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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麻煩還請大家多多見諒。

2015年1月19日 星期一

尊重你的孩子

這幾天看到有個臺灣孩子用自己的零用錢偷買iPhone 6,結果被媽媽斥責並沒收,之後跳樓身亡的新聞,心裡還滿難過的。




因為不清楚詳細情形,所以也很難評論太多。不過這個悲劇讓我想起了一個故事,我覺得滿有意思的,想和大家分享一下。

大概一年前,我還在臺灣,正在混日子等出國。為了讓自己的生活規律一些,也照顧一下健康,我天早上起床以後都會做一點運動。後來發生了318學運,我發現要和這個政府對抗,隨時要上街頭,沒有強健的體魄還真辦不到,所以除了每天早上的運動,每個禮拜我都會選一天到家裡樓下的健身房,做一些重訓。

強迫自己一個早上完成兩攤重訓其實對意志力的負荷還滿大的。為了平衡,我就獎勵自己,在那個做兩攤重訓的早上,重訓結束之後可以去家裡附近的公園打球。我一直都很喜歡打籃球,但是因為身上太多傷,所以一直自我限制不要太常打。重訓完去打的好處,是通常我都已經很累了,就不會勉強自己,去和別人鬥牛。而且那是平日的下午,所以不會有太多人,也就沒有太多鬥牛的機會,所以可以保護自己,又可以享受一下打球的快樂。

那時候三不五時會遇到一個小鬼,應該是附近小學的學生。我到現在還搞不清楚他是翹課出來,還是一個禮拜有某一天會比較早放學,所以他會出來打球。小鬼很明顯滿愛鬥牛的,常常找我單挑。

打著打著,當然也就會聊上幾句。有一次,小鬼跟我說:「你速度好快,但你投籃都投不進。」

他講的完全是事實,因為我做了一早上的重訓,根本手軟腳軟,球都舉不太起來,不過沒想到會被小鬼嗆,實在覺得很有趣。

後來又有一次,小鬼問我:「你為什麼都不防守左邊?」

另一次,他問我:「你上籃怎麼都不喜歡跳?」

那時候我就發現這個小鬼觀察相當敏銳。

我以前打球的時候,曾經非常嚴重的傷到左腳踝,到現在還有很多後遺症,在累的時候,三不五時會腳軟。所以我一般跟人家鬥牛,防守時都是用猜的。鬥牛的時候,大部份的人都是右手比左手強很多,所以我都會直接站在對方右手側。但是只要對方變方向往左邊切時,我第一時間沒猜到,我就會直接讓他過,因為我不想讓我的左腳因為快速橫移承受太多力量。

然後我大學有一段時間,大概是過往打球打太多的後遺症,背和腰都常常會不舒服。最嚴重的時候,我只要打完比較激烈的比賽,就會痛到一整個晚上要趴在床上休息,睡不著但也不太有辦法動。這也是後來我退出學校球隊的主因。

從那個時候開始,我就盡量減少切入之後在空中和人家對抗的機會,這樣通常會讓我的腰和背比較舒服一些。因此那時候常常打球,每次切進去就一直找人傳球,不太願意跳起來上籃。

腰和背的傷,後來因為停了很長一段時間沒打球,自己就好了。但可能是心有餘悸,讓我不太喜歡切進去上籃的時候跳來跳去。

也就是說,那小鬼全講對了,這些真的是我打球的習慣。

因為喜歡他的敏銳,所以雖然他是一個非常靠北的屁孩,我還是滿願意和他聊天的。我們天南地北的亂聊,有一次他說我打球好強,我都快要笑死,我們年紀差那麼多,體型和體能都有巨大的差距,他當然打不過我。不過後來想了想,我很認真的跟他說:「雖然我現在比你強是因為你還沒長大,但是我滿確定我跟你一樣年紀的時候也比你強,因為我那時候比你更想贏。你為了不要被我騙,所以不願意認真防守。我以前不會這樣。被騙一次,我就更認真防守,直到我跟得上為止。」

