻有少數「不同觀點」的聲音在網路上流傳,覺得洪仲丘也要為自己的死亡負上一定程度的責任。這類說法有許多不同的描述方式,但大致上可以分為三種。
第一種說法是:「如果洪仲丘沒有帶違反資安規定的違禁品入軍營,根本不會被關禁閉,自然也就不會把自己害死,所以他還是要付一部分的責任。」
持這個說法的人,顯然頭腦並不是太清楚。
洪仲丘帶違禁品入軍營確實該罰,這沒有人會有疑義,而洪仲丘也確實因此而受到了懲處。
他犯了錯,也受到了懲罰,這件事情到這裡就已經結束了。而現在激起大家憤怒的,是懲罰洪仲丘的過程,既不合理,也不合法,而且還很可能涉及蓄意的虐待。洪仲丘應該受處罰,跟這個處罰可以不按照流程走、可以無限上綱到殺死受罰者,是兩件完全不同的事情。他的的確確是把自己送進了一個應該要被處罰的境地,但這件事不會讓他把自己害死,他一開始的錯誤也不會讓其他人後來的錯誤合理化。
上面那種說法,只不過是頭腦不清楚而已,雖然讓人氣憤,但只要在討論時加以點破,要矯正這種錯誤其實還不太難。可是接下來這種說法,就不只是頭腦不清楚而已,還讓人覺得噁心。
把這類觀點的說法統整起來,就是「洪仲丘必須為自己的死負責,因為別人當兵都沒事,為什麼偏偏就他有事?」或著說是「洪仲丘會死,就是因為他不願意像其他人一樣乖乖當自己的兵」。
這種不堪一擊的論述,要反駁實在太容易。用個簡單的例子來說,今天有個人走在忠孝東路七段,被天空掉下來的隕石砸死,難道你能夠說「別人走在忠孝東路七段上都沒事,偏偏這個人掛了,難道他不用為自己的死負責嗎?」,是一個合理的論述?
像這種不論如何,只要結果出錯了,或著結果跟別人不一樣,就肯定哪裡有問題的說法,簡直可笑至極。
說法可笑那也還罷了,但在這可笑說法的背後,卻藏著很可悲、顯得這個社會生病了的想法。
這個想法就是,我們的社會對於「和別人不一樣」這件事情的包容度很低,有時候甚至到了會被歧視的地步。而這個現象反過來看,呈現出來的,就是「我們對於尊重甚至維持社會的多元性不夠努力」。
這樣的現象在臺灣隨處可見,從最古早的左撇子硬被矯正成右撇子,到最近在麥當勞發生的,患有Down's syndrome的客人被經理以有礙觀瞻為由請出店裡的事件,再再都反映了對於和別人不一樣的人,在台灣社會所受到的包容是很低的。
先講講左撇子這件事好了。儘管在我成長的年代,左撇子因為迷信而硬被改成右撇子的狀況已經很少見了,但我相信這樣的故事大家應該都還是有所耳聞才對。左撇子因為人數較少,因此就被當成不好的,是以必須要被改正這種事情,本來就是很噁心的一種歧視。對於這種歧視,我們應該要像爭取男女平權、像教育小孩不要有種族歧視這樣的態度,努力的去導正它才對。
可是我覺得我們的社會對這件事並不夠在乎。
在我念高中和念大學的時候,班上都有左撇子。平時在生活作息上,左撇子的同學,和我們這些慣用右手的人,也沒有什麼不同,是以像我這種粗枝大葉的人,其實是很不容易注意到的。
但我每次一定都會在考試時注意到班上哪些人是左撇子。
為什麼呢?因為在我讀的高中和大學,總會有某些教室裡放的是那種桌子和椅子連在一起的課桌椅。這種課桌椅的桌子,通常都只有半邊,而且都在右邊。這對右撇子來說沒差,可是對左撇子來說,就是很大的問題了。尤其是當他們在寫考卷時,手肘根本沒地方撐,還得把身體往右側整個橫過去才有辦法寫考卷。那個姿勢非常奇怪,所以考試時很難不注意到這些左撇子。
後來我出國留學了,我讀的學校,也很多這種連體課桌椅。
有一次上課,我看到一個同學從教室前方搬著一張連體桌椅,辛辛苦苦的要抬到教室後方。我看他搬得辛苦,就去幫他一起抬。邊抬我邊覺得奇怪,他幹麼不直接拖一張放在後頭的連體椅到他要的位置就好,偏偏要捨近求遠的從前面搬?
