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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3日 星期四

Don't let over-simplification kill your thoughts

今天早上剛好看到這篇文章,覺得滿有意思的,一點想法趁還新鮮的時候記錄一下。


本文的主題是integrity,作者Amy Rees Anderson是個entrepreneur, business angel and CEO,所以這又是一個典型的大人物分享他們的價值觀的故事。她當然不是第一個提到這件事的人,至少她在文章裡就提到Warren Buffet也提過integrity的重要,而在我印象中,張忠謀也曾在某個對學生的演講中談過正直的重要性。基本上,integrity是件好事,所以由這些大人物來強調一下它的重要應該也是好事才對。

可是我們的社會太強調接收這些俱有身份地位的人說的話,而這些有身份地位的人為了方便聽眾吸收他們所想表達的概念,往往會刻意把一個很複雜的觀念給簡化,讓它變成最高指導原則,結果反而造成了我們的社會缺乏對這些概念的深入思考,因此也帶出了很多問題。

以這篇文章為例,它想強調的是integrity 的重要,於是他就用了很簡化的方式,給了大家一個最高指導原則:

"Integrity means doing the right thing at all times and in all circumstances, whether or not anyone is watching. It takes having the courage to do the right thing, no matter what the consequences will be."

很簡單吧?反正就是不管在什麼情況下、會造成什麼樣的結果,你就是要給我正直,給我做對的事。

很可惜地,這個世界從來都沒有簡單到可以用這種一黑二白的句子去當作行為準則。舉個例子來說,今天我們的世界面臨能源耗竭危機,石油將在兩個月後用盡。唯一一個有機會拯救這個能源危機的,是生質能源權威A博士。A博士的研究計劃即將完成,只需要再一個月就可以蓋好全世界第一個生質能源發電廠。沒人知道A博士的發電廠能不能夠work,但那是人類唯一的機會。很不幸的,A博士在這個時候因為工作過度,導致急性心臟衰竭,現在在病房裡命在旦夕。而你是全世界唯一一個在配對之後能夠把心臟捐給A博士的人。你有一個美麗的老婆,三個小孩和一對父母要養。如果你不捐出你的心臟,很可能人類社會會因為缺乏能源而停擺,損失難以估計。但如果你捐了,你會讓你的老婆、小孩和父母傷心,會失去他們對你的期望,讓他們失去倚賴的對象。你才剛答應你10歲的小孩,明年他生日你要送他一個大大的巧克力蛋糕,如果你捐了,你就是違反了對小孩的約定,you are not trustworthy anymore,so it will hurt your integrity。

請問在這個情況下,你捐或不捐,哪個才符合"doing the right thing?"

這個例子可能有點極端,我們在有生之年大概都不會遇到。可是換個狀況,今天是個血癌病人,需要骨髓移植,而你是目前唯一配對到能夠捐骨髓給他的人。所以媒體和各類基金會、慈善團體都來遊說你,希望你能救救這個病人。問題是你「不想捐」。你覺得輿論壓力強迫你去捐是錯的,這危害了你的人身自由,所以為了做對的事,你應該堅持不要捐。可是你不捐,這個病人將失去活命的機會,所以用這個角度去看,捐好像才是對的事。

那請問在這個狀況下,到底怎麼做才算是正直?

像這些複雜的問題,是在這類文章中不會出現的。他們為了簡化,會給很多單純、容易判斷且只站在單一角度去看的例子。譬如在這篇文章中,作者就舉了好幾個很明顯你可以be honest的例子,像是:

"CEOs overstate their projected earnings because they don’t want the board of directors to replace them"

"Employees call in “sick” because they don’t have any more paid time off when they actually just need to get their Christmas shopping done"

但關於第二個例子,只要情況稍微變化一下,他就可以變得很困難。譬如格主的摯友過世隔天,我因為哭太久了,眼睛腫得不得了,而且實在沒有心情去lab。事實上我認為在這種情況下去lab,一定會把事情搞砸,那不如不要去。可是不要去就得請假,請假就得找理由。我實在沒有那個力氣去跟每個和我合作的人解釋我的朋友走了,我難過得無法工作,然後每解釋一遍就要再情緒潰堤一遍。有時候,我們不想去工作,就是因為有實在無法說出口的理由、有想要自己一個人靜靜處理的傷痛。那請問這種情況下,怎麼做才是正直的呢?是要誠實面對自己真的無法工作也不想跟別人提起這件事的心情,然後說我生病了不能去lab,把事情簡單帶過,還是應該要對自己不誠實,強迫自己誠實的面對大家?如果為了達成正直,讓你必須誠實面對大眾,做對的事情,可是同時也讓自己的隱私(請假這個例子)或自由(捐骨髓的例子)被侵犯,請問正直還是唯一的最高指導原則嗎?

