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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1日 星期五

Get engaged with politics

選舉快到了,最近剛好讀了一些和投票行為相關的研究,相當有趣,也讓我有了一些新的想法,趁現在還記憶猶新,就來整理一下,把這些想法記錄下來。

Daniel Kahneman在"Thinking, Fast and Slow"裡,提到了一個由Princeton教授Alex Todorov進行的心理學實驗,非常漂亮的顯示了人類在進行投票行為時有多麼的「不理性」。

Todorov的實驗設計很簡單,他讓他的學生看好幾張男人的臉孔,學生看每張照片的時間都很短,有的甚至短到只有十分之一秒。看完之後,Todorov要他的學生針對看到臉孔,做出"likability"(有多討人喜歡)或是"competence"(多有能力)的評估。

有趣的是,Todorov發現即使看照片的時間如此之短(我自己是覺得要在那麼短的時間內認出那個臉孔是誰應該有困難),學生們對於哪張臉看起來比較likable,或著哪個臉看起裡比較competent,仍然有很高的共識。也就是說,我們對於哪種臉的模樣看起來必較討人喜歡、哪種則是有能力的臉應該有的樣子,很可能有一個滿普遍被接受的既有印象。

讓人驚奇的還在後頭。

Todorov給學生看的照片並不是隨機找來的陌生人。他們都是政治人物。

Todorov發現,大約在70%的選戰中,贏得勝利的候選人,都是那些被學生評為highly competent的人。

這種只讓投票者在極短時間內看過候選人照片,然後依照他們看完照片後,對候選人臉孔單一特色的主觀認定,就可以相當精準的判斷出誰會贏得選舉的研究結果,很顯然支持「投票並不是一個理智的行為」這樣的論述。這很可能代表著,一個候選人長什麼樣子,將是他是否贏得選局的決定性因素,即使很努力地打選戰、花時間制定並解釋自己的政策,提出美好且偉大的願景,都不一定能夠扭轉投票者對於候選人看起來是否有能力的第一印象。

尤有甚者,這個研究可不是只對Princeton的學生適用。類似的研究很快的在好幾個不同的歐洲國家都被重現,顯示這很可能是一個真實存在的bias,而且很可能對大部份的投票者都適用。

那這是否代表著我們的民主制度是"intrinsically flawed"?如果我們根本沒辦法理性投票,是否代表我們的投票行為根本選不出「與自己意識形態相符」、「有能力」、「能提出良好政策」或著「符合自身利益」的候選人,而只能選出「看起來很厲害」的陶瓷娃娃?

接下來的研究結果告訴我們,這個論述,既對,也錯。

Todorov在接下來的研究中發現,雖然這樣的bias普遍存在於大多數的投票者中,但這個bias是一個"predisposition"(傾向),而不是一個必然會發生,且無法被改變的決定性因素。

支持這個說法的證據主要來自於,當Todorov仔細分析不容類型的投票者之後,發現並非每個類型的投票者,受到這種bias的影響程度都是一樣的。Todorov發現,有一個類型的投票者,特別容易受到這個bias影響,他們的共通特色,是"information-poor and television-prone"。

TV-prone這個特色比較好解釋。由於這個bias的作用方式,主要是來自於候選人的臉長怎樣,會影響我們的判斷,所以多數靠電視吸收資訊的人,很可能受臉部表情與長相的影響更大。另外一部分,我自己覺得很可能是因為看電視時多數是被動接收資訊,腦子沒在動,所以也比較不容易對抗一開始直覺形成的bias。

這也多少解釋了information-poor的影響。根據Kahneman和Todorov的想法,他們認為越善用自己分析思考能力的人,越不容易受到這個bias影響。反之,越是倚賴直覺,不喜歡動腦的人,就越容易受到這個intrinsic bias左右。如果說看電視是一種被動接收資訊的方式,減少我們大腦思考和分析的活躍程度,那information-poor大概就是一個「即使我們想思考,也不知道從何下手,只好靠直覺亂投」的狀況

這個研究又讓我想到了另一個研究的結果。我是在Michael Shermer幫Scientific America寫的專欄裡看到這個研究的。在這篇叫做Free Won't的文章裡(也有翻譯中文版喔!),Michael Shermer想要帶我們探討一個非常有趣的問題:"does free will truly exist?"

一般來說,我們對free will的定義是"freedom of choice",也就是說,我們能夠不受限制的做出決定。這樣的定義,隱含了我們能夠"consciously decide what we wanna do"這樣的概念。也就是說,如果free will真的存在,我們應該要對自己的選擇有決定權,能夠經過我們的意識,分析思考,或憑藉直覺,決定要選擇哪個選項。

然而,越來越多的研究卻指出,free will可能只是一個illusion,是我們心智運作方式帶來的假象。尤其是神經生物學和cognitive science上的證據,讓「free will並不存在」這個論述,逐漸成為psychologists間的共識。

其中一個相當決定性的證據,來自一位叫做Benjamin Libet的心理學家,利用EEG (electroencephalography) 所收集的data。 Libet的實驗設計很簡單,他找來一群受試者,讓他們進行「在任何你想按按鈕時,就把按鈕按下去」的任務,然後用EEG,監控受試者腦部的活化狀況。EGG的一個特色,是他的temporal resolution非常好,所以很適合用來分辨誰先活化、誰後活化這樣的問題,而這個特性,剛好適合用來研究free will是否存在。

Libet在他的研究中發現,在受試者有意識的做出要按按鈕的決定之前,受試者控制按按鈕這個動作的motor cortex,就會先活化起來。換句話說,就是在我們做出決定之前,控制你去按按鈕這個動作的腦區,就已經先啟動了。

這個證據非常有力的否定了free will的存在,因為這表示我們雖然以為我們做的每個決定是"consciously made",但我們的腦子卻不是這樣做的,我們的腦子會先要你行動,然後你的意識才意識到你做出了決定。

接著,後續的研究甚至發現,研究者只要監控一組256個神經元的活化狀況,就可以在受試者知道自己要做決定之前,準確的預測受試者之後將要做的決定,而且這個預測的正確率高達八成。

這個證據又更進一步的說明了free will並不存在,我們可能根本沒辦法像我們以為的那樣,自由的用我們的意識做出選擇。如果把這個研究結果放到選舉投票的選擇上,結果很可能就是我們的投票選擇,也不是理性分析的結果,而是somehow由我們遺傳來的神經circuits來決定。我們以為我們是認同Conservative的價值,所以投票給Tories,但其實很可能我們根本就只是受某些古老演化出來的神經迴路所控制,來決定我們會投票給誰。

這樣聽起來,民主似乎不是一個好的制度。我們以為的理性選擇,其實一點也不理性。

不過這邊又有一個新的研究,探索了free will的另外一個面向。研究者發現,雖然我們無法consciously decide what we wanna do,但我們可以consciously decide to do otherwise,這個,就是Michael Shermer所謂的"free won't"。

和上面否定free will的研究一樣,神經生物學家Marcel Brass 和 Patrick Haggard決定要來看看free won't是否存在。於是他們借用了Libet的想法,並把實驗稍微修改一下。他們一樣讓受試者可以「在任何你想按按鈕時,就把按鈕按下去」,但他們還多加了一個選擇,就是受試者也可以在最後一刻,推翻先前的決定,決定不按按鈕。他們發現,受試者不但可以推翻先前的決定,而且這個拒絕的動作,還可以連結到一個叫做"left dorsal frontomedial cortex"的腦區。只要受試者在最後一刻決定不按按鈕,這個腦區就會活化,而且這個活化是一個"self-initiated mechanism",也就是說,人們是可以有意識的把先前由非自由意志做出的決定推翻 (consciously decide I'm not gonna do this) 。

所以雖然我們沒辦法再一開始的時候控制自己做出什麼決定,但我們有能力有意識的去推翻這個決定,讓我們"do something else"。

這個研究的結果是不是和上面那個bias的研究很像呢?我們人類的大腦的的確確是有很多缺點,會讓我們的思考受到很多限制,導致我們的思考有很多bias,或著做出不是真正經過理性思考的決定,但我們也很幸運的演化出了足夠的能力去認知自己有這些問題,並且去修正自己的bias、補足自己大腦先天的弱點。

更重要的是,在這兩個研究裡面,我們都看到了積極參與的重要性。在bias的那個研究裡,如果我們能夠get engaged with politics,我們就不會只靠電視當作資訊的來源,會主動去尋求更多資訊,並在過程中讓自己的腦袋更為活躍,使自己最後受到bias的影響大幅變小(研究顯示poor-informed的人受bias影響的程度大約是well-inofrmed的人的三倍)。

而在後面free will那個例子裡,如果我們明白自己的選擇很可能是直覺性的,而不是理智評析的結果,我們很可能就會更小心,善用我們在最後一刻的否決權。而既然知道我們其實能夠否決原本的決定,那我們就應該更積極的get engaged with politics,讓自己得到更多資訊,逼著我們的大腦不要偷懶,要更努力的做分析判斷,讓自己更知道在"decide to do otherwise"的時候,那個otherwise應該是什麼,像是投給一個真正有提出好政見的候選人。

對了,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過Bill &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

這個由Bill Gates和他老婆成立的基金會,每年都會捐大錢讓研究機構去做研究,致力於增進所有人的quality of life。

Gates Foundation其中一個長期關心的議題,是開發中國家的malaria問題。這個由蚊子傳染的疾病,雖然已經相當古老,但我們一直對它不夠了解。譬如說,直到最近,科學家才發現原來造成malaria的寄生蟲Plasmodium falciparum,原來會躲在骨髓裡

雖然我們對於造成malaria的寄生蟲還不夠了解,但這些年來的科學研究也足以讓我們發展出夠多的藥物來治療它了。除了直接用藥物對付Plasmodium falciparum之外(像是最有名的 Quinine 和 Chloroquine),另外一種做法則是用殺蟲劑除蚊,或著改善衛生環境,杜絕病媒蚊滋長。

不過隨著Plasmodium falciparum和其病媒蚊的抗藥性越來越強,Plasmodium falciparum極為複雜的life cycle又讓科學家遲遲研究不出有效的疫苗對付他(Oxford就有一整組的tropical Medicine Unit在處理這個問題,但還是極難根絕malaria的傳播),加上開發中國家沒辦法快速改善的衛生環境,都讓Gates Foundation想要消滅malaria的目標,遲遲未能達成。

最近,一組在Imperial College的學者Prof Andrea Crisanti 和 Dr Nikolai Windbichler,利用malaria只會藉由母病媒蚊傳染的特點,設計並製造出了基因改造的蚊子,可以用來控制malaria的傳播。這種蚊子的後代,有超過95%都會是雄性。 更重要的是這個特色是會遺傳的,也就是說,這些蚊子的後代所生的後代(也就是他們的孫子),也有95%會是雄性。所以他們可以利用這樣的方式,慢慢降低雌性病媒蚊在病媒蚊族群中的比例,達到降低malaria傳播的效果(科普版的BBC報導請點這裡,比較科學版的review則可以在這裡找到)。

這個其實並不是我們第一次以這樣的方式來控制靠蚊子傳播的疾病。有一家在Oxford,從University of Oxford spin out出去,叫做Oxitec的公司,也曾經利用類似的方法,來防止Dengue fever。他們用的方法比較不一樣,雖然也是基因改造過的蚊子,不過他們的基改雄蚊在和雌蚊交配之後,對雌蚊生下的後代,並不會有性別上的影響,而是所有的後代,都活不到成熟期,因此無法繼續交配(BBC科普新聞)。

