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的最後,我說明了站在毒理學的觀點,Fipronil超標一點點,擺在NOAEL和ADI的概念下,其實不是太嚴重的事情。這件事情之所以很嚴重,是因為它代表著我們的GMP制度出現了問題。這裡,我就簡略說明一下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是什麼。
在進入正題之前,我得先說明一下,我接觸比較多的,是藥品的GMP。藥品的GMP和食品的GMP當然會有所不同,在多數時候,我們對藥品的要求,會比食品更高。然而,雖然guildlines會有不同,但在基本概念上,食品和藥品的GMP概念非常類似,所以我雖然是從藥品的觀點出發,但套到食品上應該不會差太多。
我剛到英國的時候,為了省錢,於是決定開始練習自己買菜煮飯。在臺灣已經習慣外頭便當30分鐘解決的我,對於煮菜完全沒有概念,所以我決定去買食譜來參考,看看大廚是怎麼做菜的。
英國這裡有位很有名的廚師,叫做Jamie Oliver。我什麼也不懂,於是就決定崇尚名牌,上了他的網站,研究他的食譜,然後照著做。接著我很快就發現,雖然我努力照著他的方法做,但做出來看起來實在不太像他網站上放的食物。
身為一個臺灣人,很自然就覺得這是缺乏練習的結果,只要勤加練習,我的菜一定會變得越來越像食譜上的樣子。
同一道菜做個幾次之後,大概就會比較熟悉了,也會變得越來越好吃。但很快也會發現,我每次做出來的菜,都會有一點不同,有時鹹了點,有時焦了些。而這樣的差異,主要來自於食譜的描述並不夠詳細,很多地方還是有模糊的空間。加上我買來的材料,每次品質都不一樣,像有一次我買到了不新鮮的雞肉,整盤菜就毀了。
當時我恰好正在上GCP(good clinical practices)的課程,這東西就是GMP的臨床測試版本。然後有一天我忽然就頓悟了,我的菜之所以煮出來每一次都不一樣,就是因為缺乏GMP的緣故。所謂的GMP,放到廚房,就是一整套為了要讓你每道煮出來的菜,吃起來都一模一樣,而設計的guildlines。GMP要保證的事情,就是只要你照著GMP的guildlines做,那你每次做出來的菜不但品質都夠高,色香味俱全,而且會每次做出來都一樣,或著更精確地說,每次做出來的差異,都小到可以被接受。
這個「差異小到可以被當作一樣」的概念,會有人為詮釋的空間。這也是為什麼藥物的GMP和食品的GMP,會有前者較嚴格,後者較鬆的狀況出現。而要保證做出來的東西,品質夠高,且可以被認定為一樣,我們就必須先給予一個定義,再設計一套方法去檢驗,譬如在藥物上,我們就定義了一個名詞,叫做bioequivalence,按照這個定義去設計實驗,檢驗兩批藥物,在品質和特性上,是否能夠被認定為一樣。
現在讓我們簡單想像一下,有一個A藥物,分成X和Y兩批,被製作了出來。當初送審的時候,我們是拿X那一批去送審,並得到了核准上市的資格。那當Y被生產出來的時候,我們該怎麼證明Y和X的差異,小到可以被認定為沒有不同呢?假設X批的A藥物,當初做檢驗的時候,每一公克含有90%的主成份M,8%的副成分N,還有2%的其他物質,那我們就可以拿一點Y批的A,然後用一樣的檢驗方式,去檢驗看看,是不是Y批的A,也含有90%的M、8%N。
這個在產品被做出來之後,拿去檢驗,看看品質是否符合要求的動作,我們稱之為quality control(QC)。
這種事後檢驗,會讓我們知道產品合不合格。可是如果每次都要在產品做出來之後,才能夠知道,這樣對於廠商來說未免過於損失慘重。一樣用煮菜當例子的話,若每次煮完試吃,才知道品質是否合格,這樣既沒效率,也浪費材料,自己煮還罷了,經營餐廳的話肯定很快就會倒了。所以我們也會希望能夠在事前就做一些準備,讓我們能夠預防品質不夠的產品被製造出來,譬如我們我們熬湯的時候,邊熬會邊撈一點起來試喝,看看會不會太鹹或太淡,這種在完成之前先檢驗,預防產品品質不足的方式,我們就把它稱為quality assurance(QA)。
這兩步在每個工廠理論上都會做,是一般製造業維持品質,讓產品品質符合要求的作法,差別只在於這些動作,是廠商自己對品質做要求,還是政府有強制規定。對於藥品和食品,因為牽涉到健康,民眾會希望規定能有強制力,所以多數國家最後都會走到用法律對其品質要求作出規範的這一步。