我其實還滿驚訝自己會這樣說的,因為現實生活中,遇到不熟的人時,我大部份都是一個順著別人口氣說話,然後滿嘴好話的人,很少表達自己心中真正的想法,像我一個南部的長輩,到現在每次看到我都還會跟我說:「我們的興農牛居然解散了。」,但我其實根本不太看中華職棒,只是看他喜歡,我就隨便跟他瞎聊。反正本來就只是無腦的社交談話,講什麼也不重要,順著口氣說話比較不會有紛爭。

那時候我就發現,我心中可能滿認同這個小鬼的,所以比較願意跟他說一些事情。我這個人是這樣的,大多數時候我都隨隨便便無所謂沒主見,但如果我開始認同你的能力,或認同你這個人,或著認為你受過相關的訓練等等,那我就會開始用比較高的標準看待你,這樣你才會比較常聽到我對你的評價。

也滿奇妙的,從那一次開始,這個小鬼就開始會問我一些奇奇怪怪的問題,有一些還滿認真的。譬如有一次,我們一樣坐在球場旁,他問我現在是不是在上班。

我說:「沒有耶,我在等著出國唸書。」

小鬼說:「襪靠!那你英文很好喔?」

我說:「還好啦。」

小鬼說:「Hello!」

我心裡覺得好笑,現在是怎樣,考我嗎?就回他:「Hi, how's going?」

小鬼就說:「襪靠你比我厲害!」

講到這裡我真的笑翻了,就跟他說:「廢話我學英文的時間搞不好比你的年紀還大。」

結果小鬼忽然天外飛來一筆問我:「那你教我英文好不好?還有數學。」

我聽了有點傻眼,不過想說反正是在等出國,就跟他說:「好啊,你有問題可以問我,不過我不會在臺灣待太久喔,而且我應該不是好老師。」

想不到小鬼還真積極,立刻就跟我要電話。

後來連續幾個禮拜沒遇到那個小鬼,有一次假日閒著,跑去公園走走,又遇到了那個小鬼,小鬼旁邊跟著他的媽媽。

小鬼跑來罵我髒話,被他媽媽聽到,他媽媽跑來跟我說不好意思,把小鬼罵了一頓,小鬼被罵以後就跑走了,而我就這樣和小鬼的媽媽聊了一會兒。

小鬼的媽媽好像對這個小皮蛋很煩惱,覺得他整天調皮搗蛋不唸書。後來發現原來我就是那個打籃球的哥哥,跟著聊起我要出國唸書的事。小鬼的媽媽誇獎我愛打球又會唸書,問我怎麼做的,我就跟阿姨說,我以前其實比小鬼還要瘋籃球,只是後來腳斷掉了,沒辦法打,才回去唸書的。阿姨說我客氣,但也就沒再追問。

我好奇的問:「阿姨為什麼不問問看您兒子為什麼不喜歡唸書?他上次有問我可不可以教他英文和數學,感覺起來他還滿好學的啊。」

阿姨愣了一下,好像從沒想過他的兒子會主動要學習,說:「哎呀他知道什麼?一支嘴糊累累而已。」

那時候我就有一種很深的感覺,覺得這個小孩子根本沒有被認同,當成一個能夠理解事情、表達想法的人來看。他也沒有被尊重,被當成獨立的個體,能夠和「大人」對等的說話。

但這和我知道的小鬼差滿多的。他是很屁孩、頗沒禮貌,但是他絕對不是一個不會想、不會思考,什麼都不知道的小鬼。相反的,他之所以沒禮貌,很多時候其實是他很犀利的觀察,在沒有包裝的情況下,就脫口而出的結果。

我大概可以了解這個小鬼真的不是太愛唸書,也不是很努力的人。畢竟他防守的時候,會選擇保持自尊不要被騙,而不是寧可被騙也要努力讓自己進步。而且他跟我要了電話之後,一次也沒打過來。