這兩種方法就我的了解,雖然都尚未完全成功,但已經提供了絞盡腦汁在設計新藥的科學家們,一條嶄新的道路,讓他們可以嘗試控制malaria。有很多科學家甚至認為,這會是未來根絕insect-borne diseases的最佳道路。

為什麼忽然講到這個研究呢?主要是有一段時間,我自己覺得那些討人厭的政府官員、該死的政客和滿嘴屁話的民意代表,真的很像是蚊子。平常不鳥他們好像也不會怎麼樣,只是三不五時就弄個法案或是搞個智障政策叮你一下,搞得你很不舒服,不過大家平時各忙各的,好像也沒什麼空理他們。最重要的是,就算你被該死的蚊子騷擾,半夜又吵又癢睡不著覺,氣得爬起來和他們大戰三百回合,你能做到的也不過就是殺死幾隻蚊子,怎麼看都不划算,所以平時也沒人會沒事和自己過不去,以誅殺全天下的蚊子為己任。

但是當某些蚊子成了病媒蚊,會傳遞malaria這樣會殺死人的疾病,就像是現在某些臺灣的狗屁政治人物變成違背民意、只執行黨意的犬儒、變成會把中國的汕液像malaria一樣傳遞進來的媒介,滅絕這些病媒蚊就變成了立刻必須進行的行動。

但我們打啊殺的,投藥了也噴了殺蟲劑,卻發現怎麼都很難幹掉這些難纏的蟲蟲。

這個時候,這兩個基改蚊子的研究,就晃入了我的腦海。到頭來,蚊子的事情,還是得由蚊子來解決。同樣的,政治上的問題,最有效的解決方法,可能也是透過政治來解決。我們一輩子都無法變成蚊子,大概也有一大票人不想,或著不屑當政治人物,但多點政治參與,可能就是根絕狗屁政治人物繼續胡作非為的方式。

而更多的政治參與,根據最前頭的科學研究顯示,也是最能避免bias,同時最能夠讓自己執行"free won't"的方式。這樣子那些除了長得不醜之外,無事處的傢伙,就不會坐在我們的總統府或立法院,講一些聽了會像真的得到malaria一樣,吐個不停的屁話了。

2014年7月6日 星期日

Letting go of your children (4) - freedom of choice, being responsible for your life, grit and respecting diversity

關於學生在secondary education應該要學到的價值,就讓我從最近那個填了五十個志願卻落榜的新聞開始說起吧。





由於我並不是完全了解現在這個填志願的制度是怎麼進行的,因此無法評論到底這個悲劇是怎麼造成的,以及到底制度不良在這個悲劇中佔了多少戲份。但我覺得光是「在沒有搞清楚規則的情況下,就按照傳統的志願序排名來填志願,結果落榜」這件事情,其實就可以為這個學生帶來非常寶貴的一課。

在傳統的教育制度底下,我們在國中(通常是國三或國三下才開始吧XD)做的事情,就是按照學校老師越來越暴躁的脾氣,開始K書,然後在考完試之後,按照PR值,稍微抓一下落點,接著就「按照學校排名填志願」。

這個過程,本身其實就是一個相當偷懶的行為。如果說唸好高中真的那麼重要,那麼我們就應該要讓自己盡可能的多接收一些資訊,然後做出對自己有利的判斷,接著,就要為自己的判斷負責。

但因為以往的填志願方式已經讓我們習慣在補習班或老師的幫助下,用一套標準作業流程,在儘量不耗費腦力的情況下,按照志願序而非高中的特色做選擇,而且只要按這個方式走,落榜的機率就微乎其微。因此,大多數學生都忘記了為自己的選擇負責的重要性。尤有甚者,因為許多家庭中家長會強力介入、主導自己小孩填志願的順序,因而更進一步剝奪了孩子學會為自己負責的機會。像上面新聞中,『因志願序扣分機制,讓她舉棋不定,最後怕兒子落榜,選填第三志願,「如果特招也沒上建中,我一輩子都虧欠他」。』的想法,就是最標準剝奪小孩學習自己做選擇並為自己的選擇負責的例子。

但如果大家靜下心來仔細想一想,這世界上大概很少有比做出informed choice,之後為自己的選擇負責更重要,也更實用的事情了吧。在小孩未來的人生中,他們只會走上分工越來越精細、越來越專業的道路,能夠給他們建議的人會越來越少,當然就更不可能有人可以替他們做決定。以我自己來說,到高中父母都還可以有一堆意見,但上了大學之後,爸媽能給的意見就少了,到了碩班,基本上都是老爸老媽聽我說,碩班唸完進入了博班,現在我根本連解釋給他們聽我在做什麼都懶,因為background實在差太多,要講到他們懂,倒不如獎學金分他們一點讓他們去大學修課。

更重要的是,這個世界上每個人都是不同的,會有不同的能力取向、不同的興趣,會對不同的事情有熱情,也都來自不同的背景,因此每個人在做決定的時候,都必須要站在自己的立場出發,才有可能做出真正最適合自己的決定。別人即使再怎麼站在你的立場替你想,都是隔鞋瘙癢,抓不到養處。更何況臺灣的情況是大部份的父母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場替小孩做決定,那就更不可能符合孩子的個人需求了。


我一向主張,人必須為了自己做的選擇負責。但對於自己不能選擇的事情,就不應該被勉強去扛那個責任。所以我認為我們應該要儘量提供多點選項讓每個人接觸,並讓每個人都能自由的做選擇,但是一旦選了,就要面對那個結果。執行別人為你做的選擇,是這世界上最愚蠢,也最容易讓人失去對生命的熱忱的事情。


這是因為,一個從來不為自己做選擇的人,除非運氣極佳,是不可能找到興趣的,特別在臺灣這個以考試為導向來教學的地方,更是如此。在這座島上,所謂「別人替你選擇」,通常的結果就是走上中華文化那套遵從階級、追尋安穩和小確幸的道路。


想想我們有多少學生是因為考試考夠高分而變成醫生、是因為考到了第一志願的分數,而去唸了臺大法律,變成律師。但這些人中有相當大一部份,其實不一定對醫學或著當律師有興趣。也許這兩個科系的高收入多多少少掩蓋了這個問題,但這樣的狀況在其他科系裡就很明顯。譬如說生科系,當年在政府兩兆雙星的口號下一炮而紅,多少生物系還刻意改名以迎合潮流,結果除了把分數衝得老高,創造出來的只有一大堆進去以後發現這個科系實在太「科學」,工作不好找,求學之路又既長且久,所以只好去轉系、去重考和畢業後轉行的學生。知道要轉換跑道的還算好,更怕是有些人,不知道要做什麼,就一路往上唸,唸到博士還是一樣的迷惘,卻又因為已經在這個領域投注太多時間而沒有勇氣離開,變得進退兩難。


類似的狀況在人文科系也很常見,矇矇懂懂照著分數填就進去了,畢業以後也還是繼續矇矇懂懂,於是就一以貫之的矇矇懂懂下去,跑去考高考,成為公務員。但這些人之中,又有多少的興趣是當公務員?或著真的是出於自己的自由意志去考公務員的?


我們都知道這樣的教育制度已經在我們的社會中造成了很多問題。和國外追求自己人生目標的價值觀相反,我們更多時候是在迎合別人的期望、追求社會文化認同的價值。而這樣的結果,就是創造出一群全身上下都嗅得出對自己人生茫然味道的學生。我以前在學校的時候,其實很受不了生科系和實驗室裡的氛圍。好多人都覺得唸得很累,可是又不知道自己到底唸這些要幹麼,這種感覺我非常懂,因為這就是我在上大學前的寫照,我知道這種爬不出泥沼的無力感,到底有多麼讓人感到痛苦。


這個就是整個教育制度沒有培養讓我們自己選擇,然後為自己的選擇負責的結果。它讓我們在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幹麼,也不知道自己想幹麼的情況下,把自己變成一個無趣,也不願意為自己的人生負責的人,更扼殺了我們社會應該蓬勃發展的多元性。


所以如果有機會,我覺得我們的教育制度,應該要有辦法讓學生自己做選擇,然後讓他們練習為自己的選擇負起責任,也為自己的人生負起責任。


我們要知道每個選擇都有其背後的機會成本,如何權衡並學會在評估之後就全力以赴,面對接踵而來的困難,並接受最後的結果可能不一定會如自己預期般的美好,絕對是一種需要學習的事情。甚至在做完選擇之後,知道該怎麼發現錯誤,並勇敢的承擔,認賠殺出,轉換跑道,也是需要學習的。這是我認為在學校應該要學到的第一個價值。

除了上述提及的論點,學會選擇並負責,還有另外一個層次的重要性。

很多人以為,人只要找到自己有熱情的事,自然而然就會破繭而出、就會突然懂得堅持到底,並對自己的人生有責任感,從此以後grit、perseverance這些東西就會自然跑出來,幫助你變成一個有好的self-control、highly disciplined的人。

事實上,這是不可能的。


這些東西,就像你生命中的其他事情一樣,是必須透過練習來達成的。


讓我們先認清兩個事實:


第一,如果你從來不從真正投入去做一件事情,你是不可能確定自己對這件事情是不是真的有熱情的。


第二,即使在你投入,並發現你對某件事情有熱情之後,你還是會發現在自己不斷在各個方面卡住。這個時候,你就必須靠所謂的"perseverance",來幫自己撐過這個困難的階段。但這必須要透過練習與了解來達成。你必須知道,在事情忽然順起來之前,在所有東西忽然make sense之前,你就是會經過一個會怎麼做怎麼碰壁的階段。是這樣的了解,和透過練習之後良好的perseverance,讓你能真正達成"grit"的境界,然後在一個領域走得又長又久。


在上一篇文章中,我貼了一個Oxford學生現身說法的影片,影片裡提到「人有很強的適應力」,所以在經過一段時間之後,承受極大課業壓力的Oxford學生,還是會找到時間和方法去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其實也是一個很類似的過程。你不會自然學會,但你會在練習(或適應)之後,找到方法撐過去。


這甚至有學術上的解釋。


2002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Daniel Kahneman在他的大作 "Thinking, Fast and Slow"中,就有提到system 1和system 2這兩個mental processes。 System 1處理事情靠直覺,system 2則比較擅長靠分析處理事情,下面我截取wikipedia的summary,讓大家了解一下這兩個systems各自獨有的特色:



• System 1: Fast, automatic, frequent, emotional, stereotypic, subconscious



• System 2: Slow, effortful, infrequent, logical, calculating, conscious



在這邊,我想要大家注意一下system 2是 "effortful" 的這個部分。Daniel Kahneman在書中不斷提到的,是system 2是個懶傢伙,在可以省力的時候,絕對不會出來分析事情。換個角度去看,就是啟動system 2,是一件費力的事情。因此,在任何允許的情況下,我們都會讓無法被關閉的system 1先處理資訊,來保持我們一直處於mental ease的狀態。


更有趣的是,Daniel Kahneman指出研究發現,mental ease、system 1和快樂的情緒,是連結在一起的,反之,system 2和mental strain以及不愉快的情緒則是同路人。