像我先前說的,我們會希望知道後來生產的藥品,和原來拿去做檢驗,通過審查而能上市的藥品,可以被當作一樣。在食品上,標準會寬鬆一些,可是還是會需要符合特定要求。為了量化方便,這些特定要求會被我們設定成一些數值,譬如說以前發生過三聚氫安參入奶粉的事件,就是因為奶粉會有特定的品質檢驗,像是含氮量要在多少以上。不肖業者就是利用這點,設計出可以欺騙事後檢驗的方法,來通過QC的檢查。
這就是為什麼光靠事後檢驗產品是不夠的,只要知道檢驗設計的原理,就一定有辦法作弊。同時,如果我們再更一步仔細思考,像是在先前茶葉驗出農藥的新聞裡,我們在意的,往往不只是某東西的主成份而以,還有這東西裡面含有什麼雜質,這些雜質的成份和量是多少。一樣用上面那個A藥物當例子,我們想要知道的,還有那2%的其他物質,含有什麼東西。
但要知道這2%是什麼東西,是一件極為困難的事情,實驗設計上難度很高,而且時間和成本也很驚人。
所以比較好的辦法,還是從過程中,就去做管控,然後利用高度管控的過程,去預測要檢驗的項目有哪些。舉例來說,要做A藥,需要用化學反應產生M。假設現在有兩個化學反應,一個是P+Q→M,這個化學反應會產生K這種副產物,這個副產物可能會有毒性。而H+I也可以產生M,但這時候副產物會是F,這個F也有毒。
在這樣的狀況下,倘若我們能夠確定他們的生產流程,一定是由P+Q產生M,那我們就可以設計實驗拿掉副產物K,然後事後做檢驗的時候也可以很專一的檢驗K。
然後我們再進一步假設,譬如P是從某個國家的某種植物來的,該國家的土地已知長期遭到12種農藥污染,所以P很可能會有這些農藥的殘留,那我們就可以設計另外一個實驗,來做檢驗,看看P有沒有殘留這12種原料。
但是什麼原料都要自己檢驗,這樣成本就太高了。所以我們可能會把這些原料,分成幾種等級,譬如說食品級、實驗室級等等,像實驗室級,因為不用吃,所以可能在污染物上就不會要求這麼嚴格。為了方便說明,我們就假設實驗室級不用檢驗農藥,而食品級則要把所有農藥殘留都去除掉,那這樣食品製造商,只要找專門進口食品級原料P的廠商,由他們出示證明,這樣就可以確保自己買到的原料不會含有這12種農藥。這個就是之前毒油風暴時很多專家一直在強調的源頭管制。
現在我們再回到餐廳的情境裡。我們吃飯,除了食物材料的來源,和煮飯的時間會影響菜的風味和衛生之外,廚師的技術,也對菜最後吃起來怎麼樣,會有很大的影響。有的時候只是一些處理順序上的差別,或著菜多洗一次,還有牛肉多熟成一個禮拜,就會對最後菜餚的衛生、營養和風味造成天壤之別。所以,廚師的訓練,如果能夠有一個標準規格,讓他們都照著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SOP)去做,這樣就比較能保證菜餚品質的統一,這對於連鎖餐廳,特別重要。
食品工廠和藥廠也是這樣。我們必須對於工廠裡的員工,給予嚴格的訓練,讓他們都以符合規範的SOP來做事,這樣才能夠保證他們做出來的產品,每一批之間可以被認定為相同,且符合規範的機率可以提高。
同理,不同功率的微波爐、炒菜是用瓦斯爐還是電磁爐,煮出來的菜很可能也會不一樣。所謂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是以用哪些設備煮菜,這些也需要事先規範好。
除了廠內生產時的管理之外,生產完之後,藥品或食品的儲藏,還有再送到消費者或通路時的運輸,也都需要有一定的規範,才能讓一個藥廠出產的藥品,或著食品廠產出的食品,以最好的狀態,被送到消費者,或著通路上。所以這些部分,也需要規範(食品的部分我不確定運送有沒有被納入)。
最後,要讓這些東西都被好好執行,還要能夠隨時檢查,就需要一大堆紀錄,所以我們需要超多資料,準備著以備查核。這樣的查核有兩種,一種稱為inspection,簡單說就是政府單位,例如FDA(美國)、MHRA(英國)或著TFDA(臺灣),直接派人以定期及不定期、通知及不通知等不同方式,直接到廠裡面檢查。另一種就是純粹查核資料,把所有該有的資料拿出來抽查,這種叫做audit。
