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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6日 星期三

都靠自己才是偽議題

本來想寫點最近讀到一些很有趣的biotech議題,不過現在改變了主意,一方面是因為想了一下寫起來好像很花時間,最近實在沒那麼多心力可以放在blogging上,二方面看到下面這篇文章實在覺得太誇張,不寫篇文章抒發一下情緒實在不痛快。


這位說自己從小就住在永康商圈的Mr. Jamie說22K是個偽議題,然後用紅豆冰和芒果冰來比喻,說問題是:

「紅豆冰就是紅豆冰,無論如何它就不是芒果冰,如果你想要賣 160 元,那就得想辦法變成芒果冰。政府當然可以統一規定全台灣紅豆冰一碗至少都要賣 100 元,但那沒有幫助,因為人們可以非常簡單的忽略你的紅豆冰,走到下一攤去吃芒果冰 — 況且當紅豆冰都要 100 塊,那只會讓芒果冰的 160 看起來特別划算。」

所以結論是我們應該努力讓自己變成芒果冰,而不是繼續當一個想賣160元的紅豆冰。

一般來說,我還滿喜歡用類比的方式來簡化問題,就好像我們用簡單的model去研究複雜的問題一樣,雖然無法虧得全貌,但可以得到線索,之後再慢慢把較複雜的事實給拼湊起來。

問題是我們在用簡化型的model時,還是得注意不能夠把關鍵的條件給拿掉,否則這個model就會變得一點都不make sense。舉例來說,如果你今天要研究有性生殖,你就不能夠拿E.coli當model,因為E.coli根本就不會進行有性生殖。

另外一個有趣的例子是,我們在做clinical research的時候,常常會用所謂的surrogate endpoint來代替原本要測量的endpoint,譬如說我們想要測試一個新藥對治療renal failure有沒有效果,這時候的endpoint可能就是恢復kidney的功能。但這很難測量,於是我們就用一個當renal failure發生時會在血液裡大量出現,但kidney功能恢復正常後量又會下降的A protein當作biomarker,用他來替代原本的endpoint,以這個biomarker的變化量來評估新藥的效果。

現在假設我今天要設計一個clinical trial,原本的endpoint是病人死亡率下降。很顯然的我一來沒那麼多時間等病人死亡,二來這在道德上也不被允許,所以我勢必得找一個biomarker來當endpoint,簡化我實驗的複雜程度。於是這時候我選了會在病人死亡2分鐘後立刻大量出現在血液中的biomarker K來當surrogate endpoint,這看起來像是一個sensible的選擇嗎?

像上述這樣的情況,你做的事情根本就不叫做把事情簡化。這叫做耍白痴。

所以雖然簡化和替代不論是用來說明事情或著做實驗都很好用,但若你是把討論的標的或討論的關鍵條件去掉/改變,很顯然這並不是一個可以被接受的方法。

這就是Mr. Jamie那個比喻的問題。他的比喻和現實的差距實在太大,讓他整篇文章都顯得沒有意義。

如果大家還記得當初22K這個數字是怎麼來的,就會知道這根本不是一個由市場決定的數字。

所以問題根本不在紅豆冰想賣芒果冰的價錢,但在市場競爭下這根本是癡人說夢。

真正的問題,是在那條街上的黑道老大帶頭說現在一碗30元的紅豆冰價值應該只值20元。

又或著我換個方式舉例,現在的情況其實比較類似今天有個老闆原本紅豆冰賣30元,結果管那條街的黑道老大說老闆賺不夠多,所以以後大家買紅豆冰都要買100元。老闆錢賺更多,顧客荷包變薄,但這並不是市場競爭的結果,而是黑道老大和冰店老闆上下交相賊的結果。

也許你會說,那你可以不要去這家店吃冰啊。

可惜現在的狀況是,方圓百里內的冰店見到那家冰店好賺,加上黑道老大當初參與其中,所以他們就順水推舟的把紅豆冰的價格都定在100塊了,而且為了節省成本賺更多,他們還把已經暴貴的紅豆冰,弄得超難吃(想想看我們的低到有名的薪水和高到有名的工時吧!)。所以除非你有車子開,不然在價錢上你根本沒有選擇,你能選的只是那碗100塊的紅豆冰吃起來是超像屎,還是沒那麼像屎。同時,因為價格最便宜的紅豆冰售價都被拉高到100塊了,所以其他各種冰的價格也都跟著水漲船高。