有了這樣的背景,我們可以稍微回味一下自己以往學習的過程。


以我自己為例,我每次進入一個新的project主題,譬如說從神經退化性疾病的研究計劃,轉到自體免疫疾病,一開始就是會被一大堆不認識的專有名詞轟炸,這些專有名詞,放到不熟悉的推論context底下,造成的就是理解上的困難。這個時候就是我會感到最痛苦的時候,也是mental load最大、最容易放棄的時候。不難想像,這個時候我的system 2正在全速運轉,所以我既analytical,又critical,腦子的狀態正好。但情緒上我卻是非常非常不愉快,也就是這樣的不愉快,會導致我傾向於放棄。


現在讓我們把這個狀況放到我求學的經歷中。


我在上大學以前,完全就是一個充滿精力卻無從發洩,每天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對生命完全沒有熱情的學生。我國小是我媽幫我選的,國中是我媽幫我挑的,高中填志願,是想都沒想按照老師建議排的。在這段時間裡我從來沒有為自己做選擇的機會,都是別人替我安排我的學習生涯。在那個時候,我也的確是一個對自己人生完全不負責任的人,因為我完全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學習。


這樣的迷惘從國中累積到高中達到了最高峰。我整個高中生涯,待在學校的時間不超過1/2,在的時候,也多數是在球場上打球。如果不是我運氣很好遇到一個非常願意給學生空間的班導師,對我缺課的情形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也放任我們偽造出席記錄,我根本連拿到高中畢業證書的資格都不會有。


後來我上大學了,忽然發現自己比自己本來以為的還要喜歡科學,對生物科技的興趣也比預期中高很多(我本來以為我會去Discovery或National Geographic當野生動物攝影師或著野地學者),就決定要往R&D發展。


經過一番仔細評估之後,我決定為自己保留一點出國留學唸博班的空間,所以就下定決心要好好在這個領域下一番苦工。於是我就選定了幾個自己比較有興趣的領域,到圖書館借了相關的書,也載了幾篇paper和reivew,就開始回家苦讀起來。


接著我馬上遇到的就是上面說的情形。一開始的時候,background差英文又爛,每本課本、每篇文章,都像大唐雙龍傳裡的『長生訣』,千百年來只有徐子陵和寇仲能夠參透,偏偏我既不姓徐也不姓寇。


我油門踩到底的system 2很快就帶給我極強的不舒服感覺,於是大概有幾個月的時間,我都一直處在讀一讀這個領域碰到困難就換個領域,然後又碰到困難,於是再換領域,這樣沒什麼生產力的循環。所以在這個階段,我幾乎生科相關的領域都摸過一點,什麼免疫學、組織學、解剖學、細胞生物學、生物化學等等,全部大概都讀過前面幾章。


這個過程,說起來真的很像分生課本裡形容的,polymerase坐到DNA上要做transcription的時候會發生的事情。課本上說的是polymerase會先往前走一些,做出一小段mRNA,然後會像沒有坐好一樣跌下來(abortive initiation)。摔下來的polymerase只好重新坐回原位,再試著把mRNA從頭做起。重複好幾次這樣的過程,然後才能真正在DNA上坐穩,把完整的mRNA給transcribe出來。


比polymerase幸運的是,所有生物相關領域的前幾章,內容幾乎都非常類似。所以當我讀完細胞生物學的前兩章,受不了放棄,改去讀生物化學的前兩章時,我會對於之前讀過的內容有一些印象。也因此,在這個不斷轉換科目的過程中,其實我也逐漸的在吸收一些基礎知識。


有趣的地方在於,我很快就發現,很多jargon即使完全不知道他們的意思,只要多看幾次,熟悉了以後,讀起來的「不舒服」感覺,就會降低很多。後來我看了Kahneman的書之後才知道,原來"familiarity"也是一種讓人達到mental ease的方式。所以隨著我重複看到這些詞彙和觀念的次數增加,不止我對於這個領域的理解是往上增長的,我對這些內容的熟悉程度,也會讓我讀起這些科目來變得更順暢。


那時候我當然不知道這個道理。但我已經發現到,好像只要多看一點同樣的內容,那種「不舒服」的感覺,就會開始消失。加上一開始那種跳來跳去,不斷轉換領域的方式,實在太過沒有生產力,所以我就決定試試看咬牙硬撐一段時間,一次選定一兩本書,努力把它們讀完。


後來的故事我在這個部落格多少也說過了,我碰到的下一個難關是讀書時間無法拉長,很快專注力就渙散了。於是我用強迫自己每天比前一天多讀幾分鐘的方式,慢慢拉長時間。剛開始真的很痛苦,但久了,也就習慣了。


同樣的劇情也發生在我剛進實驗室學技術的時候、我剛開始學騎擋車的時候,還有其他好多好多時候。我後來就開始明白這套「一開始會瘋狂撞壁,但只要撐過那個不舒服的時期,自然而然就會上手」是學東西固定的模式。從此以後,遇到撞牆的時候,我都會有一種信念,認為只要我一直嘗試下去,事情就會慢慢變好、慢慢變成我想要的樣子。




stuffpoint

這樣的信念到了後來,也就慢慢變成一種不害怕面對失敗的人生態度。因為始終相信最後事情一定會像polymerase那樣步上軌道,做出完整的mRNA,所以也就慢慢的覺得失敗沒有什麼。也因為明白了失敗其實就像abortive initiation那樣,是必經的過程(不管真核或原核生物,都會經歷abortive initiation),所以就不會對他感到懼怕了。

可能也是因為我運氣比較好吧,所以這樣的信念也幾乎不曾讓我失望過。所以慢慢的,也就習慣了用這樣的模式去做事情。在這個過程中,preserverance變得越來越好,也慢慢的明白了Tim Tebow所說的:"Passion is when it's hard"到底是什麼意思。

但即使是像我這麼幸運的人,一開始的時候,也是掙扎了好久,經過了許久的練習,才慢慢越來越能夠做到所謂的"preserverance"。


但我也看過太多人,因為運氣比較差,或著其他原因,總是受挫在那個abortive initiation的過程,怎樣都突破不出來。雖然我常常鼓勵身邊的朋友,polymerase都做得到的事情,你不可能做不到,但有些人就是怎麼樣都建立不起來這樣的信念。更慘的是,學校已經算是相對來說可以容忍錯誤和失敗的環境,可以讓你不斷磨練自己的perservarance。出了社會之後,在更加competitive的環境裡,往往會造成兩種極端的結果- 要不是被逼著很快的達成preserverance,要不就是很快變成一個quitter。所以如果有機會,我也希望學校的教育方式,能讓學生有犯錯和失敗的機會,並引導他們,從中學會成為一個persistent的人。


這就是為什麼讓學生學著自己選擇,然後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如此重要的原因。前者是能夠增加學生找到自己熱情所在的機率的方式,後者則可以提供學習grit的寶貴機會。

找到熱情的重要性大家應該都很明白,但為什麼grit這麼重要呢?


除了很多名人都曾經提到它對他們成功的幫助,現在也有越來越多的研究指出"grit",是預測一個人未來成就一個極為重要的指標。讓我們先來看看下面這兩段影片(*):









在影片中,Dr. Angela Lee Duckworth把grit定義為 "sustained passion and perseverance",也就是說,除了熱情之外,你還必須有能力在讓你很不舒服的環境底下,持續的努力,持續work your ass off。她在演說中提到的關於拼字遊戲冠軍的故事,蔚為經典。


在他們的研究中,Dr. Angela Lee Duckworth發現,那些拿到冠軍的小孩,和其他參賽者的不同之處,並不是在於他們練習比較久,而是在於他們練習的方式:這些小孩不會花時間在自己已經會拼的字上,也不會去做那些已經會的測驗。他們會做的事情,是把自己不會的地方挑出來,直接攻擊自己的弱點,然後不斷練習、練習、再練習(**)。


根據Kahneman的system 2理論,你可以想像這個過程會讓這些小孩多麼不舒服。可是也就是這樣的過程,讓他們能夠讓自己最後出類拔萃,變成冠軍。


當然,這個社會不會每個人都是冠軍,就像我不論再怎麼努力,大概也不會得諾貝爾獎一樣。可是我認為,用這樣的模式去學習,是最有機會把自己的能力磨練到極限的方法。也就是說,雖然我不像某些有100分天份的人可以拿到諾貝爾獎,但我至少可以讓自己本來70分的資質全部發揮出來。不論是站在個人fulfilment,或著社會整體發展的角度,這樣把個人能力發揮到極限,帶來的效果應該都是非常正面的(***)。所以我們應該要儘量保障學生有機會可以了解grit的重要性,並試試看自己到底是不是,以及有沒有辦法變成一個persistent的人。

那麼grit要怎麼樣才能學得會呢?事實上我們現在並不是非常清楚,唯一的線索,是相信能力並非完全天生,而是可以透過練習進步的學生,似乎都會比較persistent。也就是說,能夠帶來grit的,很可能是一種mindset,而這絕對是可以被培養出來的。

和這個想法相符,研究者也發現,光是稱讚小孩的方式不同,就可以對小孩的persistent的程度造成影響。譬如說被誇讚聰明的小孩,就會比較不persistent。反之,被誇讚努力的小孩,通常都會更persistent一點。更詳細的研究內容,在上面的影片也有提及,網路上也有不少學術研究可以參考。

最後,「自己做選擇,然後為自己的選擇負責」的態度,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效果,就是它可以保障diversity。

如前所述,如果學生能夠被允許自己做選擇,他們就可以去嘗試,然後選擇自己覺得有興趣的路走。由於社會上的每個人都是不同的,因此每個人做的選擇也都會不一樣。因此,我們會有對醫學有興趣的人、對美術有興趣的人、對工程有興趣的人,和對文學有興趣的人。這些人自由的選擇走上自己喜歡的路,在自己有興趣的領域發展,並受到學校和社會同等的認可與尊重,也為自己選擇的人生道路負責。這樣我們的社會就會在多個領域,都有比較均衡且良好的發展。在這樣教育環境底下長大的學生,也才會懂得尊重多元的價值和選擇。最重要的是,學生也會因為對自己的人生有了主導權,而更能揮灑自己的長才,並且快樂的活著。

這些,就是我覺得除了課本中的知識以外,學生應該要在學校學會的重要價值。



*影片中有個需要更新的地方。在過去,所謂的1萬小時/10年假說,也就是你要在某個領域達到greatness,必須至少花1萬個小時在上面,被認為是一個人成為world-class專家的關鍵。但現在有越來越多研究結果,是不支持這個假說的。不支持的理由很多,我現在只記得其中一項是因為有人發現這是一個非常rough的平均數字,也就是說可能有人得花5年達成這樣的境界,有人得花15年,平均起來差不多是10年這樣。


**這部分的研究結果其實某部分就在告訴我們,光是工作/讀書時間長是沒有用的。能夠強迫自己不分心的長時間工作或讀書,或著在該讀書的時候就去讀書,不會受其他事情的誘惑,並不代表你就能達到"grit"的狀態。重複做熟悉、讓自己舒服的事情,就算花再多時間,也不一定能稱作"grit"。


***或許也真的有些人不覺得追求把自己的潛力發揮到極限有什麼重要,雖然我不是很同意,不過這篇文章屢次提到「自己做選擇,然後為自己的選擇負責」的概念,也可以保障那些認為mediocre performenace就已經足夠的人,反正這也是你的選擇,只是你選了就要接受自己與excellence無緣的狀況,不要整天抱怨一堆。

2014年6月26日 星期四

Letting go of your children (3) - What kinds of values should be cultivated in our students?