以上這些,從原料、製成、儀器、QA、QC、人員訓練、儲藏、運輸的管理,就是GMP。也就是說,GMP包含了工廠生產的所有面向,全部的東西,包山包海,就是為了要保障藥品或食品的品質。
下面是藥品GMP比較詳細的條列式guildlines:
如前所述,在很多國家,GMP會被寫入法規,使其具有強制力,這樣才有辦法確保食品和藥品的品質。一般來說,這個部分會由發放證照,或著產品能夠上市這兩關來管控,譬如說要符合GMP規範,才發給營運執照,當新人加入或增加新產線、產品時,也必須讓他們都符合GMP才能讓人開始工作、新產線的產品得到上市的核可。同樣的,食品的規範會比藥品鬆一些,所以實際的要求會做到哪種程度,可能得去細看法規才知道。
而政府機關的角色,並不是在發放證照之後就結束了,還必須不斷做上面說的inspection和audit,特別是沒有事先通知的抽查,來保障GMP一直都有被確實執行。
而臺灣現在會到處驗都驗到有問題的食品或藥品,很大一部分就是因為我們的主管機關,過往根本就沒有做好他們稽查的工作,加上一些環境的問題,讓很多工廠不管有意無意偷工減料,產出的產品根本不可能合格。且就我所知,我們的GMP,並不是全然被寫入法規之內的,很多賣食品廠商過往也不見得一定需要證照才能營運,這樣當然就問題多多。
因為這些食品和藥品安全的問題實在太過複雜,想要確保安全,就一定必須倚靠GMP這樣整個流程的完整管控,而現在臺灣食安和藥品安全的連環爆,就是GMP崩壞的一個現象,如果不從確保GMP被完整納入法規,主管機關強制執行GMP這點去解決,大家做到死也不可能有辦法把食品和藥品的安全給建立起來。
另外很麻煩的一點是,像GMP這種高度倚賴公權力的東西,一旦遇到效能不彰的政府,就會完全失去credibility。像是某大國政府,他們給的證照大概就不會有人敢信,因為政府幫忙偽造證照的情況太多了。以臺灣目前政府的效能,我想也很不樂觀。而現在很多市場上的狀況,例如健保造成幾乎沒有利潤的藥價,也是在提供廠商偷雞的誘因,配合沒有效能的公權力,自然就是食安、藥安問題,遍地開花了。
結束以前,我想額外強調一件事情。前面講的GMP,有那麼多要求,其實就是用政府的力量,為了民眾的健康,去增加廠商的營運成本。廠商不可能沒有利潤,所以最後這些成本,會反應到消費者身上。我們不可能要食品和藥品超級安全,嚴格執行GMP,卻又要廠商自己吸收為了照顧我們的健康,而增加的成本。臺灣因為健保的關係,長期習慣過於便宜的藥價和醫療價格,卻又要享受超高品質與效率的醫療,這本身就是很矛盾的事,一旦廠商或醫院開始入不敷出,就是提供他們造假的誘因,或著讓大家乾脆退出市場。
食品的狀況也很類似,你當然可以要求我們進口的檢驗標準世界最嚴,但你就要願意讓廠商把成本轉嫁到我們消費者身上。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過P&G這間公司?他們買原料的標準就是世界嚴格,什麼都要你付檢驗證書,所以要賣他們原料,就得自己額外花錢去做檢驗。可是他們出得價格也很好,且一旦原料用了合適,就不會輕易為了一點點價格的差別換供應商,所以還是會有廠商願意配合他們的條件,專門做他們的生意。
食品也是一樣,只要有利可圖,一定會有人願意進來做生意。但我們得考慮到自己的市場大小,還有願意付的價格,訂出合理的法規,而不是什麼都要世界最嚴,把歐盟美國法規上各自最嚴格的部分截取出來,拼湊成我們自己的法規,然後宣稱食、藥品安全書面達標,宇宙最強,但又不願出高價,導致實際上沒人做得了我們的生意,正正當當的廠商不願意進來,剩下的就大家來比走後門,這樣的政治勝利的食、藥安,其實也不過是夢一場罷了。
這個在產品被做出來之後,拿去檢驗,看看品質是否符合要求的動作,我們稱之為quality control(QC)。
這種事後檢驗,會讓我們知道產品合不合格。可是如果每次都要在產品做出來之後,才能夠知道,這樣對於廠商來說未免過於損失慘重。一樣用煮菜當例子的話,若每次煮完試吃,才知道品質是否合格,這樣既沒效率,也浪費材料,自己煮還罷了,經營餐廳的話肯定很快就會倒了。所以我們也會希望能夠在事前就做一些準備,讓我們能夠預防品質不夠的產品被製造出來,譬如我們我們熬湯的時候,邊熬會邊撈一點起來試喝,看看會不會太鹹或太淡,這種在完成之前先檢驗,預防產品品質不足的方式,我們就把它稱為quality assurance(QA)。