後來我才發現,這個同學搬的連體椅桌子是在左邊,和一般的連體椅相反。這個時候我才恍然大悟,原來這位同學是個左撇子。
經過了這件事,我後來到不同教室裡上課或聽演講,都會稍微留意一下。在這裡,如果教室裡放的是連體椅,那就一定會有桌子在右邊的和桌子在左邊的兩種形式,沒有例外。當然,因為左撇子的數量比較少,所以桌子在左邊的椅子也就比較少,但不論如何,每間有連體椅的教室裡一定都會有這種為左撇子設計的連體椅,再強調一次,沒有例外。
這是這個國家尊重「不一樣的少數」的方式。
我不知道現在這樣的狀況在臺灣是否已有改善,但每次我看到這種為左撇子設計的連體椅,就會想到我高中和大學那幾個左撇子同學,寫考卷時那種辛苦的模樣。
再來講講Down's syndrome那件事。
Down's syndrome其實也不是什麼太糟糕的疾病。這些所謂trisomy 21的患者,的確在外貌上看起來和其他沒有trisomy 21的人不同,也會帶有一些像是mental retardation, stunted growth和不一樣的臉部特徵等症狀。這些症狀會讓他們的生活比較困難,也會讓他們看起來很明顯的就和別人不一樣。
但我看不出來這樣的「不一樣」,為什麼會有礙觀瞻?又為什麼可以影響他們到麥當勞用餐的權力?難道和大多數人不一樣,在臺灣就是一種原罪嗎?
如果這只是個案,那我還能夠說服自己,不,這只是樹大有枯枝罷了。
但這個社會上,卻從來不缺乏這種事情。比較近、也鬧得比較大的,還有臺北市大安區的某些民眾反對麥當勞「癌症重症兒童中途之家」蓋在他們里的事情。他們對於這些和一般小孩不一樣的幼童,居然一點接納度都沒有,甚至還出現了「癌症不會傳染是騙人的」這種鬼話。
這種大的事件只是這個社會普遍的病態現象較離譜、較易引起關注的體現。事實上,類似的事情充斥我們整個社會的每個角落。光是以高中分類組來說,我們社會上就有著「二類為王,獨尊理工」的奇怪偏見。在這個社會主流價值比較偏向「理工科」的氛圍裡,大家選類組時用的是「數學行不行」這件事情來當作鑒別標準。數學好的就可以屁股翹得老高,數學不好的在學校就只能垂頭喪氣的走路,而那些剛好介於中間的,也常常會為了迎合這種主流價值而選擇讀自然組。
再把這個教育相關的價值觀拉大到這個社會對於教育的整體看法,我們也會很容易就能發現這個社會對於教育唯一認可的單一概念就是讀好大學。所以會跳舞的、會畫畫的、會打球的,在這個主流價值底下,都只能是犧牲品,只有那些考得上臺清交的,才是第一流的學生。
在受教育時就已經不斷被這種排斥多元的單一價值觀潛移默化,我們的社會會對於和「主流價值觀」不一樣的人事物無法接受,那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譬如臺語,在我父母那一代經歷過講臺語要罰錢掛狗牌的惡劣價值觀灌輸之後,現在國語變成了主流的強勢語言,也因此在很多臺灣人眼裡,和國語不一樣的臺語,居然變成了一種粗俗、不入流的語言。
再譬如我們對於外勞的態度,光我自己身邊的朋友就有好多人會在言行舉止間,不經意流露出對外勞的歧視。像是「桃園火車站地下道那邊現在都是泰勞,我才不要去」和「我今天坐公車,整車都是外勞,好臭!」這類的話,我在學生時代就聽過了不下百遍。我們對於外勞、黑人的歧視,也是非常有名的,甚至在請外傭時,那些仲介教你如何「管教」外傭的辦法,很多根本就都沒把外傭當人看。
像這類的歧視行為,在國外其實也會發生,但他們的教育,會很努力的矯正這點。像我在這裡,就常常聽朋友說最辛苦的留學生,其實是很小就出來的小留學生。因為外國人小的時候其實也會因為你的膚色不同、講話口音不同等就欺負你、bully你。但他們的教育系統把這件事看得很重,所以會刻意矯正,灌輸小孩正確的觀念。因此到了他們長大以後,對於不一樣這件事的接受程度就高了很多,是以我們這種大學或學士後才出國的留學生,其實很少真的因為我們長得不一樣或口音不一樣就被取笑或歧視。