在第一篇文章裡,我稍微寫了一些關於英文教育的問題,談到了英文教育的教學方式和內容,可能有需要調整的地方。

事實上,這樣的現象並非只是英文教育獨有。如果以更宏觀的方式去評論,我們的教育其實傳達了很多不太正確的訊息給臺灣的學生。我個人認為,在secondary education的階段,由於還沒有進入到真正的專業教育,因此在這個階段,教育的目的,除了幫助學生配備足夠的基礎知識,讓他們以後想要往專業領域發展的時候,可以有扎實的地基可以蓋高樓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在這個時候培養學生的價值觀、幫助學生去探索世界,並培養適合每個學生自己的人生態度。我想,很多國家會把哲學教育放進secondary education裏面,大概就是想要培養學生自己的價值觀吧。

在臺灣,因為我們沒有整套的哲學教育,國中的公民道德或著社會學科又很少碰觸到這類需要思考辯證的內容,因此我們培養學生價值觀的過程,往往會直接被我們教育學生的方式所影響。也因此,能否在教育學生的過程中傳達正確的訊息給學生,就變得非常重要。

舉例來說,最近新聞上一堆關於小孩子沒考上第一志願,家長就大發雷霆、把小孩子的模型摔壞,甚至自己想不開跑去跳樓的新聞,透過媒體放大,向小孩傳遞的訊息,很可能就是「不完美是嚴重的」、「犯錯是不可被接受的」、「失敗是可怕的這樣的訊息」。









而這樣的訊息造成的結果,就是小孩很可能會在受教育的過程中被遣移默化,然後慢慢變成一個害怕失敗、面臨挑戰會躊躇不前、追求穩定而不是跟隨自己興趣與熱情的孩子。

反之,在國外,我們常常看到名人在畢業典禮上分享自己失敗的經驗,譬如:

Steve Jobs 2005年在Stanford著名的 "Stay Hungry. Stay Foolish" commencement address;

J.K. Rowling 2008年在Harvard commencement ceremony關於failure的演說;

Denzel Washington 2010年在UPenn "If you don't fail, you're not even trying"的經典address;

還有Jim Carrey今年在Maharishi University的"you can fail at what you don’t want"既有趣又引人深思、唱作俱佳的演說,傳達的則是截然不同的人生觀。

他們想要傳達的,是追求熱情、不怕失敗的想法。他們告訴學生的,是他們面對失敗的態度,他們追求理想的堅定,和他們要做自己的堅持。

這就是和臺灣截然不同的教育哲學,想當然耳,在這種教育與文化環境底下成長的外國學生,他們面對人生的態度,和臺灣的學生,自然也就會有很大的不同。

除了這些名人的演說之外,外國很多學校在教育學生的過程中,也會把類似的哲學給放進教育制度裡面,把這些變成一種大家都習慣的生活態度。前面一篇文章提到的,以A、B、C、D這樣較大的級距來評分,讓學生不會去計較一兩分的差距,改以qualified or not的概念去評量學生,就是一個讓學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不完美的制度。

講到這個,就讓我想到一個Oxbridge我很喜歡的制度- 導師制(tutor)。

雖然說Oxbridge的學生常常都玩得很瘋,醉得亂七八糟,但他們的課業壓力其實是很大的,所謂讀書讀到發神經真的不是在開玩笑。但同時,他們也有很好的輔導系統,可以幫助你抒發壓力,或著教你如何面對問題。在Oxford,很多事情只要你願意事先講,去尋求協助,你會發現校方會願意給你很多空間和幫助,導師也會想儘辦法幫你,讓你有機會可以趕上進度、彌補錯誤。像下面這個剛好找到的影片,就提了很多很好的例子。




影片裡面提到的連鎖反應,也就是你有一天跑去party,可能就趕不上某個deadline,之後很可能會變成趕不上整個禮拜的進度,甚至搞砸整個學期,這樣的狀況,的確是會發生的。但只要你願意和你的導師好好談談,他們一般來說都會給你很多幫助,譬如說讓你延長你交作業的deadline,或著給你一些指導,讓你知道怎麼更有效率地度過這些時期。

這樣的狀況也不是只有Oxbridge有,其他學校也都有很多相當好的輔導系統,和很願意幫助學生的administrators,可以幫助你處理各種問題。當你遇上困難去尋求幫助,滔滔不絕地說著你如何讓自己陷入這個deadline永遠趕不完的地獄時,他們最常對學生說的一句話就是:"Well, humans make mistakes",好像你把自己搞得超慘也沒什麼了不起的,這樣一句話就原諒你了,之後就是幫助你想辦法把進步補上,或給你第二次機會讓你把作業給交出來。

像這樣相對來說允許學生犯錯、願意給學生第二次機會的制度,無形中也就會形塑學生的價值觀,讓學生變得更勇敢、更能夠面對錯誤和失敗,和臺灣的教育制度下隱含的哲學大相徑庭。

另外一個我覺得很重要的觀念是,即使是在Oxbridge這樣的地方,他們還是很鼓勵學生要能夠多元發展。多接觸、多探索,該party的時候就要去,有好玩的事情就要去玩。這是他們信仰的價值和覺得正確的人生態度。

說實在的,即使是在Oxbridge,如果你整天都只唸書,那其實一天工作三、四個小時,也算是太足夠了。但如果你只做功課、只唸書,那大家都會嘲笑你的。這並不是正確的學習方式,也不是正常的人生態度。人一定會有除了專業之外,還想要學的東西,也一定會有想參與的活動、想見的人,會有想和他出去hang out的朋友,會想要去玩。Oxbridge,他們強調的,是你要把時間花在做這些事情上,同時也要把書唸好、把功課寫好。這也就是上面影片裡面提到:"make sure you make time to do the things that you enjoy"的概念。

這其實才是Oxbridge壓力大的來源。他們給的學習份量,是你一定得花相當的時間在上面的份量,而且是你必須平常就要接觸,沒辦法在考前或著deadline前靠小聰明硬吃過去的份量。另外他們對於作業的要求也很高,考試也不會太容易。但如果你的生活只有這些東西,相信我,你的壓力一定不會太大。壓力大的原因,是因為你得在玩樂、參加活動、學其他東西、培養嗜好和處理日常瑣事等一堆其他事情的同時,也把書唸好、把作業寫好。

這和臺灣學生基本上只要唸書、唸書、唸書的概念完全不同。以前面那個父母因為小孩沒考上建中,就把他的模型摔爛的例子來說,套到Oxbridge的那套邏輯底下,他們會說的是這個小孩得做出取捨、找到平衡。模型和建中絕對可以被視為同等重要的兩件事,那接下來要做的,應該是幫這個小孩做更好的時間管理,看看有沒有零碎的時間可以擠出來,讓他能夠兼顧模型和考上建中這兩件事。如果小孩的時間已經很緊了,那就該接受事實:「自己的小孩不適合去唸建中。」

沒有人,應該為了去唸一間比較好的學校,而放棄自己其它的興趣,或放棄探索這個世界的機會。這些都不是值得為了唸好學校而放棄的東西。

一個只會唸書,也必須把時間都花在唸書,才能進入建中,或從建中畢業的學生,人生是悲哀、狹窄且無意義的。倒不如去唸符合自己能力的學校,一邊享受人生多層次、多面向的美好,培養興趣、找尋熱情,然後一邊學習必要的知識。

事實上,只要是領先群的學校,學校給的訓練和教育夠好,要求的標準夠高,那個一二三四的排名,根本就沒有意義。譬如說去吵到底是Oxford比較好,或著是Cambridge比較好,除了學生間打打嘴泡好玩之外,對受教育的學生而言,有任何實質的意義嗎?

在英國,我們喜歡用"prestigious"這個字來形容好學校,英國人真正在意的,是你在一間prestigious university有好的track record,而不是愚蠢的認定,因為你是Oxonians或Cantabrigians,就一定比LSE的畢業生更優秀。

更何況在臺灣,決定排名的,並不是學校給的教育或對學生的要求,而是學生本身的優秀程度和他們考試的表現。但在現行的教育制度底下,這樣的學生優秀程度排名,是會在某種程度上被打破的。在這樣的情況下,再去死咬著那個建中的牌子,真的是很傻的一件事。

這些都是教育制度和教育學生的方式可以帶來的不同。一點點觀念上的改變,就可以讓學生有更健全的生涯發展。

所以,也許我們在吵這些教育制度的同時,也應該好好想想,到底我們的教育,應該要帶給學生什麼樣的文化,幫助他們建立怎麼樣的價值觀。在我看來,這才是值得好好辯論的問題。而在下一篇文章中,我也打算稍微提供一些我自己的想法,看看有哪些價值,是學生在secondary educcation階段,應該要建立起來的。

2014年6月20日 星期五

Letting go of your children (2) - compulsory education should be designed to serve the vast majority

接著我們就來說說這次教改幾個有趣的地方吧。

我們一直都知道臺灣的學生壓力很大,很大的原因,以前我也寫過了,這麼多年過去,我看情況也還是差不多,單一價值觀導致極少領域內的過度競爭,仍舊是臺灣學生壓力的最主要來源,這裡就不再贅述。

而這次的教改,就我自己的猜測,本來是想要藉由把grading system放寬,來破除分分計較的概念。也就是說,藉由級距制,把過往建中一、附中二、成功三這類的排序給打破。

舉個例子來說,以前可能是296上建中,290上附中,285上成功,但現在因為改成A、B、C這樣較寬的級距,造成的結果可能是285以上全是A,因此建中、附中和成功的比序就消失了,這時候再去計較建中、附中和成功,其實是沒有意義的事情。

當然這只是我的猜測,但這是我認為級距制最好的一個地方。藉由這樣的方式,把級距打破,帶來的很可能是整體素質的提升。

怎麼說呢?首先,建中之所以為建中,其實並不是這間學校有什麼特別的地方,而是他聚集了全臺北、甚至可能是整個囊括桃園的大臺北區域中,最頂尖的學生。說實在的,這些學生只要放在同一個環境讓他們去競爭,結果多半不會太差,加上臺灣大學指考的巨大壓力,這些學生也有理由去挑戰比較嚴格的自我要求,那就更不會差到哪裡去了。這樣的競爭程度可能到了附中就差了一點點,畢竟那些到了附中的top talents,可能就沒辦法受到同樣等級的環境刺激,然後可能成功又更差了一些,這樣一直往下降下去。

但變成級距制之後,由於這三間學校的學生都是straight A's,這時候撇除歷史因素,其實讀哪間都是差不多的,因為以前的建中學生現在可能會跑去讀附中,以前的成功會跑去讀建中,這樣一拉平下來,我們就創造了三個很好的環境。整體而言,這樣的環境可能不如傳統marking system底下的建中那麼rigorous,但卻創造出了三個可能跟附中差不多的環境,很可能學生的整體反而會拉得更上來。

如果你再往後面推,推到B群組的學校,很可能這個打散拉齊的效應還是存在,那造成的很可能是很多學校平均且全面的提升。再更後頭的我就真的比較沒經驗,也沒什麼接觸過,不知道這樣的效應對他們來說會造成怎樣的影響,但我有點覺得,如果真的對唸書沒興趣,也許發展良好的職校系統讓他們多點選擇,會是個不錯的辦法。

那麼那些真的天資超級聰穎的學生呢?