可偏偏愛吃冰的都是剛出社會的年輕人,所以除了那種家裡環境好,供他去NYU念Stern B-School也不痛不癢的富二代,一般年輕人哪有其他選擇呢?他們只能想辦法在花100塊時不要吃到大便而已。

慘得還在後頭。當你因為一碗紅豆冰100塊而憤怒,上街頭抗爭時,黑道老大和富一代們會跳出來一邊說你奶奶的這一代的小孩都比較憤世嫉俗,沒有野心理想抱負,吃不了苦,一邊又覺得這些小屁孩剛出社會就想像我的小孩一樣吃一碗20000元的芒果冰,根本癩蝦蟆。但他們不知道的是其實這些人大多數都只是想要讓紅豆冰變回黑道老大插手前的一碗30元,人生的目標也只是吃個50塊一碗的大碗紅豆冰而已。

本來以為這已經是最糟的狀況了,沒想到這世界就是可以比你以為的還要更狗屁倒灶。

就在這個時候,有些富一代開始催眠你:「其實紅豆冰50元沒有那麼貴,吃起來覺得像屎的話自己要檢討。」邊說自己還邊吃著一碗20000塊的芒果冰。



然後有些新生代的芒果冰們也開始出來說:「紅豆冰一碗100塊根本假議題,你自己有本事的話一碗20000元的芒果冰也是唾手可得之物。」完全忽視自己能夠有本事背後的眾多原因,也包括了自己父母給的教育和眼界。所以他變成芒果冰後不是感激父母給的環境好,而是說別人根本紅豆冰。別人的父母沒辦法給種環境,抗議一下紅豆冰應該價格不公道都不行,不然就變成了在抗議假議題,還要被說成只是紅豆冰,這麼rediculous的事情,沒親眼看到實在沒有辦法想像。

接著,芒果冰先生居然還開始學起之前嚴長壽董事長的論調,表示:

「在不久以前的社會,紅豆冰一碗是不要錢的,如果你想當壽司師父,那就去一家壽司店當學徒,店裡會供你吃住,但幾乎沒有薪水。你知道現在的重點根本不是薪水,因為你是來學習的,學習怎麼從一碗紅豆冰變成超有價值的芒果冰,師父願意把他的畢生絕學教你,沒跟你收學費,還供你吃住,早就是大恩大德了。」

還說,是紅豆冰們受的教育、紅豆冰們的政府誤了他們,沒辦法把他們培養成企業需要的芒果冰。可他卻沒告訴我們憑什麼政府要為企業培養芒果冰而不是企業應該自己培養自己愛吃的冰。

同時,這位親愛的芒果冰先生有那個能力和機會去NYU受芒果冰教育,受完的結果居然是發現問題是出在紅豆冰受的教育與紅豆冰們的政府時,獲得了「紅豆冰們應該心懷感激的去給芒果冰壓榨」這個結論,這種芒果冰到了極點的邏輯我實在搞不懂。

此外,他也沒有搞清楚,如果今天沒有紅豆冰,芒果冰們其實也會很麻煩,所以紅豆冰是有價值的。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著名的marshmallow challenge?裡面有一個實驗的成果是,如果你在一個team裡面全部都擺CEO進去,這個team的表現只會是slightly above average,但如果你把一個CEO抽掉,換成executive assistant,這個team的表現就會大幅提升。

一個企業,本來就是很多人共同合作才有可能做得好的。我曾和某個上市公司的董事長聊天,他說他做事業的哲學是,大家討論好了,做出決定,那我就帶頭去衝。衝出來了,其實很大一部分是跟著我衝的人的功勞,因為他們常常才是實際上去把事情搞出來的人,所以要讓他們得到回饋。至於自己的那一份,根本不用擔心,因為我是董事長,所以大家衝得好,公司就好,我一定也大大得益。反之,衝失敗了,很大一部分是我的責任,因為做決定時,我是董事長,很多事情還是要我同意才能做,而遇到僵持不下或不知道該怎麼做的時候,也會是由我來做決定,因為我的權力還是最大。所以遇到失敗時,責任當然是由我來扛,這就是創業的高報酬與高風險。