但是我卻無法不回想起當初他要我教他英文數學的時候,那個很真誠的眼神。我相信他那時候說的是真的,只是他的自尊心讓他沒辦法示弱,也可能對於學習不夠渴望。然而,我不禁懷疑,他的無法示弱,有多少是因為他不被大人認同,沒有被對等的對待造成的?會不會就是因為大人總是小看他,不尊重他,不接受他是一個會思考的個體的事實,所以他更要假裝自己很厲害。只要我不輕易嘗試,就不會被發現我其實不行;只要我不失敗,就可以不承認我其實沒有那麼厲害的事實。以他的敏銳程度,他會看不出來大人怎麼看待他嗎?如果他看得出來,這種被小覷的感覺,有可能不傷人嗎?

回想起那個他請我教他英文數學的情景,還有另外幾次,少數他要我教他某些籃球技巧的時候,其實滿明顯都是發生在我因為他觀察力頗為敏銳,而願意多跟他說很多事情之後。

這又讓我想起了其他好多時候,當我爸媽和朋友聚會,朋友有年紀小我很多的小孩時,我負責和他們玩的情景。因為我自己本身很幼稚,所以跟他們玩也還頗樂在其中,同時,我也滿愛聽這些小朋友說話的。

他們的人生有很多我不瞭解的部分,也往往讓我驚奇。有愛少女時代愛到痴狂,能夠對他們事蹟如數家珍的小鬼,我看到他在一個叫什麼「最愛少時」之類的粉絲團扮演要角,找到自我認同,還學了舞,也會了些韓文,讓我看到了一個好不一樣的世界。

也有一個喜歡自拍到痴狂,生日得到一個自拍神器,開心炫耀給我看的小女孩。然後她告訴我好多自拍的技巧,我們也一起研究練習,那時候我才發現原來自拍其實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要拍得好也是需要練習的。聽他分析自拍神器為什麼是自拍神器,看他介紹網站,裡頭好多自拍同好,在哪裡分享秘訣。

還有一個現在已經長大了,以前小時候愛動物成癡,我還送過他一隻烏龜,現在他對水生動物和水產養殖的知識已經遠超過我了。

這些大人眼中的孩子,總是在很多時候,開拓了我的眼界,讓我發現他們能聽能講會思考,就像我們很多大人一樣。更重要的是,他們都用不同的方式,在成長的過程中,在不同的地方,找到了自我認同。但是我們大人,卻常常擅自認定他們還小、他們不懂、他們不會,因此根本沒有把小孩當成個體看待,去聽他們說話、去對他們解釋,和他們溝通,並嘗試理解他們的自我認同。

我在想,很多時候,大人要做的,其實也就只是願意聽這些小孩說話,然後也把他們當成一個可以溝通的對象,和他們說話而已。你願意聽他們說,也和他們說,就會發現,他們比你以為的懂得更多,也成長得更快。

然後記得把他們當成一個個體,記得他們也需要找到自我認同。我們必須要尊重他們自我認同的方式,有些人是在球場、有些人愛少時,可能也有些人是在自拍社團,他們會找到自己能夠被認同的地方。大人也許不見得喜歡,但要記得在盡可能的範圍裡,努力去尊重。

小孩和大人比起來,的確比較脆弱,可能思想的成長也還沒有到達可以完全為自己負責的地步。但不要就因此小覷了他們,他們不一定比我們不成熟,很多大人的情緒控制和self-discipline也不見得比較好。以smart phone為例子,沈迷於smart phone的情形,大人還不見得比小孩子輕微。

所以我會覺得,我們如果能夠先把小孩當成一個獨立的個體、一個人,也許我們對待小孩的方式會不一樣許多。或許我們應該把小孩子當成是需要被supervised的個體,而不是總是霸道的去dictate他們的作為。