我想這些人可能本來就不適合在一般的教育體系學習。所謂的特殊教育,可不是只有教智能障礙的孩子而已。如果自己的孩子真的那麼特殊,那就應該卻特教體系下受合適的教育才對。

這樣的marking system其實和英國的很像。英國升大學前要唸所謂的A level,就只有A*、A、 B、 C、 D and E五種分數,先不管比較複雜的A*,他和overall score比較有關。其他的grade,就我的理解,一般來說只要是top 10%,就可以拿到A。

他們大學的grading也很類似,就只分成first class、 2:1、 2:2、 3rd和ordinary pass這幾種,Master's degree也是分distinction、 merit、 ordinary pass而已。

但這樣的級距制也沒傷害到他們的高等教育,英國的高等教育一直都是他們最強力的商品之一,且包括Oxbridge在內的五大校,也都有很強的research能力。

事實上,我也不認為去把top 10%的學生應去分成什麼建中、附中、成功的等第制有什麼太大的意義,這些人就是放到能夠棋逢敵手的地方,給他們好的motivation、 受強度夠高的訓練,基本上就會很優秀了,剩下的就是看個人造化。這世界上沒有什麼Oxbridge的學生就一定就勝過LSE的道理,出現超級天才或Prime Minister的比例可能高一些,不過後者大概和傳統的關係大過實力。其他層面上,說真的那些差異大概都是可以忽略的,就算真的Oxbridge的人平均起來是過super decent lives,和過decent lives的LSE學生,真的差異有大到需要去斤斤計較那一點點的差別嗎?

除此之外,我自己認為這種大級距的grading system,還可以相當程度地避免overcompetition。當你把前10%的學生全都化成A這個等第,喜歡競爭的學生會做的事情就是確保自己是在這10%裡面,而不會再去斤斤計較我是97分,輸給三個98分和兩個100分的學生。

事實上,這也是一個比較合理的評分方式。一個學校或考試系統,要做到的,應該是要能鑒別學生的程度是否到達一個程度以上,如果達到了,就是qualified。這個也是我自己在申請學校的時候遇到的狀況,即使是世界頂尖的學校,他們只要確定你是intellectually capable,基本上就不會在這裡糾結了,剩下的就是確認你對該學科的興趣,還有你的personality,再多一點的就是會跟你討論一些學術上的細節。如果說top-tier的學校都可以這樣搞,那我實在想不出在secondary education的層級要去細分建中、附中的道理在哪裡。說倒底,還不就是中華文化裡的社會階層思想在作祟嗎?

我在這篇文章裡面寫了一些我自己對於現在這個新的grading system的一些想法,事實上,這些都是我前幾天和朋友聊天時生出來,很粗略而且不一定valid的推敲。但我還是把它寫出來的,主要就是想要讓大家看看這種事情用個人經驗出發,站在自己的perspective去看事情,可能有多麼偏頗。

就我上面的推論來看,你還是能從我舉例的方式,還有我討論的比重,看得出來我的思想有多麼偏向菁英教育,甚至我自己都承認我對於某個程度之後的學生完全不了解。

這點我從很久以前我表妹來問我高中填志願的事情,就明白了。我沒讀過私立高中,甚至以前唸國中時,雖然成績狗爛一把,但私立高中這個詞還是從來都不曾出現在我的腦海中。所以當我表妹來問我的時候,我完完全全沒辦法給她任何建議,因為我根本不知道桃園有哪些私立高中、名聲和排序如何。

所以如果站在我的觀點來看,我看到的當然都是我熟悉的世界裡的學生,可能大部份都是屬於A這個級距的,加上一些B,C的就真的完全不認識、不明白、不理解。造成的結果就是我在討論這些事情的時候會很自然的忽視他們,或著讓我心中教育的樣子偏向對他們極不利的方向。

這個就是現在這些檯面上一直發聲的家長所面臨的問題。我一直到今天才知道,原來我們為了比序,還搞出了A+和A++這種東西,讓本來比較大的級距失去了很多意義。更重要的是為了要比出誰可以去建中、誰可以去附中,居然要一路從國文、數學這些科目比下來,比到沒東西比去比作文,然後為了作文評分客不客觀、自己的小孩能不能去念建中,在那裡吵成一團?照我說,根本這幾間哪裡離家近,就去哪裡不是簡單輕鬆又愉快?

結果為了一群我的小孩一定要唸建中、附中的家長的階級夢,把時間花在吵作文比序,卻失去了以更宏觀的角度去看教改帶來的改變的機會,也沒機會討論這個教改對於其他B、C級距的學生有什麼影響、能不能把程度給整個提起來,還有像是前一篇文章提到的,是不是整個教學方向都需要調整這些問題。更重要的,是根本沒有機會讓這些學生自己發聲,說說自己對於這次教改的想法。

這樣的事情在學校的班級裡也是一直在發生。我一個在國中教書的朋友,就跟我說過一堆老師超喜歡比自己的班到底有幾個100分,他就一直搞不懂,10個100分,和15個90分以上,為什麼就是10個100分比較厲害呢?

而在這樣的教育思想底下,老師注重的自然是成績在最前面的那些小孩,而不是想辦法把後面的,可能50、60分的給拉到70、80分。但難道這些人就不是社會上的一份子嗎?不是聲音應該要被重視的人嗎?甚至這些人,很可能才是真正的多數啊!

那些習慣排在前面的小孩,從小受到這樣特別的重視,大概早被寵壞了,長大以後,變成家長,也就習慣性的忽略不如自己或自己小孩的孩子。不然就是以前常常被忽略,所以長大以後對於自己小孩一定要變成最頂尖的,才不會被忽略這樣的事情有偏執。卻忽略了這個社會不可能只由精英所組成,義務教育更不應該只為精英服務。

這些問題都是老生常談了,以前我也寫過「被忽視,不代表不存在」這篇文章,探討過這個問題,可惜的是,兩年過去了,同樣的劇情,換了個方式,還是繼續在台灣上演。

2014年6月19日 星期四

Letting go of your children (1) - something wrong with our English education?

最近臺灣最夯的新聞,除了一連串的貪污案之外,大概就屬會考排序的問題了吧。

顯然臺灣的家長們是真的很困擾,因為連我這個對國中的印象只剩下整天都在打籃球和翻牆出去買飲料,對於學了些什麼、考了些什麼,和大考到底怎麼考都已經記不太得的傢伙,也聽到了不少家長抱怨的聲音。

說實在的,我以前在唸書的時候就從來沒有搞清楚學制到底是怎樣,現在要我去搞清楚國中考高中的學制,未免有點不切實際。

不過有件事情我一定要提,那就是我有去寫一下號稱難倒劍橋博士的英文考題。



由我來評估這題目對國中生來說簡不簡單是有點不甚公允,畢竟我完全不知道國中生的英文程度大概在哪個水準,但有幾件事我可以確定:

首先,這絕對不是什麼劍橋大學博士寫不出來的題目。我自己寫的時候錯了一題,很不甘心,看了老半天,才發現原來一開始的時候題目看錯了。這份考卷的特色就是很多閱讀在看的時候要看仔細一點,掃太快容易選到乍看之下好像有點對的選項。

考卷是否偏難可以討論,但用這種唬爛的方式來誇示難度,實在不可取。

喔,對了,我說這份考卷不可能劍橋大學博士寫不出來是有所本的。Cam對學士後學位(碩、博和一個不知道怎麼翻的diploma)要求的英文程度是IELTS總分7,聽、說、讀、寫,各單項都要6.5。




我考過IELTS,很清楚大概7-8分的水準在哪邊,以Cam的標準來說,不粗心的話一定可以全對,最多就是後面閱讀測驗裡,三、四個比較誤導式的選項會讓粗心的人中陷阱。所以對於李家同先生說的那些話,我只能送他四個大字:「尊重不能。」(世足正夯,學Didier Drogba來個中文無髒字版的"It's a fucking disgrace !!!!")。

再者,撇除難度不談,我個人我覺得這是一份非常好的考題。我個人認為,語言最重要的功能就是拿來溝通,接收別人傳達的訊息,和傳達自己的意思讓別人知道。由於我們的英文考試沒考口說,因此不可能測驗後者。但對於前者,我自己以前參加過的義務教育考試,一直都沒有測驗到一個很重要的能力,就是在一個特定的情境(context)底下,能夠理解對方意思的能力。

舉個例子,譬如你在國外,到一個餐廳去點餐,對方跟你解釋了特餐A、B、C有什麼差別,你就算聽得懂對方說得每個單字,辨別得出每句話的文法,但如果聽完以後無法辨別哪個餐是賣什麼東西、賣多少錢,和有什麼特色,這算是哪門子的學習語言?

像這樣的能力,才是真正和外國人對談時,會需要用到的基本語言能力。在我看來,這比認得多少單字、懂多少文法,重要多了。而這次的會考考題,最後一部分,基本上就是把你可能會聽到的情境,變成閱讀測驗,然後測驗學生在看完以後,能不能真正理解文章裡給的資訊。像下面這題裡的第三十七提,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測驗的是你看完資訊之後能不能按圖索驥找到朋友的家:


(截自國中教育會考網站)



也許是這樣的考題模式讓大家寫得不太習慣,所以才會覺得很難吧。不過如果以後能多以這樣的模式出題,對由考試領導教學方式的臺灣來說,也許可以讓學生真的學到一些可以用來實戰的英文。

第三點,我必須說,如果這份考題對國生來說真的算很難的話,那我們的英文教育,實在沒有教什麼太有用的東西。講真的就算這個考題考一百,去英國和老外講話,十之八九還是要吃屎。

這也是我們臺灣學生出國留學常常會碰到的問題。GRE、TOEFL和IELTS可以考得很高,結果實戰上聽也聽不懂,講又不會講,都是出去以後碰一鼻子灰才開始學。但按照很多人的說法,這樣其實是完全錯過了學語言的黃金期(沒讀過相關的paper,不知道是真是假),那花了一堆時間,學了只能拿來考試用,然後這個考試就算考滿分,去國外還是根本沒辦法跟別人溝通,結果考出來還大家都說超難不會寫,那也許我們真的應該思考一下,我們的英文教育是不是有什麼地方應該調整一下,不一定是說要多難或著程度多好,而是方向和方式可能需要修正,不然學一堆,教出來實戰能力等於零,實在是很奇怪的一件事。

最後,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覺得很奇怪,怎麼一個國中升高中的考試,跑出來抗議的都是一些家長,有些還是小孩早就已經不知道幾歲的家長?關心小孩子的教育是好事,但也許小孩子的聲音,更應該被重視。與其看一些家長在媒體上爭那個作文比序,倒不如看看小孩子有什麼想法,也許會是更實際的做法,也希望媒體上能有多一些非精英小孩的聲音。

本來這個系列的主要目的是要討論一下這一塊的東西,不過因為李家同老先生這篇文章實在太不可取,讓我整個離題了,變成這一整篇都在講他的奇怪論述,只好把本來想講的東西放到下一篇再去處理了。

2014年6月10日 星期二

Simpler than conspiracy (3) --- It's because QOL does matter

順著上篇文章的結論,在這系列的最後一篇文章,我要先來講一下關於overmedication這件事。

我個人認為,藥廠發明疾病,和醫師受藥廠蠱惑而濫開藥物,是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你無法藉由認定醫師濫開藥物存在這個事實,得到許多疾病是藥廠發明出來的這樣的結論。也很可能是該疾病真的存在,但醫師依舊有濫開藥物的情形。像這樣的概念,應該清楚的區分開來討論,不應混為一談。

醫師濫開藥物,可能真有其事。甚至在臺灣的醫療環境底下,說不定不少情況還是病人自己要求醫師多開藥物的。但我們在討論這種事情的時候,應該要先跳脫有沒有這個框架,把frequency的概念給帶進來。

我的意思是,我們都知道車禍無法避免。所以我們可以很肯定地說,車禍會發生。但是這句話透露的資訊並不夠多,也無法讓我們知道該如何改進,甚至需不需要做些什麼來改進。

譬如說我家前面這條路,可能20年來只發生過2次車禍。剛好很不幸的,發生車禍的主角兩次都是我,於是我大聲疾呼,說這條路會發生車禍,所以縣政府應該調動交通大隊,二十四小時來指揮這裡的交通,救護車也要二十四小時待命,各位覺得這樣合理嗎?