這就是我對這類文章的第一個疑問。當你太過簡化某個概念,又過度強調它的重要性,很可能就會發生許多人盲從一個其實未必正確的做法的現象。當有影響力的人把正直簡化成永遠都要做對的事,接收的大眾在缺乏引導下,很可能永遠不會去思考到底什麼是「對的事情」,也很可能不會知道對和錯有時候是相對的概念,會因為你立足的位置不同,而有不一樣的觀點。像911時去炸掉雙子星的terrorists,很可能就認為他們是在做對的事,而美國去打Afghanistan,去把賓拉登幹掉,很可能也覺得自己是正義的一方。

同時,他也會對其他也很重要的價值產生排擠效應。如果你是這位作者的忠實觀眾,甚至是他的信徒,你很可能會被他潛移默化,然後為了「無論如何都要達成的正直」,犧牲了自己的隱私與人身自由。

另外一個很大的問題是,這類文章都會為了強調它所想要強調的概念,而把犯錯這件事情過度放大。在這種時候,類似下面這種推論的手法就會出現:

"If someone is dishonest in any aspect of his life you can be guaranteed that he will be dishonest in many aspects of his life. You cannot dismiss even those little acts of dishonesty, such as the person who takes two newspapers from the stand when they paid for only one. After all, if a person cannot be trusted in the simplest matters of honesty then how can they possibly be trusted to uphold lengthy and complex business contracts?"

但這樣的推論本身就是有問題的。

首先,這種「細漢偷挽瓠,大漢偷牽牛」的論點,並不是一個邏輯結構完整並且有scientific evidence在後面支持的argument。事實上,我們也有足夠solid且相當完整的argument可以告訴你,當cut corners的風險過大時,很可能就會減低人們cut corners的誘因,讓他們放棄。

又或著以格主自己在高中時遇到的狀況為例,因為小考成績對最終的學期排名沒有影響,基本上我們這些不用功的學生小考不是教白卷就是作弊。如果「細漢偷挽瓠,大漢偷牽牛」這個假說成立,我們這些累犯應該也會習慣在段考作弊,最後在指考也會作弊。But this was not the case,事實上,對我和很多人來說,小考隨便亂搞和段考,甚至指考作弊是全然不同的兩件事,被抓到的風險不同,對別人的影響也不同。小考交白卷或作弊考100,完全不會對其他人造成影響,但段考或指考作弊,那對其他人的影響可就大了(請注意我完全沒有要為cheating是錯的這件事做辯護)。

而這樣的論述也會讓我們傾向對於犯錯這件事情過度嚴苛。我的意思是,哪個人不會犯錯呢?哪個人沒說過謊?誰沒有過選擇性的不說出誠實的答案或著刻意隱藏部分事實,只告訴別人對自己有利的部分?

我們會從錯誤中學習、從錯誤中長大,特別是這個錯誤帶來的教訓相當深刻的時候。可是如果你把integrity當成最高指導原則,認為在一件小事上dishonest的人,在其他事情上一定也都會dishonest,所以不能信任、不能交往也不應該給他機會,well,那我覺得我們以後不需要監獄了,把所有犯錯的人通通判死刑幹掉就好,反正就算他們服完刑期,也改過自新了,社會還是不會給他們第二次機會的。

喔,對了,如果你把這種不能犯錯的想法無限上綱,我可以跟你保證,很多那些出來喊"integrity"最重要,完全不能打破的人,其實自己都做不到自己說的事情。以Warren Buffet來講,這個說integrity最重要的人,日前因為他富人應該多付點稅的言論得到很多人的支持,但Greg Mankiw在他的blog裡告訴我們,Warren Buffet和他的公司Berkshire Hathaway其實也是避稅大戶。合法的避稅是個人的權利,我沒有意見。不過按照Greg Mankiw的說法:

"But on closer examination, one realizes that Mr Buffett never mentions doing anything to eliminate the tax-avoidance strategies that he uses most aggressively"

我們也有理由認為Buffet不是一個百分之百正直的人。所以我們是否該把他打入不能夠被信任的冷宮?所以他說的integrity很重要,是否也不是可以相信的論點?

另外,類似這樣的文章,總是會強調像是 “Do what is right, let the consequence follow” 這樣的概念。他們堅信只要你做了對的事,好的結果就一定會發生,但這並不是事實。有很多時候,你如果太堅持手段的正確性,你會在還沒有達成你那正直的目標前,就先失敗了。譬如你今天活在一個獨裁者高壓統治的國家,這個國家的人民都在受苦,所以你打算投身反叛勢力解救這個國家的人民。這時候你有兩個選擇:

a) 加入一個由混球領導的團體,這個混球狡詐且工於心計,有時候還會貪污,但他知道怎麼保護他的團員在這個國家活下來,也知道怎麼樣達成推翻這個政府的目標。

b) 一個由正直的傻子領導的團體,他正直到不行、道德感強烈,所以決不會用任何不光榮的手段來完成任何一個目標。可是他沒有能力,也經常為了以榮譽的手段達成目標而讓自己的成員在行動過程中死傷慘重。

請問一下,你會選擇加入哪一個?