我的老闆在我唸DPhil的第一天,就跟我說:"I am only here to supervise you. You can do whatever you wanna do, manage your time and progress according to your life style. After all, it's your project.",我一直覺得這段話很有道理。在做研究的時候,老闆總是給我很多自由,讓我分配自己的時間。譬如我在做data和slides的時候,會習慣回家做,老闆也都尊重。因此我常常一進實驗室就開始做實驗,做完就回家分析data,然後再去跟老闆討論。很多時候,老闆會給我一些方向和建議,特別是在我太異想天開的時候,他會把我"direct"到可行的方向。老闆supervise我的方式,也許不見得會讓我變成最優秀的研究者,但我敢說我一定是整棟樓最快樂的研究生之一。

如果我們把父母當成是小孩子人生的supervisors,也許父母要做的事情也很類似。就是大家坐下來談,花時間聽小孩說,在小孩子困惑的時候給他一些方向和建議,提醒他哪些事情你覺得是重要的,對他解釋每件事情你覺得要這樣做的理由。然後不斷提醒他,這是你的人生,你要自己對他負責。

當然,並不是每個人在這種方式下都會過得很好,變成什麼企業大亨,或著學術天才。我在研究室,有一堆大人,有了自己的project,也還是不太care,亂搞一通。大人會這樣,小孩當然也會這樣。你能做的,只有盡量讓他們知道,去care自己在乎的事情、care自己的人生,是很重要的,或著你可以告訴他們你的價值觀。但過程中一定要記得把他們當成個體來尊重,小心點、溫柔點、有技巧一點,不要變成了dictator。然後一旦他們對自己的人生做出選擇,他們找到自己的自我認同,你就要努力去學會接受他們的自我認同,不管他是在球場上找到、在學術界找到,還是在同性戀社群裡找到都一樣。不管你喜不喜歡球場或同性戀,你都要接納他的自我認同,因為這才是對待人的方式。

父母永遠無法保證他們可以教出一個成功的小孩,因為成功很可能沒有既定的章法,也因為成功是一種有著多元定義的價值觀,更因為小孩子的人生有太多事情,不是父母可以掌握的。可是父母一定可以養出一個被當成個體來對待的小孩,因為這是父母完全可以做到的事情。父母也一定要這樣做,因為一個人的人生,不應該被其他人以獨裁的方式掌握。

父母眼中不成功的人生,對小孩來說不一定是失敗的。只要父母不過度干預,小孩子常常可以找到另外一條道路,找到一個屬於自己的世界,找到自己在社會上的定位。

但不被尊重,人生自主權被侵犯的下場可以是很可怕的。我看過太多人,因為人生被父母強烈干預而受苦,也看過太多人被逼著要達到父母的期望,因而活得很難受。失去生命的自主權,有時候可能會讓人連活下去的動力都沒有。要說新聞中的母親有哪裡沒有做好的話,就是他居然覺得自己可以輕易沒收小孩子的東西,而沒意識到這是一件嚴重的事。沒收手機不一定會導致孩子自殺,但是一個把孩子當成獨立個體尊重的母親,會認知到這是侵犯了孩子的自主權、知道這是很嚴重的事,所以會盡量避免這麼做。

這個社會上不會每個孩子在父母眼中都是成功的,也不會每個孩子都過著父母腦中想像的幸福美滿生活。承認這點吧,畢竟我們也都是別人的孩子,我們也不是每個人都過著父母眼中成功、幸福又美滿的生活。但我相信我們每個人都會希望可以活得像一個人,得到像人的尊重。

如果你是這樣,你的孩子何嘗不是呢?把他們當成一個對等的個體來看待吧。

2015年1月7日 星期三

Misunderstanding, overinterpretation and distortion of homosexuality studies

這其實是一個老話題了,但這幾天看到一篇被轉載的文章,發現有些證據,以刻意誤導的方式,被過度解讀,非常糟糕,所以決定寫一篇來講一下我對同性戀研究的了解。但這不是我自己的領域,如果我的資訊有過時的地方,還麻煩各位指正。