同樣的道理,當我們遇到overmedication的問題時,如同上篇文章中所提到的,應該要先跳脫個人主觀經歷的框架,用systemic的方式去了解這樣的情況發生的頻率如何?能否找出可能的原因?有了這樣的分析,才能有效率的處理問題,而不是一句我遇過overmedication,所以它存在,然後就無限上綱到這都是藥廠的陰謀。

這是醫師濫開藥物的部分。那麼藥廠為了賣藥而發明疾病的情況?

這個問題相當複雜,因為問題的本質關乎到你要如何定義疾病。極端一點的說,你甚至可以說癌症只是人類老化的一種現象,當你夠老了,累積夠多的突變,得到癌症的機率就會大增,就像夠老了就會開始累積皺紋、會開始走不動一樣。

所以到底什麼樣的狀況算是疾病,什麼樣的狀況不是?其實是一個個人主觀定義和認知的問題,已經超出科學可以處理的範圍了。

不過既然很多人認為發明疾病的理由是藥廠想要牟利,我倒是可以試著把問題換個方式問:「到底哪些比較輕微的ailments需不需要被治療?」

在繼續討論下去之前,我想先說明兩件事。

第一,我這裡只提ailments,是因為我個人認為,像是cancer這樣嚴重的疾病,引起的爭議大概比較小。反而像是一些沒有生命危險、比較輕微的不適,或著不方便的症狀,譬如像是erectile dysfunction ,有沒有需要服藥治療,可能是比較有爭議的部分,所以這邊只針對這部分做討論。

第二,我等等會站在比較偏向regulator的立場講這件事,論述為什麼治療某些ailments的藥會被核准上市。至於個人是否要服用這些藥物,我覺得這是屬於個人選擇的自由,這部分倒是沒什麼好討論的。

這幾年來,我們對於「醫療」這件事,在觀念上有了很大的改變。過往,一個新的藥物要上市,必須證明他比舊的藥物更好,尤其是在efficacy方面,在舊有藥物沒有極為嚴重的副作用的情況下,如果efficacy沒有一定程度以上的improvement, 藥物將會很難通過regulatory agency的審核,拿到可以上市的證照。

可是這樣的觀念後來慢慢的被修正了。下面這個藥的故事,在我們累積證據,促成這個觀念轉變的過程中,也扮演了很重要的一個推手,它是用來治療肺癌的小分子標靶藥物- Iressa (gefitinib)。

Iressa是一個可以結合到epidermal growth factor receptor(EGFR),並抑制其訊息傳遞的分子。如果你的肺癌被驗出來帶有EGFR的mutation,導致EGFR不斷傳遞訊息刺激腫瘤細胞生長,使用Iressa將可以阻斷這個訊息,讓腫瘤細胞大量死亡。

不過Iressa的效果並不長久,腫瘤細胞總是可以找到某些方法突破Iressa的效果。根據研究指出,使用Iressa的病人,overall survival rate的中位數是7.6個月,一年以後的survial rate則是32%,而使用傳統chemotherapy的肺癌病人,overall survival rate的中位數是8個月,one-year survival rate則是34%,Iressa的表現甚至還稍遜於傳統的化療。

即使我們只比較那些有EGFR突變的肺癌病人,使用Iressa的患者在overall survival rate和one-year survival rate的表現,也和化療差不多而已(median overall survival:8.4 months vs. 7.5 months, one year survival rate:32% vs. 35%)。

可是在這個結果看起來令人失望的臨床測試過程中,參與研究的醫師有了驚人的發現。首先,Iressa的副作用遠小於傳統化療,這會讓病人可以少受很多折磨。更重要的是,很多醫師都留意到,在Iressa使用之後,肺癌細胞會快速地消失,消失的速度和腫瘤減少的大小,都很驚人,這會讓病人很快的從肺癌虛弱的狀態復原。

肺癌一個很折騰人的地方在於,到了晚期,病人的肺部會大量積水,導致肺功能下降,使得病人連走路都會喘不過氣來,對於生活品質的影響之大不難想像。可是服用Iressa之後,伴隨著腫瘤快速縮小的,是肺部積水的消失,這會讓病人可以較為正常的走動,生活品質也大幅回升。

Iressa的問題主要是在,服藥一陣子之後,腫瘤細胞會出現抗藥性,然後快速地長回來。這些復發之後的癌細胞,又兇又猛,會讓病人死得很快。所以才會有Iressa在survial rate上和化療差不多的情形。

按照過往的邏輯,Iressa既然沒有比傳統化療更好的efficacy,那麼就不應該給予核准上市的證照才對。可是服用Iressa的病人,雖然不會活比較久,但是活著的時候,生活品質卻比較好。也因此,後來主管機關還是讓Iressa可以上市,畢竟都是活不久了,不如讓病人在活著的時候,能夠少受點苦,有體力和能力去完成想完成的事,也是一種醫療可以增進人類生活福祉的方式。

從這裡,我們就可以帶入現在醫療一個很重要的觀念- quality of life (QOL)。

現在的醫療,已經不再只是注重能不能讓病人活著,延長人類的壽命。我們同時也很注重人的QOL。而這也是很多ailments被認為應該要有可以緩解症狀藥物的重要理由。譬如說migraine,如果要說嚴重性,反正就是頭痛一痛,又死不了人,為什麼需要治療呢?可是如果站在QOL的觀點,migraine的的確確是會影響到人的生活品質,讓QOL大幅下降。

同理,治療erectile dysfunction的viagra也是一例。Erectile dysfunction說起來也不會怎樣,就不能做愛而已,有什麼大不了的?比起動不動就會死人的病,譬如癌症和心肌梗塞,硬不起來算是老幾?但不可否認站在QOL的觀點,它的確是一個很擾人的疾病,甚至對mental health都會有負面的影響。

同時,由於這些藥所治療的症狀在嚴重性上並不高,所以regulatory agency在審核時,對於藥物安全性的要求,就會更高。所以說這些藥物之所以能夠在市面上販售,主要原因就是主管機關在評估過之後,認為他們對於QOL的增加,outweigh他們對QOL的傷害。這才是這些藥物被核准上市的主因,而不見得是什麼藥廠為了賺錢,自己把老化的正常過程定義為疾病這樣的陰謀論。

在這一系列的三篇文章中,我大致帶過了幾個比黑心藥廠陰謀論更加簡單、也更加有力的解釋,希望可以幫助大家在未來再次聽到類似論調時,能有一些依循著思考的基礎,來分辨到底這是藥廠的問題,還是像這三篇文章說的,背後有一些各位不知道的理由。

要去分辨這些東西其實也不難,只要能拿得到數據資料,再加上點耐心,其實人人都可以猜個大概。而這也是近年世界各國都在強調藥廠的研究數據和報告必須公開透明的主因:只要能夠保證transpanracy,藥物的優劣、有沒有達到能夠上市的標準,自然都一目了然,逃不過專家的法眼。而各大medical journals也一定會刊出專家的reviews和meta-analyses,不喜歡看raw data的朋友,也可以從這些報告中得到一些清楚的結論。

看完以後,該譴責的壞東西,我們就一起用力狗幹他,但沒什麼好譴責的藥廠,我們至少也該負起謠言止於智者的責任,還他們一個清白,是吧?


Simpler than conspiracy (1) --- It's because we didn't know

Simpler than conspiracy (2) --- It's because stats is counterintuitive





Simpler than conspiracy (2) --- It's because stats is counterintuitive


讓我們再回到打籃球的故事。

現在我們已經知道在NBA投三分球的得分期望值遠高過兩分球,身為一個即將到任的球隊教練,你當然會把這個資訊牢牢地記在腦中。

結果當你走到球隊練球的球館一看,發現球隊GM給你的一組先發陣容,是由Shaquille O'Neal、Tim Duncan、Blake Griffin、DeAndre Jordan和Rajon Rondo所組成,你會選擇以增加三分球出手次數當作你替球隊增加競爭力的進攻策略嗎?

(替沒看NBA的朋友解說一下:這五位明星球員生涯的三分球命中率都低於30%,最屌的是DeAndre Jordan,他生涯還沒投進過三分球)

有腦子的人,顯然都不會,是吧?

但讓我們假設一下,假設你剛好就是個過往沒看NBA的教練,所以完全不知道這五個人是誰,又很不幸的沒遇上像格主我這麼好心的人,來向你解釋這五個人生涯在三分線外的出手成績有多驚人。你有的就只是一組支持三分球出手得分期望值比兩分球高的數據,這時候會發生什麼事呢?

有一種劇情是,你很可能前半個球季都會堅持你「三分球出手得分期望值比兩分球高」的策略,即使命中率和戰績都慘不忍睹,依舊認為會regress to the mean。這不就是統計數據告訴我們的嗎?

等到你真的發現你這隊真的就沒辦法丟三分球的時候,你可能會氣得把手上支持「三分球出手得分期望值比兩分球高」的數據給撕爛,大罵這一切都是統計學家的陰謀。心理學的研究告訴我們,統計學對於人類的腦子來講,是相當counterintuitive的東西,所以當你的自身經驗與統計數據不符的時候,會選擇相信自身經驗,而不是相信統計數據並嘗試尋找統計上的解釋(例如小樣本極可能取到極端值),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這樣的劇情,其實也常常出現在醫療界。

以前一篇文章提到的多發性硬化症(MS)為例,MS到現在都還是一個無法被治癒的疾病,加上其影響的是中樞神經系統,產生的症狀不但相當嚴重,也會大幅影響病人的生活品質,所以MS療法的開發,一直都是新藥研發界中相當火紅的一個領域。也因為缺乏療法,因此我們對於治療MS的藥,也只能先求有,再求好。

其中一個普遍用來治療MS的藥物- interferon-β,就是這樣的產物。

這個用來減少MS進入relapsing stage次數的第一線用藥,效果還算可以接受,但卻有著讓施打者相當不舒服的副作用,且在極少數的例子當中,會造成肝臟功能的損傷(liver damage)。

更重要的是,根據統計,大約只有70%的人,是所謂的interferon-β responders,也就是說,在早期的MS病人當中,有30%的病人,是無法靠著施打interferon-β來減少relapse次數的。但這30%的病人,並不會對interferon-β所帶來的副作用免疫。

現在,讓我們把自己擺在像FDA這種regulatory agency的位置。

對於一個沒有辦法治癒、很難控制,且市面上缺乏其他能夠有效減輕患者痛苦的藥物的疾病,現在有了個對70%病人有一定程度效果的新藥,其效果雖不讓人滿意,但已經能大幅提升患者的生活品質,在這樣的狀況下,你能不讓這個藥物通過審核上市嗎?