這雖然是一個很簡化的說法,但他很精確的描述了一個事業要成功,必須是透過團隊合作才能達成的這個概念。因此,不論你的團隊成員是老手還新手,你都應該要付一個尊重人的薪水給他們,因為沒有他們,你不會是創業家。當然,我不是在說基層員工也應該年薪千萬,但是摸著良心付給人家一個可以好好生活的薪水,其實應該是個很合理的要求。不要跟我說什麼市場機制決定你的價值,就像我前面說的,這個22K的出現本來就不是市場競爭的結果。在臺灣這種常常根本是靠cronyism在做生意的地方,企業家自己跟人家競爭爭不過就來靠政府幫忙,外頭政府不給力,裡頭政府要起個頭,讓這些狗屁企業家順理成章壓低你的薪水倒還是做得到的

好笑的是這些cronyism專家講起創業還真都是同一副嘴臉,記得之前不知道哪本週刊講說沒背景不靠爸也能成功之類的,封面放了大大的一個嚴凱泰,奶奶的熊他好意思上我還不好意看。然後每次事業成功的時候都是自己的本事,好像承認一下別人也有功勞會顯得自己不夠厲害一樣。而沒賺到超多錢只賺很多錢的時候就都是政府和年輕人的問題。

本來我還以為只有上一代的老頭子會這樣,沒想到這一代的芒果冰也差不多,做創投這種最需要靠別人幫忙的事業,還可以說創業都是靠自己」,如果說芒果冰裡頭也有霸主,差不多就是長成這副德性吧。

所以,在我看來,22K不但不是假議題,還是個反映了很多我們社會和政府問題的議題。

要說真有什麼是假議題的話,那什麼創業都是靠自己,大概才是矯情到不行、假掰到掉渣的假議題吧。

6 則留言:

emo 提到...

CY我被你這篇的比喻前後不連貫搞混了。一開始紅豆冰代表的是「員工薪水」,所以30元被壓成20元;但後面更改譬喻紅豆冰卻變成了「員工付出勞力」,所以紅豆冰變成100元而且跟屎一樣。假設維持後者的比喻,那麼有錢人和富二代他們"享受"紅豆冰應該是不用錢或是店家要貼錢給他們;但這裡紅豆冰卻又回到第一個比喻,這樣他們可以吃20000元的紅豆冰才解釋的通。因為中間多用了個跟別人不一樣的比喻害我看的霧煞煞,果然跟不上UK高材生的思考速度啊XD

seventeen 提到...

果然造成問題了啊Orz

我寫這段的時候就一直覺得很煩,一定會把大家搞得很混亂,不過我也懶得想其他例子,加上實在很想酸那個芒果冰,所以還是延用下來了。

在我自己舉的那個例子裡,其實我並沒有想要用紅豆冰和芒果冰比喻任何特定的實質東西。我想做的事情比較像是把一個比較符合現實的前題設出來,然後用這個例子告訴大家在我們的大學畢業生身上發生了什麼事。

就像我在前一段講的,在舉例子的時候把討論的關鍵條件拿掉會讓這個例子沒有意義,而我想做的就是把Jamie的例子裡我覺得不合現實的部分改掉,把我覺得符合現況的部分放回去。

Jamie的例子裡,他很大一個假設是冰的價格取決於"冰本身好不好吃"以及"市場",把這套到現實上就是說我們的薪水取決於"本身的能力"和"自由競爭的市場"。

而我這裡想說的,其實只是我們現在遇到有些人只能領22k過苦日子,有些人可以輕鬆搞創投,日子過得超舒爽的情況,很大一部分並不是由"實力"和"市場"來決定,而是由"政府"和"croyism"所形成的環境所造成。

芒果冰和紅豆冰在這裡只是兩個隨意的objects,想傳達的只是一般人得不到的東西,和能得到卻變爛、變少或著得到的成本變高的東西。

當初如果把這兩個東西換成其他和Jamie例子裡不相干的objects可能比較不會造成混淆,這點我是做得不太好了。

Anyway,希望這樣有稍微clarify一下我想表達的意思囉。

emo 提到...

感謝你的說明
看時純粹只覺得這篇文可惜了

希望留言的補充可以幫助之後的網友:P

Cloudy 提到...