總結一下,這篇文章的觀點有三:

1) 同性戀是由環境因素 (environmental factors) 決定,而非基因因素 (genetic factors) ,因此社會因子 (social factors/ socially acquired) ,例如政策、文化和教育,會影響一個人是否為同性戀。

2) 性傾向 (sexual orientation) 是可以被塑造的。也就是說,一個人是否為同性戀,是可以被改變的。

3) 社會文化對同性戀的認同,會增加同性戀的數量。因此修法通過同性可以結婚,會讓同性戀變得更多。

接下來,讓我來試著對這三個觀點各個擊破。不過在開始之前,我要先提一點,就是目前大部份關於同性戀的研究,都是針對男同性戀做的。我們對於女同性戀的了解遠少於男同性戀,也不知道適用於男同性戀的理論是否能直接套用到女同性戀身上。

關於第一點,至少就我個人知道的部分,學術界從來沒有一個共識是同性戀完全不是由基因因素 (genetic factors) 造成的。我們有很多關於這部分的研究,其中一部份來自同卵雙胞胎。同卵雙胞胎理論上具有相同的基因體 (genome),也就是他們的基因組成是相同的,有著一模一樣的基因編碼。因此,若同性戀完全是由基因因素決定,我們會預期同卵雙胞胎中的其中一個,如果是同性戀,那麼另外一個也一定會是同性戀。

但研究的結果和這個預測並不相符。根據這篇BBC的報導 (非常好的報導,有空可以讀一讀) ,如果同卵雙胞胎中的其中一方是同性戀,他的兄弟也是同性戀的機會大約在20%。每個研究結果會有一些差異,但基本上你都會觀察到同卵雙胞胎的性傾向,相關性遠高於基因組成不相似的人。可由於不是100%,我們的確可以推論,基因因素並不是決定一個人是否為同性戀的唯一因素。

可是這並不代表,同性戀就是由環境因素,而不是基因因素來決定的。因為如果基因因素完全不具有角色,那麼我們不應該觀察到同卵雙胞胎的性傾向有任何關聯 (association) 。上述研究成果指出,這不是一個either...or的問題。環境因素和基因因素,都不是單一的決定因子 (determinants) ,而是各有貢獻 (both are contributors), 以共同交互作用的方式,來決定一個人是否為同性戀。

除了上面關於表現型 (phenotypes) 的研究結果之外,早在1993年,於一篇叫做 "A linkage between DNA markers on the X chromosome and male sexual orientation"的 Science 文章中,科學家就已經找到證據,認為同性戀的形成,可能有基因因子在其中扮演角色,當時甚至有gay gene將會被找到的說法。

隨著時間推移,我們慢慢知道了,單一一個的gay gene很可能並不存在,但基因對於性取向的影響,卻很明顯。最近,在一篇叫做"Genome-wide scan demonstrates significant linkage for male sexual orientation"的研究裡,那個1993年的發現,被用一樣的方法,以更大的樣本數和更仔細的分析,重現了一遍。當初找到在基因體內,和同性戀有相關的位置 (locus) ,在這篇文章中,也被重現了出來。

這兩篇研究,都是用相對較舊的方式 (linkage analysis) 做的研究,所以無法將與同性戀相關的基因片段,做非常仔細的定位。但近年因為GWAS這個技術的快速發展,在不久的將來,我們應該可以看到更多更詳細的研究,告訴我們到底哪些DNA片段,甚至哪些SNP,和同性戀相關,這樣就能夠做更仔細的生物機制研究。

相對於基因因子的進展,環境因子的研究,可以說是仍陷在五里霧中。這裡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必須先釐清。我們說的基因因子 (genetic factors) ,是指遺傳下來,在你基因體裡的東西,而環境因子,則是任何非基因因子的部分。也就是說,環境因子,並不等同於社會因素 (social factors) 。舉例來說,關節受過傷的職業運動員,未來會比較容易得退化性關節炎,這就是一個環境因素,但和政策、文化等社會因素不見得有關係。