可是對於接受interferon-β治療的病患來說,每個人都是以自己為出發點的一個個體。這時候就不是70%遠大於30%的問題,而是我是不是屬於那30%的問題。更進一步的說好了,就算今天有一個藥物的responsiveness是99%,也不代表我就不會是那個不會對藥物有response的1%。

這些不幸的少數,在接受治療的時候,將會受到不舒服的副作用,卻無法享受藥物帶來的好處。如果更衰一點,是屬於會有類似肝臟受損這樣嚴重副作用,卻一樣對interferon-β沒有response的病人,會覺得這個療法根本是狗屁不通、藥廠陰謀,也是可以讓人理解的。這個,就是從個人觀點出發,和把自己放到統計脈絡下去思考的不同。


同理可證,當你聽到親戚告訴你,他曾經在服用過某個藥物之後,產生強烈的副作用,因此覺得某種藥物很不安全,或著有朋友在生病之後吃了某些藥物,卻沒有好轉,因而告訴你這個藥根本無效,甚至更誇張,當聽到新聞媒體在報導某某人得到癌症之後沒接受治療,跑去環遊世界,沒想到環個一圈回來,癌細胞居然就都消失了,因此告訴你化療其實不比環遊世界好的時候,永遠要記得,這類由主觀經驗當作基柱的anecdotes,其實都是沒有太多意義的。

藥物研發這邊的做法,是儘量由多一點的樣本數去做符合科學方法與統計推論的研究論述,做出來都還會有所偏差,只有單一或少數幾個故事當作推論依據的論述,其可信度大概就和某院長說警察只有對太陽花學運的學生拍肩差不多吧。

喔,對了,這裡還有一個可以和上篇文章做呼應的地方。

看到這裡,也許有些讀者會有疑問:「難道我們不能預先知道是哪30%的病人,不會對interferon-β有response嗎?」如果能夠預先知道,我們不就可以避免這些病人承受沒有意義的副作用?

這絕對是個好問題,也是現代醫學研究非常注重的一個新領域。對於醫藥新知稍有關注的朋友,應該都聽過個人化醫療吧(personalised medicine or individual medicine)?

所謂的個人化醫療,在處理的就是這部分的問題。很可惜的,以前由於科技不夠發達,研究的成果也累積得不夠多,導致我們直到現在才能往這個目標真正邁出步伐。現在在實驗室裡,我們不但可以開始預測哪些病人會對某種藥有response,哪些不會,甚至還可以預測某些病人是否會在服用特定藥物之後產生嚴重的副作用,或著我們可以在你一得到疾病的時候,就預測你的疾病會不會往更嚴重的方向發展(prognosis),因而制定恰當的醫療策略。這些研究成果都在快速的累積當中,在可以預見的將來,也會開始進入臨床測試期。

所以以前我們並非不做,只是我們沒辦法做,或著不知道怎麼做。也就是說,這又是一個"because we didn't konw"的典型例子。


Simpler than conspiracy (1) --- It's because we didn't know


Simpler than conspiracy (3) --- It's because QOL does matter

Simpler than conspiracy (1) --- It's because we didn't know

最近和朋友討論到藥廠陰謀論,指稱藥廠為獲利創造疾病的問題,還把醫師濫開藥物的情況也放到同一個主題底下去討論,市面上甚至有專書在討論這件事,真是讓我看了又氣又無奈。

藥廠這幾年的確搞出不少亂七八糟的案子,像是tamiflu(克流感)在BMJ(British Medical Journal)引起的lack of efficacy爭議,和這陣子麻煩纏身的GSK,在中國行賄被罰的新聞,都一再打擊藥廠的形象。說起來,好像也不能說民眾相信陰謀論沒有道理。


但就像建築業有人行賄,不代表所有房子都是官商勾結陰謀下,不被需要的產物。在新藥研發的領域中,大部份的藥物之所以能夠通過審核上市,還是有其科學根據與市場需求存在。像tamiflu這樣的例子,畢竟只是少數中的少數,全以藥廠陰謀論之,不甚公允,且很多陰謀論者舉出來看似極不合理,不用陰謀論來解釋,實在說不過去的例子,背後的理由往往比各位想得還要簡單。


這裡,我想用這一系列的三篇文章,試著闡述一下,看看能不能讓大家稍稍理解那些看似解釋不過去的矛盾處,背後的理由有多麼簡單。


首先,讓我們先來說個關於籃球的故事,暖暖身。


有在打籃球的朋友,對於「中距離跳投」這個名詞,應該都不陌生吧?

在這個NBA球員人人都愛投三分球的年代,「中距離跳投」常常被說成是一種失落的藝術。

按照conventional wisdom,我們會認為,離籃框愈近,投籃命中率會愈高。所以一般來說,中距離投籃一直都被視為是一種較三分球穩定的得分手段,看球時也常常會聽到球評批判某某球隊太過倚賴三分球投射,這樣在激烈的比賽中,得分將會不夠穩定,無法勝出。

但如果你看過這個網站的分析文章,也許會對這件事情有不同的看法。讓我們好好研究一下下面這張圖:





這是NBA上一個賽季中,所有球隊在不同位置出手的命中率與頻率圖。出手頻率由六角形表示,灰色越深,出手頻率也越高。

從這張圖裡,我們可以很明顯得看出來,除了在籃下出手之外,三分球,尤其在兩個底線的命中率,並沒有比兩分球低到哪裡去,甚至在右邊底線的三分球出手,得分效率還比大部份的中距離投射,在命中率上稍微高了一點點。

由於每投進一個三分球都會比投進一個兩分球多得一分,這樣接近的命中率,表示三分球在得分效率上,其實並不會比兩分球差。以三分球命中率最低的弧頂來說,每出手一次的得分期望值是1.038分,這表示兩分球得要有51.9%的命中率,得分期望值才會和它一樣(34.6%*3 = X*2, X=51.9%)。

因此,我們可以說在NBA的賽場上,投三分球的得分期望值,是比兩分球高的。而這樣的事實也清楚的反映在上圖中三分球的出手頻率上。

也就是說,NBA的球隊,其實也不像大家以為的那麼笨。各隊教練大概很早之前就都看過類似的分析,因此選擇以得分效率較高的方式來分配出手。而去年的事實也再次證明,這些NBA球隊有相當好的證據來支持他們的出手選擇,這比conventional wisdom顯然要有說服力得多。

而我們也可以輕易想像得到,在沒有這些統計數字之前,以各家球評對於「中距離跳投」的迷信程度,NBA各球隊肯定還在使用中距離跳投這個並非得分期望值最高的方式,當做比賽的主要得分手段。

這,就是知識帶來進步的最好例子。

我們這些做藥的人也一樣。

以前我們沒有好的實驗方法和儀器,不懂得科學的力量,所以我們只能用醫療上的conventional wisdom來治療病人。但隨著科技和生物醫學研究的進步,我們開始有了愈來愈多的數據可以當成證據,來讓我們做更為sensible的醫療選擇,讓醫療變得更有效。就好像看了投籃命中率的data之後,我們會選擇投更多的三分球,來提高自己球隊得分的期望值,增加球隊的競爭力一樣。

這個,就是實證醫學(Evidence-based Medicine)近年來大行其道的主要原因。

可是科學向來都是累積的,科學和統計方法的先天弱點,也常常讓科學家只能排除最明顯是錯誤的那條路,卻不見得能指引我們走上正確的道路。隨著證據累積得愈來愈多,被排除掉的錯路也愈來愈多,這就會讓科學家慢慢能夠引導大家,做出最logical,也對病人「得分期望值」最高的選擇。

但在這個過程中,也是會有科學家在證據累積不夠多的時候做出錯誤的判斷,誤把馮京做馬涼的狀況。

另一方面,科學證據的累積速度,也會受到科技進步的影響。所以可能過往我們根本沒辦法發現的事情,在某個科技被發展出來之後,忽然就變得一目了然。譬如說上面提到的投籃命中率分析,假設我們沒有足夠的設備去記錄、追蹤NBA每個球員的出手位置和結果,或著更單純的只是沒有人想到要這樣做,我們就不會拿到這個data,也不會知道,原來多投點三分球,其實是比較好的策略。

但在我們擁有這些data之後,再回去看過往的選擇,往往就會覺得不合理到極點。陰謀論的傳言也就會跟著甚囂塵上,殊不知背後真正的理由,只是我們當初不具備這樣的知識而已。

這樣的例子在醫療上多不勝數,以前介紹過的HbA1c和第二型糖尿病(TIIDM),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過去我們都把HbA1c當作治療糖尿病效果的指標,因為HbA1c量的多寡,和血糖的高低有直接的關聯性。沒想到後來的研究發現,就算TIIDM病人的HbA1c降了,也不代表他們得到macrovascular diseases(譬如心肌梗塞和中風)的機會會降低,但macrovascular diseases才是TIIDM的致死主因。

因此,不知道這段歷史的人回頭去看,就會不明所以的覺得以前那些可以降低HbA1c的糖尿病藥,根本是莫名其妙的東西。控制糖尿病的最主要目的是要防止容易致死的macrovascular events,但吃了某個會降低HbA1c的藥之後,卻不能預防macrovascular events的發生,聽起來的確是不合理到極點,比較有想像力一點的人,甚至就會開始想像這是藥廠為了獲利亂賣藥的陰謀,卻不知道實際上這只是因為我們以前不知道原來降低血糖,未必能夠預防macrovascular diseases,這個驚人的發現,也是我們收集了很多額外的數據,並經過詳細分析之後,才逐漸變得越來越清楚的。

另一個很有趣的例子來自紅斑性狼瘡(SLE)的研究。SLE一般被認為是和autoreactive B cells相關的自體免疫疾病。這些autoreactive B cells會製造autoantibodies,攻擊自己身上的健康組織,造成大量的組織破壞,讓病人產生很多不適的症狀,甚至造成死亡。

既然出問題的是B cells,那麼我們就用可以殺死B cells的藥去把這些B cells給幹掉如何?