如果給我選,我一定會選擇前者。因為我知道我最終的目標是正直的,在這種情況下,我會選擇以能夠達成我的目標為bottom line,在過程中盡量以正直的手段朝目標邁進。可是如果你是相信 “Do what is right, let the consequence follow” 這樣的概念,基本上你就是反過來,變成bottom line是一定要正直,即使你會失敗、即使你的失敗代表著你國家的人民要繼續受苦。

我不知道哪個選擇才是正確的,甚至可能不會有正確的答案存在,但我一直記得以前看Terry Goodkind的「真理之劍」系列時,他寫過一句話,叫做「最大的善意有可能帶來最大的禍害」,我一直很相信這句話,所以我對這類let the consequence follow的論述,一直都非常小心,也一直都很相信確保好的結果能被達成是很重要的事情。如果你的目標真的是正直的,在手段上適時的妥協我認為是應該要被接受的,這是我用很多慘痛經歷,繳了許多學費之後才終於學會的事。我當然很希望我們能夠既用正直的手段來執行計劃,然後也正直的達成目標,但這個社會有時候並沒有那種環境讓你這樣做,有時候你必須做的,是瞭解它,然後利用它。像以前,我會告訴你,學校的reputation是個屁,如果你很廢,念完Harvard出來還是很廢。一個人應該是因為自己很強,所以去念Harvard,這樣才有意義。現在我還是相信這件事,但我會跟你說,reputation雖然是個屁,但它是一個很重要的屁,因為這個社會環境認為它很有用,所以如果可以,你申請學校的時候要盡量兼顧興趣和學校的reputation,如果能夠念一間reputation好的學校,它可以讓你在很多事情上省去麻煩。又或著我雖然在前一篇文章裡才說過我不認同台灣社會的「禮貌」,但我會告訴你,適度地遵守它是有必要的,特別是你想在這個體制內成功,然後藉由你的成功衝撞這個體制的時候。

當然,把一篇文章說得好像會改變我們整個社會,是太誇張了些。但嚴重的是我們在台灣所受的教育,基本的邏輯和這類文章所用的方法是非常類似的,而受這樣的教育經年累月影響下來,我們的社會其實已經有很大一群人是所謂「最簡化答案的接收者」,而不是會去瞭解構成結論的理由的思考者了。

想想看我們在高中時所學的東西、所受的教育,難道不都是一種「嘗試以最快速度尋找最簡化的答案」的一種訓練嗎?像格主以前在教朋友統計,講到significant testconfidence interval基本上都可以拿來test null hypothesis這個概念,那時候因為是用mean difference來做例子,null hypothesismean difference=0,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說如果95% confidence interval不包含0的話,那significant test做出來的結果基本上會是α小於0.05,在這個情況下我們會選擇reject null hypothesis。結果我這個朋友完全沒有把我對confidence interval為什麼可以用來做significant test的解釋給聽進去,甚至連null hypothesis是在幹麼都沒弄懂,考試的時候就給我照95% confidence interval不包含0就是significant的概念去套。

結果不幸人家考試考的是relative risk,所以null hypothesis變成是"no difference between two ratios",因此在這個情況下,no difference就會是relative risk=1e.g. A group 30%病人得肺癌,B group30%得肺癌,relative risk = 30% / 30% = 1),所以95% confidnece interval就變成不包含1siognificant test得到的α值才會小於0.05。所以我這朋友自然是考了個滿江紅,然後居然還跑來找我argue,說我教的公式沒有用,真是奶奶的熊典型臺灣教育尋找最簡化答案的產物,同一套準則不管情況怎麼變,只要套下去就要有分。

另外一個很有趣的例子是我們大學時期的考試。我們老是喜歡考那種要你背定義、背metabolic pathways或signalling pathways的題目。有時候我真的想問,考這種題目除了證明你的學生很會背書以外,到底還有什麼意義?在這種情況下,也就出現了很多人都認為biology就是一個一直在背的學科,是一個只要很努力,人人都可以念得來的學科。譬如當我們在考genetics的時候,題目就會出:"please explain what is an allele",然後你就要把你背下來的定義寫下來。像我自己最喜歡的一個答案是:"Alleles are different versions of one gene",每寫必對,超爽的。可是你可不可以告訴我到底what the hell does that mean? 

譬如X gene有四個序列被你找到,分別是:

AAGGCCTT,帶有這序列的人會長紅雀斑

AAGGCCTA,帶有這序列的人會長黃雀斑

AAGGCCCC,帶有這序列的人會長紅雀斑

AAGGCGTG,帶有這序列的人沒有雀斑,而且會死掉。

好了,現在你可以告訴我,我能不能夠說這四個sequences都算是different versions of X gene,所以都是alleles呢?