觀看閣下文章有段時間了
對於版主思路清析, 博學多聞印象深刻

對於Jamie的例子, 我並不認為他是耍白癡
但是他的例子確實不太好, 因為紅豆冰和芒果冰, 是兩樣不一樣的東西
我也舉個例子吧
紅豆冰人人會做
我也來賣紅豆冰
反正就是把紅豆煮熟了混著冰沙端出去, 您覺得我這碗紅豆冰能賣多少錢呢?

如果換個人來做
紅豆煮的軟硬適中, 還加上紅冰糖
最後淋上煉乳
放在一個別致的碗裡
一樣是紅豆冰
價值就出來了
所以我認為關鍵是紅豆冰的製作用心和內容
影響了它的市場價值
今天並不是黑道規定一碗紅豆冰只能賣 22 元
而是說紅豆冰即使做的再難吃
也至少要賣 22 元
這對消費者已是不公平
沒有內容, 偷工減料又難吃的冰
賣 18 元也許都不值一吃啊


再舉一小例
美國最低工資是時薪 5.75 美金
但如果你認為美國企業因此額手稱慶
以為可以用 5.75 美金一小時招聘大學生
奴役員工省開支
那就大錯特錯了
以我所在區域, 社會新鮮人年薪至少在五萬美金左右 (時薪約 24 美金)
一樣有最低工資
為什麼美國可以當 "參考用"
台灣新鮮人卻是非拿這數不可呢?
商人就是商人
美國商人沒有比較仁慈
但我們在批評商人無良之前
是否也該思考, 這碗紅豆冰, 它究竟該值幾個錢?


seventeen 提到...

Thanks for your comment and I appreciate your praise :)

這個問題可以由很多面向去看,討論起來也很有趣,不過為了限縮主題,在這邊我只針對其中三個部分提出來和你交換意見。

第一個部分,是被影響的族群的問題。

關於你提到的紅豆冰例子,我百分之百同意。人的競爭力通常源自於差異化,當你和別人不同,而且是有競爭力的那種不同時(不管這個不同源自背景或自身努力),22K大概都綁不住你。因此有差異化競爭力的人,的確不用在乎22K的問題,我也絕對支持競爭力的差別應該要反映在薪水上。

但也就是因為如此,當我討論這個議題的時候,主要針對的族群就不是那些非常明顯有能力不被22K綁住的人。對於能力過差的人大概也沒什麼好說的,但對於那些"其實還算不錯,但並非出眾到能打倒環境"的人呢?對那些"可以做事,但沒優秀到可以經營出明顯競爭優勢"的人呢?

用常態分佈的詞彙來講,大部份的人,都會坐落在"不太有辦法差異化"的66%裡頭,而這66%的薪水如何,會相當程度的影響一個國家國民"整體"的富足程度。當這些人有相當大一部分領的薪水甚至無法讓他們有足夠的能力做到勉強養活自己以外的事,使他們不敢生小孩或著無法給小孩夠好的教育等等,對於社會造成的影響不可為之不大。

而人和企業不一樣的地方也就是在這裡。對於企業,我們可以強調盡可能把自由競爭最大化,讓好的淘汰壞的,有競爭力的淘汰迂腐不前的,放給那些爭不過人的企業倒一倒,這對消費者這個廣大族群來說絕對是有利的。

但把這個理論用到人身上,放給相對來說沒競爭力的人失業、領無法養活自己或領只能勉強養活自己的薪水,對大多數人來說,是有利的嗎?

更別提個人競爭力的養成,常常會受到許多努力以外的因素影響,譬如來自窮困家庭的小孩,可能就沒有從小補英文的機會,而天生智能較弱的人,也可能儘管再努力,也無法考上企業認可的大學。

我從不否認經營自己能力的差異化必須付出努力,但也別忘了自己的運氣是多麼好,擁有能夠經營出差異化能力的條件和環境。

我絕對支持你可以因為你的差異化競爭力而得到高薪,但我也認為那些沒那麼有競爭力但是可以做事的人,值得一份只要付出合理工時,就能讓生活品質有一定水準的薪水。我其實並不反對企業開除能力不佳的員工或enroll時很挑candidates,但我認為你既然用了人家,就要給一份讓人家能活得有尊嚴的薪水。

第二個部分,是關於你提到美國最低工資為參考用,怎麼在台灣就變成非拿不可?