對於某些較為嚴重,難以用一般的免疫抑制藥物控制症狀的SLE病人來說,這樣的治療的確可以起到一些效果。其中一個研究很廣泛的藥物是rituximab,它是anti-CD20 antibody,可以借由一些還不是完全了解的作用機轉殺死大量的B cells(rituximab的作用機轉,也是一個以前以為很了解,現在發現其實我們只知道皮毛的例子),借由B cell depletion的方式來減低autoreactive B cells造成的傷害。

可是最近幾年的研究,免疫學家開始注意到有一小群的B cells,其實俱有抑制人體免疫系統過度活躍的功能,可以降低發炎反應,且可能可以防止自體免疫疾病的產生。研究人員把這群特別的B cells叫做regulatory B cells(Bregs)。

Bregs最初是在老鼠身上發現的。研究人員用老鼠建立了一個叫做experimental autoimmune encephalomyelitis(EAE)的疾病模型,用來研究人類身上一種叫做多發性硬化症(multiple sclerosis, MS)的自體免疫疾病。他們發現,在老鼠上如果完全拿掉B cells,已經發病、受到EAE所苦的老鼠,會無法自己回復到正常狀態(cannot achieve remission)。後來研究人員發現,原來老鼠無法恢復的原因,就是他們少了Bregs

不久之後,一個在英國UCL的研究group,用SLE的病人當作研究對象,在人類身上也找到了屬於人類的Bregs,而且證明SLE病人的Bregs是異常、無法抑制發炎反應的。

考量到rituximab極為有效,副作用卻也可能相當強大的問題(免疫力降低導致容易受到病原菌感染,例如平常不會致病的JC virus,在服用rituximab的病人身上可能會造成 progressive multifocal leukoencephalopathy,PML),或許想辦法讓SLE病人的Bregs恢復功能,會是一個比無差別殺掉B cells,更好的治療方法。

尤有甚者,由於我們目前不知道Bregs失去功能是特屬於SLE的現象,還是一個自體免疫疾病共同的特徵,如果有其他自體免疫疾病的患者,他們的Bregs是沒有失去功能的,讓他們服用rituximab,也可能會減低藥物的效果。

在有了這樣的知識之後,我們對於自體免疫疾病的治療,就有了完全不同的認識。SLE雖然是B cells壞壞造成的疾病,但這群老鼠屎裡面還是有幾粒芝麻,一缸子打翻一船人顯然不是最好的做法。

也因此,當大家在看藥物研發和生醫研究這幾個領域的時候,一定要記住這是相對還不成熟,且飛快在進展的領域。幾年前看起來是學界共識的東西,可能幾年後就會被refined成完全不同的故事。在看待這樣的轉變時,適時地把自己放到歷史的脈絡底下去理解轉變的原因,是極為重要的,也絕對比瞎聽anecdotal式的陰謀論更能幫助理解藥物研發的過程與原理。


Simpler than conspiracy (2) --- It's because stats is counterintuitive

Simpler than conspiracy (3) --- It's because QOL does matter

2014年3月22日 星期六

By name of democracy, they are occupying Legislative Yuan

先來說個小故事。

之前核四議題吵得沸沸揚揚的時候,我有幸和某個號稱是台電資深工程師的長輩討論核四的議題。按照該長輩的說法,他認為把核能當作一種發電用的能源,在目前有其必要性,但核四的確是個問題很多的東西,因為問題很多,所以安全性的確存疑。

聽了以後我就很不解地問他,既然你自己都知道這東西有問題,那為什麼你還要支持核四商轉營運呢?

這位長輩跟我說:「蓋都已經蓋了,錢也花下去了,不然還能怎麼辦呢?總不能讓這些錢白白浪費了吧?」

仔細想一想,這個「不然還能怎樣」的核四談話,是不是和服貿還有臺灣其他大大小小的政治議題很像呢?服貿也是在沒有充分授權的情況下,既不公開也不透明的默默簽了回來。簽回來以後,就跟你說,簽都簽了,不讓它過就是沒有誠信,所以就讓它過吧,不然還能怎麼辦呢?

之後的事大家都知道了。在民眾巨大的疑慮下,國會立委朝野協商達成協議,要逐條審查服貿內容。但只因為總統的一聲令下,就推翻原有的協商結果,以可笑的手法逕行宣布服貿在委員會通過。

硬著來幹都幹了,面對這樣的事情,身為公民,能怎麼辦呢?除了憤怒、感到遺憾、大罵鬼島不能住人、準備移民之外,還能怎麼辦呢?

看看立法院吧。現在學生們,不就是在用具體行動告訴各位,應該要怎麼辦了嗎?

所謂的代議式民主,是經由人民授權,把權力賦予給政黨或著政治人物,把他們選為立法機關的成員,然後讓他們「代替」民眾表達其意志。

做為一個民主國家,在給予這些立法委員權力的同時,我們當然也必須以制度來制衡其權力,讓這些立法委員不至於暴走,還是能儘量忠實的反映民眾的心聲。

但是當這些立法委員背離民意,甚至不理能夠制衡他們的制度,恣意妄為,這個時候代議式民主成立的基礎就沒有了。

同樣的道理,我們的政府身為行政機關,在被賦予權力的同時,當然也要受到限制。結果我們卻看到身為要被立法機關監督的行政院,對著立法院頤指氣使,讓能夠反映民意的立法院毫無用武之地。馬英九以總統身份兼任黨主席,就使得他的兩個身份無法切割,讓他在以國民黨黨主席的身份來指揮黨團時,同時也變成讓總統的身份,凌駕立法權之上,破壞了本來行政機關應該遵守的分際。當行政機關與總統這樣破壞規則,以非民主的方式來破壞體制,民眾賦予他們行政權的基礎就也跟著消失了。

而當代議式民主的基礎與政府行使行政權的正當性都已經消失,接下來能夠做的,就是把這些權力拿回來,施以直接式的民主,逼迫政府聽見人民的聲音。這也就是現在佔領立法院的這些學生們正在做的事情。也就是說,就是因為堅信民主,所以你才會看到他們踩取這個行動。在我看來,這是一種對自己身為民主國家公民,最負責任的做法。

代議式民主之所以好、之所以存在,就是大家都希望能夠有人替我們發聲就好。有人可以替我們發聲、有人可以替我們做事,然後這些人在被賦予權力的同時,又能夠受到制衡。在這樣的情況下,大家想要完成什麼公眾事務,就不用上街頭流血流汗、吃風喝雨。

但是當體制遭到破壞,大家也只好走回流血流汗的老路。當我們在後頭踹著政黨卻還是叫不動他們,我們就站出來就在前頭拖著它們走,當我們大聲嘶吼依然被政府給忽略,我們就拿起槍桿抵著政府逼他們聽話。

聽起來很血腥、很暴力對吧?但這樣的力量,才是維持民主能夠繼續下去的基礎。只有當政府會怕你的時候,只有當立法委員和政黨發現當他們背離民意時會被凶悍的人民用槍桿子抵著走的時候,他們才會記得,他們只是一群被人民賦予權力,替人民辦事的傢伙。

這點在臺灣尤其重要,因為我們還有好多人太習慣活在威權體制,太習慣以上位者對下位者的方式來看待政府與人民的關係。各位只要打開政論節目看看就知道了,有多少名嘴,整天在講「立委們最後一定會遵循黨的意志」、「不要小看黨機器的力量」、「黨有黨的規則」這些噁心到極點的話,我每次聽了就一肚子火,好像這個國家的行進方向,是由黨的意志來主導的。

我們也有太多人民,因為過去的威權陰影,現在還是敢怒不敢言。他們害怕二二八、害怕白色恐怖,這樣的陰影可以理解。可是別忘了,起身反抗也許會有犧牲,但也可以爭來民主被貫徹執行、之後深入人心的機會,而委曲求全,只會導致有一天大家全部被犧牲。

因此,我認為我們現在看到的這群學生,他們發起的學生運動,是一種很讓人感動的、肯負責任的民主行為。他們從小在民主的環境裡長大,儘管我們的教育對民主的哲思琢磨不多,但民主的思想早已溶入他們每一滴血液之中。當他們遇到違反自己心中民主定義的事情發生時,自然而然的就會感到憤怒,然後採取身為一個民主國家公民,最應該採取的行動。他們反對的是服貿,更是從一開始就違反民主程序的政府作為。服貿本身做為一個貿易協定的利弊得失值得討論,但現在這個服貿代表的反民主意義就只值得被撻伐而已。

因此,多給這些勇於為自己心中的民主站出來的人一些掌聲吧。或著,至少在批評他們之前,先仔細想想,民主在自己心中,應該是什麼樣子的,這絕對會是讓你收獲豐富的一課。我這幾天在現場,看到了好多人出來演講,讓大家上課,也看到了高中生在現場大喊:「高中生也不缺席」,甚至有一個五歲的小妹妹上台拿起麥克風,用可愛的聲音替大家加油打氣,這樣廣泛而深入的民主,實在很讓人感動。

同時,除了反對服貿之外,也還有一些其他不同的聲音。有些人認為服貿是好的、只是這個服貿是有問題的,有人說經濟層面上服貿沒問題,但是政治上我們不能信任中國。這些聲音百家齊鳴,其實也都在逼迫我們去思考,讓我們更清楚自己的立場,透過立場的衝突與協調,找出一個最好的解決方案,這個就是民主的極佳體現,也是我自己喜歡的民主形式。

做為一個輔佐的例子,我在這邊想插開講一下我在英國唸書時,剛好遇到Lady Thatcher過世的一段小故事。

在英國,Lady Thatcher是一個很具爭議性的人物。愛她的人對她萬分擁戴,但恨她的人也恨她入骨。在她過世之後,英國政府為她舉行了盛大的葬禮,而各家媒體也爭相報導她的生平事跡。

儘管支持者萬分擁戴,但反對者的行動也很劇烈。有些討厭她的人,寫了一首叫做"Ding Dong! The Witch Is Dead in full"的歌來諷刺Lady Thatcher。

這首歌很快地爬上了下載榜的前幾名,BBC的Radio 1節目也因此必須介紹並播放這首歌。這件事情在英國引起了很大的爭議,支持Lady Thatcher的人不說,就連痛恨她的人,都有一部分認為這樣的行為對於死者過於不敬,而Radio 1這個節目主要的收聽群眾是青少年,很多人認為青少年不適合聽到這樣的內容。但是也有一部份的人認為這樣的聲音應該被聽見、言論自由不應受限制。

到最後,BBC做了一個決定。他們還是決定播放這首歌,但是只播放5秒鐘。然後還插入了新聞,介紹這首歌爬上排行榜前頭的一些始末和歌中使用的典故。

這個結果肯定是讓兩方都沒那麼滿意,特別是想要讓歌曲播出的一方,一定更不滿意一些。但在我看來,這是一個很好的民主典範。

我心中的民主,是「以多數人的意見為基礎,並在其中儘量容納少數人的意見」,就很像蓋金字塔,以多數人的意見為底才會穩固,然後向上儘量堆疊,一層一層努力容納越來越少數人的意見,築成壯麗的建築。而BBC的做法,我個人認為相當符合我心中民主的樣子。

回到我們這次的服貿爭執,現在各種聲音都開始浮上檯面。透過溝通、協調和辯論,慢慢的,我們會知道哪些是社會的主流意見,哪些是少數。然後我們就可以按照民主程序,以多數人的意見為基礎,並儘量顧及少數人的權益。

所以服貿從一開始的簽署,到後來的審查,還有開完公聽會之後還是要求要一字不改的通過等事件,在在說明了這個服貿,到底有多麼「不民主」,多麼不能容納不同的聲音,甚至未必是以多數的意見為基礎向上建構。所以這次的學生運動,在我看來,是相當名正言順的,而且在此同時,還能夠讓大家好好思考,到底我們要的民主,應該是什麼樣子的。

而這次的學運做為一個公民運動,能夠堅定的追尋自己的訴求,還能夠讓大家有機會思考民主的意義,深化大家的民主意識,我實在想不出來,身為一個民主國家的公民,我們還能挑剔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