這兩步在每個工廠理論上都會做,是一般製造業維持品質,讓產品品質符合要求的作法,差別只在於這些動作,是廠商自己對品質做要求,還是政府有強制規定。對於藥品和食品,因為牽涉到健康,民眾會希望規定能有強制力,所以多數國家最後都會走到用法律對其品質要求作出規範的這一步。
像我先前說的,我們會希望知道後來生產的藥品,和原來拿去做檢驗,通過審查而能上市的藥品,可以被當作一樣。在食品上,標準會寬鬆一些,可是還是會需要符合特定要求。為了量化方便,這些特定要求會被我們設定成一些數值,譬如說以前發生過三聚氫安參入奶粉的事件,就是因為奶粉會有特定的品質檢驗,像是含氮量要在多少以上。不肖業者就是利用這點,設計出可以欺騙事後檢驗的方法,來通過QC的檢查。
這就是為什麼光靠事後檢驗產品是不夠的,只要知道檢驗設計的原理,就一定有辦法作弊。同時,如果我們再更一步仔細思考,像是在先前茶葉驗出農藥的新聞裡,我們在意的,往往不只是某東西的主成份而以,還有這東西裡面含有什麼雜質,這些雜質的成份和量是多少。一樣用上面那個A藥物當例子,我們想要知道的,還有那2%的其他物質,含有什麼東西。
但要知道這2%是什麼東西,是一件極為困難的事情,實驗設計上難度很高,而且時間和成本也很驚人。
所以比較好的辦法,還是從過程中,就去做管控,然後利用高度管控的過程,去預測要檢驗的項目有哪些。舉例來說,要做A藥,需要用化學反應產生M。假設現在有兩個化學反應,一個是P+Q→M,這個化學反應會產生K這種副產物,這個副產物可能會有毒性。而H+I也可以產生M,但這時候副產物會是F,這個F也有毒。
在這樣的狀況下,倘若我們能夠確定他們的生產流程,一定是由P+Q產生M,那我們就可以設計實驗拿掉副產物K,然後事後做檢驗的時候也可以很專一的檢驗K。
然後我們再進一步假設,譬如P是從某個國家的某種植物來的,該國家的土地已知長期遭到12種農藥污染,所以P很可能會有這些農藥的殘留,那我們就可以設計另外一個實驗,來做檢驗,看看P有沒有殘留這12種原料。
但是什麼原料都要自己檢驗,這樣成本就太高了。所以我們可能會把這些原料,分成幾種等級,譬如說食品級、實驗室級等等,像實驗室級,因為不用吃,所以可能在污染物上就不會要求這麼嚴格。為了方便說明,我們就假設實驗室級不用檢驗農藥,而食品級則要把所有農藥殘留都去除掉,那這樣食品製造商,只要找專門進口食品級原料P的廠商,由他們出示證明,這樣就可以確保自己買到的原料不會含有這12種農藥。這個就是之前毒油風暴時很多專家一直在強調的源頭管制。
現在我們再回到餐廳的情境裡。我們吃飯,除了食物材料的來源,和煮飯的時間會影響菜的風味和衛生之外,廚師的技術,也對菜最後吃起來怎麼樣,會有很大的影響。有的時候只是一些處理順序上的差別,或著菜多洗一次,還有牛肉多熟成一個禮拜,就會對最後菜餚的衛生、營養和風味造成天壤之別。所以,廚師的訓練,如果能夠有一個標準規格,讓他們都照著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SOP)去做,這樣就比較能保證菜餚品質的統一,這對於連鎖餐廳,特別重要。
食品工廠和藥廠也是這樣。我們必須對於工廠裡的員工,給予嚴格的訓練,讓他們都以符合規範的SOP來做事,這樣才能夠保證他們做出來的產品,每一批之間可以被認定為相同,且符合規範的機率可以提高。
同理,不同功率的微波爐、炒菜是用瓦斯爐還是電磁爐,煮出來的菜很可能也會不一樣。所謂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是以用哪些設備煮菜,這些也需要事先規範好。
除了廠內生產時的管理之外,生產完之後,藥品或食品的儲藏,還有再送到消費者或通路時的運輸,也都需要有一定的規範,才能讓一個藥廠出產的藥品,或著食品廠產出的食品,以最好的狀態,被送到消費者,或著通路上。所以這些部分,也需要規範(食品的部分我不確定運送有沒有被納入)。