但在臺灣,我們並沒有這麼注重這種事,反而讓我們的單一價值觀不斷反映在各種不同的事情上。我們會因為某些人長得和我們不一樣、用的香水味道不同、體味不同、習慣信仰不同或著膚色不同,對於他們的接受程度就變得奇低無比,也會因為自己國家的同胞,講的語言不一樣、穿著習慣不同或著理念想法不一樣,就對他們幾乎沒有接受度。譬如說我們的社會對於喜歡參與社會運動的人接受程度就很低,常常以暴民稱之;對於不喜歡服從的學生接受程度也很低,常常批評這些人不尊師重道、不合群,是麻煩製造者。
這樣對於「不一樣」幾乎沒有容忍度的價值觀反映到這次洪仲丘的事件,其實也不難理解為什麼這些人會認為洪仲丘必須為自己的死亡負責:因為洪仲丘很顯然是一個「不太一樣」的義務役。他可能比你我在當兵時更敢仗義直言,可能比你我更勇敢直率,也可能比你我對於軍中造假成性、慣於阿諛奉承的噁心風氣反應更劇烈。而在一個對於「不一樣」幾乎沒有容忍度的社會裡,光是這樣,就足以構成他得為自己的死亡負起責任的條件。
一個國家對於多元性的包容程度,反映了這個國家正常的程度。由這個觀點來看,我們的國家,顯然病態得很。
關於洪仲丘需要為自己的死負責,還有最後一種說法。
這些人是這麼說的:「洪仲丘是被自己愛出頭、好打抱不平的個性害死的」、「洪仲丘個性太衝、正義感太強,他是被自己這種個性害死的。」
說這些話的人,有不少其實是出自於善意的。他們強調的是一種明哲保身、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概念。他們心中想的是,在這個世道,為了你的自身安全,路見不平,拔刀相助、衝撞體制,追求正義這種事,還是讓他留在武俠小說裡就好,現實生活中還是別淌這種混水。
這種我稱之為「威權時代遺毒」的想法,也是我們的社會生病了的另一種徵兆。
在我們父母和祖父母的年代,因為有戒嚴、有所謂的白色恐怖,多數人為了保命,即使對執政者有什麼不滿,也不敢公然反抗權威,只能敢怒不敢言。貪生怕死是人性,所以這種行為是可以理解的。
而我們很幸運地,有一群勇敢的人,一直在為我們的民主自由抗爭。他們的努力,換來了臺灣人今日所擁有的自由與權力。但可悲的是現在享受這些權力的人,卻不知道這些權力從我們手中溜走的速度能有多快。
他們有些人仍被過去的陰影牽絆,有些人則是在這個爭取民主、自由和人權的過程中沒有付出就直接享有,所以也不懂得要付出努力去維護它們。
這些就已經夠悲哀了,但更悲哀的是,這些人看到願意挺身反抗錯誤體制、願意站出來為你我爭取權力、維護你我的自由的人,卻沒有一絲嘉許與讚賞。當他們見到有人因為「正義感太強」、做了你我該做而沒做的事,並因而付出生命,心中居然沒有一絲敬佩與同情,反而覺得這人是自己找死,該要為自己的死亡負責任,你說,這樣的社會,能夠不病入膏肓嗎?
然後我們看到了令人悲憤的大埔事件。
我們看到了政府強拆民宅,並恣意逮捕抗議民眾、限縮我們的自由與人權。讓這個政府敢這樣為所欲為的,是多數民眾的不作為、是當少數人努力想要有所作為時,其他人因為他們的勇於爭取和自己的奴隸性格不一樣的不能接受,更是當那些挺身而出的人被政府濫權逮捕時,這些少數人落井下石,說著「你們要為自己被逮捕負責」的冷漠態度。
抱持著這種態度的人,一邊說著「洪仲丘要為自己的死負責」,讓軍方敢於官官相護、恣意妄為,不知道還會害死多少個洪仲丘。另一邊則說著「你們這些抗議的人會害自己惹上麻煩」這樣的冷言冷語,不願挺身而出,不知道還會讓政府濫權到什麼程度。
因此,洪仲丘事件,不只是軍中陋習的一個體現而已。大家對於這事件的反應,亦體現了我們這個國家的一些根本問題。
所以我說我的國家生病了。這個國家的病,源自於這個社會是病態的。社會是由人所組成,是以,造就這個病態社會的,是處在這個社會裡的人。
我的國家生病了,因為我的國家,住著一群有著病態價值觀的人。
病入膏肓的人,神仙難救。但病入膏肓的國家,只要住在裡頭的人願意醒過來,是絕對不會沒救的。
你想要繼續睡著,讓這個國家和你的自由與人權一起邁向死亡,讓下一個洪仲丘、下一個大埔繼續出現,還是要就此醒來,為自己的國家和人權奮力一博,把對洪仲丘、大埔等事件的痛心疾首,轉化為改變這個國家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