所以如果未來我們做出一個研究,發現日照時間長短,會影響性傾向,這也是環境因素。因此,直接把「環境因素在同性性傾向的形成中有角色」,衍生為社會因素將決定人的性傾向,是很明顯的過度推論。在前頭我提到了環境因子的研究仍在五里霧中,很大一部份原因,就是我們不知道這個環境因子,到底是什麼,所以直接把等同於社會因素會影響性傾向,是很離譜的做法。

在講同性戀研究時,很喜歡提到的一個例子,是曾有研究者發現,一個小孩的哥哥越多,他越可能成為同性戀。為了解釋這個現象,研究者用非常間接的方法,提出了媽媽的免疫系統,會對子宮裡的小男孩產生反應,進而影響小男孩的腦部發育。懷了第一胎男嬰之後,這個反應才會產生,之後越來越強,導致之後的男嬰成為同性戀的機率也越來越大。這個理論又剛好對應了某些PETMRI研究,顯示同性戀的腦部構造,和異性戀稍有不同,所以在講同性戀的研究時,常會提到這個理論。可是我們並沒有直接證據顯示,這個假設是正確的。

這裡還有第三個層面,是我們以前沒有考慮過的,那就是表遺傳 (epigenetics) 。表遺傳影響的主要是基因的調控,也就是說,即使擁有完全相同基因體的兩個個體,他們的基因表現可能會因為表遺傳的差異,而有所不同。目前的證據,並不支持同卵雙胞胎的表遺傳也會完全一樣,所以這也可能可以用來解釋同卵雙胞胎性傾向不同的情形。可惜表遺傳的研究,特別是這種沒有明確目標,必須用到omics技術的表基因體 (epigenomics) 研究,現在才剛開始起飛,所以相關的資料並不多。

講到這裡,我們應該可以下一個結論:「證據顯示,在同性戀的形成中,基因和環境因子,可能都扮演了一部份的角色。但環境因子,不等同於社會因子,所以無法推論為同性戀可藉由教育、政治或其他原因獲得。」這樣,應該就足以推翻該篇文章提出的第一個論點。

而二個論點:「性傾向是可以被塑造的」,則是很明顯的過度解讀。

一般來說,我們會認為基因因子是先天而無法被改變的。舉例來說,你眼睛的顏色是純由基因決定,所以你的眼睛如果是黑的,就會一輩子是黑的,不會忽然變成白的。但純由環境因子決定的性徵 (pheotypes) ,卻未必會隨環境不同而改變。這主要是因為,如果環境因子,影響的是發育過程,一旦發育完成,你就很難再去改變這個性徵。譬如很多營養不良對小孩發育造成的影響,就屬此類。

至於環境和基因因子都扮演一定角色的性徵,就更難以這樣簡單推論。因此,主觀認定因為同性戀的形成有環境因子的成份,所以就可以被改變,被後天形塑,是非常明顯的過度推論。

對於性傾向 (sexual orientation) 能否被改變,我們的了解其實非常少。最主要是這類研究非常難做。其中一個理由,是我們通常是利用配偶或伴侶的選擇,來觀察同性戀數量上的變化。譬如說,我們會觀察在開放同性結婚之後,是不是選擇同性伴侶的數量有所增加。

但這樣的研究有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一個社會對於同性戀的態度,的確會影響社會成員伴侶選擇的傾向,但這不代表,這個政策改變了性傾向。譬如在某些極度仇視同性戀,甚至會將之判處死刑的社會,很多同性戀可能會選擇乾脆不結婚,或著還是和異性結婚。所以你很難推論,你看到的改變,是性傾向的改變,還是同性戀變得敢於表達自己的性傾向。