非拿22K不可當然是不正確的,就像我前面說的,22K不一定會影響能經營出足夠差異化的那些人,這些人甚至可以到國外去找工作,哪裡錢多哪裡去,22K is not a problem at all.

但你對22K的理解不盡準確。

首先,22K並非最低工資,而是政府強加在大學畢業生頭上的一個"參考價值",而且是政府會用補助來提供企業誘因,讓他們傾向使用這個參考價值的一個政策。因此,表面上企業是以22K聘請員工,但其實他們的支出並非22K,這和基本工資提供的最低限度保障概念有所不同。

而實際上可能發生的情況是,當企業先以22K把人招進來,等第二年政府停止補助,企業並不會把薪水調回正常水準,而是會說,要馬你繼續領22K(或著稍微加一點到23K或24K),不然我就開除你,繼續用22K方案招人,反正有政府補助,省一筆算一筆。這是我自己身邊不少朋友親身經歷過的事情,要拿這個和基本工資相比,恐怕不是那麼恰當。

此外,任何一個企業,一定都有繁瑣、routine的工作要完成。這類比較painstaking的工作,一樣要有人做,公司才能運轉。做為資方,他們當然不會願意以高薪聘請員工作這樣的工作,這時候22K方案就提供了他們一個成本較低的解決辦法。那些可以做事,卻不夠優秀的人,很可能就是落在這類工作的薪資範疇內。這些人剛好卡在有些重要但又可以被取代的位置,但他們拿的薪水卻是只足以勉強養活自己,這是否是一個好的現象,我想有很大的討論空間。

最後一個面向是環境與文化方面的。

不論在世界上的哪個地方,恐怕勞資雙方的地位都不是完全對等。在薪資談判上,除非勞工夠團結,像是NBA勞資協議時勞方直接以罷工來當作爭取薪資的手段,不然勞方還是相對弱勢的。

而台灣的環境,顯然並不是一個勞工會很團結的環境。這是一個當有人權益被侵害,要上街抗議,旁邊的人會說:「你們抗議吵到我,煩不煩啊?最好立法把遊行權整個禁掉。」的國家、是一個別人領22K,我拿23K就謝天謝地、看到別人無顧被放無薪假,只會在心中慶幸好險不是我,而不會起來抗議的地方。在這樣的地方,政府對於勞工權益的保護又趨近於零,讓勞工常常在工時上被企業吃豆腐,拿這樣的國家,來和美國的就業環境比較,恐怕並不恰當。

更重要的是,由於美國是個相對自由競爭的市場,企業需要營造自己的競爭力,就需要人才。因此自然也就會有足夠的誘因去聘請工作能力較好的人,即使是上面說的,既瑣碎又routine的工作,只要你的效率比人家好一點,企業都會願意付高一些的薪水給你。

問題是台灣並不是這樣的市場環境。目前台灣的企業cronyism太過嚴重,對於資方來說,多花20K請好人才的錢,不如留下來放到自己口袋,然後拿去和"有力人士"打關係。在這樣的情況下,企業根本不用太在乎人才,因為他們的競爭力並不是靠人才來維持,而是靠關係。相較起來,雖然美國商人沒有比較仁慈,但他們有必須靠聘請人才來獲得競爭優勢的生存壓力,和台灣的情況,我認為不可一概而論。

講到底,我最不認同Jamie的部分,其實就是"賺大錢都是靠自己,領到22K都是自己的問題"這樣的觀念。

的確個人的努力與競爭力是決定薪水或賺錢多寡的重要因素,但卻絕對不是唯一的因素,甚至在台灣這樣的環境下,還未必是最關鍵的因素。藉由22K這個政策,以及他造成的結果,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很多台灣社會上本來就存在的問題,所以我才會說:"在我看來,22K不但不是假議題,還是個反映了很多我們社會和政府問題的議題。"

一點淺見,請參考:)

Cloudy 提到...

感謝版主詳細的回應
有許多地方是我沒考慮到的盲點
也給我個反省機會
同時感謝釐清22k與最低工資的誤解

希望常看到版主好文
受益匪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