最後,要讓這些東西都被好好執行,還要能夠隨時檢查,就需要一大堆紀錄,所以我們需要超多資料,準備著以備查核。這樣的查核有兩種,一種稱為inspection,簡單說就是政府單位,例如FDA(美國)、MHRA(英國)或著TFDA(臺灣),直接派人以定期及不定期、通知及不通知等不同方式,直接到廠裡面檢查。另一種就是純粹查核資料,把所有該有的資料拿出來抽查,這種叫做audit。
以上這些,從原料、製成、儀器、QA、QC、人員訓練、儲藏、運輸的管理,就是GMP。也就是說,GMP包含了工廠生產的所有面向,全部的東西,包山包海,就是為了要保障藥品或食品的品質。
下面是藥品GMP比較詳細的條列式guildlines:
如前所述,在很多國家,GMP會被寫入法規,使其具有強制力,這樣才有辦法確保食品和藥品的品質。一般來說,這個部分會由發放證照,或著產品能夠上市這兩關來管控,譬如說要符合GMP規範,才發給營運執照,當新人加入或增加新產線、產品時,也必須讓他們都符合GMP才能讓人開始工作、新產線的產品得到上市的核可。同樣的,食品的規範會比藥品鬆一些,所以實際的要求會做到哪種程度,可能得去細看法規才知道。
而政府機關的角色,並不是在發放證照之後就結束了,還必須不斷做上面說的inspection和audit,特別是沒有事先通知的抽查,來保障GMP一直都有被確實執行。
而臺灣現在會到處驗都驗到有問題的食品或藥品,很大一部分就是因為我們的主管機關,過往根本就沒有做好他們稽查的工作,加上一些環境的問題,讓很多工廠不管有意無意偷工減料,產出的產品根本不可能合格。且就我所知,我們的GMP,並不是全然被寫入法規之內的,很多賣食品廠商過往也不見得一定需要證照才能營運,這樣當然就問題多多。
因為這些食品和藥品安全的問題實在太過複雜,想要確保安全,就一定必須倚靠GMP這樣整個流程的完整管控,而現在臺灣食安和藥品安全的連環爆,就是GMP崩壞的一個現象,如果不從確保GMP被完整納入法規,主管機關強制執行GMP這點去解決,大家做到死也不可能有辦法把食品和藥品的安全給建立起來。
另外很麻煩的一點是,像GMP這種高度倚賴公權力的東西,一旦遇到效能不彰的政府,就會完全失去credibility。像是某大國政府,他們給的證照大概就不會有人敢信,因為政府幫忙偽造證照的情況太多了。以臺灣目前政府的效能,我想也很不樂觀。而現在很多市場上的狀況,例如健保造成幾乎沒有利潤的藥價,也是在提供廠商偷雞的誘因,配合沒有效能的公權力,自然就是食安、藥安問題,遍地開花了。
結束以前,我想額外強調一件事情。前面講的GMP,有那麼多要求,其實就是用政府的力量,為了民眾的健康,去增加廠商的營運成本。廠商不可能沒有利潤,所以最後這些成本,會反應到消費者身上。我們不可能要食品和藥品超級安全,嚴格執行GMP,卻又要廠商自己吸收為了照顧我們的健康,而增加的成本。臺灣因為健保的關係,長期習慣過於便宜的藥價和醫療價格,卻又要享受超高品質與效率的醫療,這本身就是很矛盾的事,一旦廠商或醫院開始入不敷出,就是提供他們造假的誘因,或著讓大家乾脆退出市場。
食品的狀況也很類似,你當然可以要求我們進口的檢驗標準世界最嚴,但你就要願意讓廠商把成本轉嫁到我們消費者身上。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過P&G這間公司?他們買原料的標準就是世界嚴格,什麼都要你付檢驗證書,所以要賣他們原料,就得自己額外花錢去做檢驗。可是他們出得價格也很好,且一旦原料用了合適,就不會輕易為了一點點價格的差別換供應商,所以還是會有廠商願意配合他們的條件,專門做他們的生意。
食品也是一樣,只要有利可圖,一定會有人願意進來做生意。但我們得考慮到自己的市場大小,還有願意付的價格,訂出合理的法規,而不是什麼都要世界最嚴,把歐盟美國法規上各自最嚴格的部分截取出來,拼湊成我們自己的法規,然後宣稱食、藥品安全書面達標,宇宙最強,但又不願出高價,導致實際上沒人做得了我們的生意,正正當當的廠商不願意進來,剩下的就大家來比走後門,這樣的政治勝利的食、藥安,其實也不過是夢一場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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