同理,即使是在對同性戀相對開放的國家,願意承認自己是同性戀的人仍舊是少數,因此我們沒有一個基準值,知道本來在族群內有多少人是同性戀。在這樣的情況下,任何對同性戀友善的社會改變 (pro-homosexual) ,造成的可能是本來的同性戀更願意承認自己是同性戀,而不是增加了同性戀的人數。就好像我們做選舉民調的時候的時候有表態率,今天候選人A本來的支持度是20%,B是30%,但表態率只有5%。後來發生了X事件,表態率變成了100%,A候選人支持度變成51%,B變成49%,你會很難判斷,是這個族群中,A和B兩候選人,本來的支持度就是51:49,只是以前比較多支持B的人表態,還是因為X事件,所以A和B兩人的支持度改變了。

因為這些原因,這類政策和文化與同性戀關係的研究,自己往往都會告訴你,在解讀他們的數據時,要非常小心。

總而言之,我們對於性傾向一旦形成之後,能否再被改變,目前是沒有定論的。可能環境和基因的交互作用,只在某階段以前有影響,一旦定型,就再也無法被改變。也可能環境因素一直都會影響性傾向。所以現在就下結論說性傾向可以被改變,是過度衍生,也過度簡化的說法。

這同時也駁斥了第三個論點:「社會文化對同性戀的認同,會增加同性戀的數量。」既然都不知道同性戀傾向能否被改變,也不知道社會因子對同性戀的影響,如何能推論社會文化會改變同性戀的數量?當然也就更別提某單一因素,像是通過同性婚姻法案,是否會讓同性戀增加了。可以確定的是,一旦法案通過,同性結婚的數量一定會增加,因為以前不能結,現在可以結了。

最終,我還是想要強調,同性戀和我們一樣都是人。他們應該要享有和我們相同的權利。不論同性戀是先天形成,還是後天造就,是否能夠被改變,是否是一種選擇,都不應影響我們對他們身而為人這個事實的尊重。在我看來,對同性戀的了解,主要還是基於學術理由,再來,可能也可以藉由對同性戀的了解,讓大家不會因為陌生,而對同性戀感到排斥或害怕。

我常覺得,很多恐懼,都是肇因於不了解。如果我們能夠對同性戀有多一些了解,也許就會更能撥開籠罩在同志身上的迷霧,讓大家看同志的時候,能夠一眼望穿,不再只是看到他們的不同之處,而是看到他們和你我一樣都是人,這個最重要的本質。我們希望人該怎樣被對待,同志就應該怎樣被對待。

這些學術成果,即使是忠實呈現,都不應該拿來變成迫害同性戀人權的工具,更何況刻意扭曲誤導的研究解讀,更應該被予以糾正。

2015年1月5日 星期一

Diversity in the lab

現在是英國這裡的假日,大部份人都還沒回來上工。

因為這樣,所以大多數人的桌子,都還保持著放假前的樣子。也因此讓我看到了一個相當有趣的畫面。




1號是我老闆的桌子,2號是我的,3號是一個德國來的postdoc的桌子,4號桌則屬於一個博士生涯走入最後一年的愛爾蘭人。

剛好這條bench,囊括了從每次做完實驗都會把桌子收乾淨,到完全沒在收拾桌子這個光譜上的各種情形。

這年頭能以外國人身份拿到PI位置,老闆當然是個厲害人物。德國來的postdoc博士生涯就發了兩篇非常好的papers,也是個狠角色。愛爾蘭博士生,是個大媽,他的研究題目滿有趣的,是一個很棒的protein chemist,出去給talk得到的正面回應很多,博士生涯目前來看應該算是滿成功的。

我們四個人有不一樣的工作習慣、不一樣的個性、不同的做事方式,和天差地別的工作態度,可是我們都在lab活得還不錯。

因為我個人對於diversity的狂熱,看到這個畫面,讓我還滿感動的。我腦海中的utopia,就該是這樣一個,對於diversity,有著極高度包容的地方。

2015,新年新希望。我由衷的希望,臺灣能夠在這一年,變成一個更寬容的地方,讓形形色色、各有不同的臺灣人,都能在這個社會裡thr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