事實上那個different versions of one gene的答案,完全不能回答這個問題。因為你要瞭解allele,得從genetics和evolution的觀點去思考。你必須從這些概念出發,瞭解為什麼allele會存在,又為什麼會被這樣定義,你才可能理解到底怎樣可以算是different versions,怎樣又不算。

再試試這個問題。

有兩隻行無性生殖的細菌,一隻帶有A1 gene,可以做出黃色色素。另外一隻在相同的DNA locus上帶有A2 gene,這個A2 gene無法做出任何色素。所以A1 gene相對於A2 gene是dominate allele,對還是錯呢?

如果你用那個different versions of one gene的答案來回答這個問題,你一定會答錯的。這就是這種最簡化答案的缺點,對於已經懂的人來說沒有問題,他是一個好的summary,可是對於還在學的人來說,他省略掉了好多前提與推論的過程,而直接給了你一個應該奉行的準則。問題是這個準則是unreliable的,只要人家稍微在前提上動個手腳,你的準則就完全無效了。

這樣的狀況當然不止出現在學科上。像我們在教禮貌的時候,就只會教你要兄友弟恭、尊師重道。教民主時就只會說民主是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於是這些就都變成了我們奉行的準則,是以臺灣會有好多人永遠覺得禮貌不能被打破,一定要誓死奉行,儘管他們完全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這樣做。也因此臺灣多數黨的立委們會覺得我們是多數,然後我們聽你們這些少數黨的傢伙屁完你們的意見了,之後當然就是我們說了算,接下來都要照我們的規矩來玩,你們這些少數都已經被尊重了到底還想要怎樣?

這個,就是我們從來不重視事情背後的理由的結果。我一直都相信,每一個論述,背後一定都要有他的理由。每個人都應該要以禮待人背後要有argument,民主法治應該要被重視,背後也一樣要有他的argument存在。高中的時候,我們應該要瞭解這些事情背後的arguments。大學的時候,我們應該學習思考這樣的argument成不成立,以及你能不能認同。然後我們就可以針對很多事情,或著同一件事情的很多面向去仔細思索,推敲答案,建立起自己的信念與判斷。

這大概也是我自己大學時覺得學到最最值回票價的東西。我真的很感謝自己那時候沒有為了那個4分的GPA把時間花在將所有的signalling pathways和生化的metabolic pathways給背下來,而是把時間拿去將一本又一本的原文書啃完,把時間花在讀一篇又一篇各個領域的paper上。儘管我大學時因此一直在很多臺灣老師眼中都是一個背不出glycolysis pathway、記不住20個amino acids結構,程度很普通的學生,但我在那時真的磨出很多讓我日後做research時獲益無窮的本領。以原文書來說,他的好處是裡頭的推論大都非常完整,從前提、抓條件到推論過程以及結論,還有可以進行的討論與爭議,通常都會一步一步的帶到。而paper的好處則是他的研究過程通常很嚴謹,而且脈絡很清晰,你可以在看的過程中學會怎麼證明或著證偽一件事。

這樣的過程讓我學會了怎麼思考、怎麼從不同角度切入去看問題。從一開始只能follow作者的思路,到後來可以預測他下一步會寫什麼、做什麼,到最後可以看出paper推論上面不夠完整的地方,真的是一件很有成就感的事。而這樣思考的習慣,也讓我在很多事情上面都獲益無窮,且在生活中得到很多樂趣。很多人說念生科系沒有用,或著念生科博士(除了進學術界以外)沒有用。我部分認同。對於找工作來講,你學到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的確常常用不上,特別對生物學這種在immunology和neuroscience之間如同隔了一座小山一樣的領域更是如此。你可以對central tolerance的機制倒背如流,但還是不知道basal ganglia長在大腦的哪一區,或著你也可能操作flow cytometry超厲害,但是完全不會測電生理。

但另一部分,我認為這個訓練過程很有用。因為我認為你從攻讀這些學位的過程中,可以學到很多專業知識以外的技能,而思考就是其中一個最重要的技能。簡單來講,我認為大學是在學習分辨結論背後的推論是否合理的一個過程,碩士則是學習思考如何將合理的推論應用到一個已存在的問題上。博士的思考又更進一步,是要讓你練習make things from scratch,自己要有能力找一個問題出來,然後自己想辦法得到結論,之後用這個結論解決你的問題。像這樣的能力,不管你是主修哪個科學學科,都可以在大學裡面培養這個我覺得人類最寶貴的天賦(人文美術學科離我太遠,真的就沒概念了)。

我們可以想,可以慢慢思考,我們應該善用這個能力,而不是浪費它。

所以如果有機會的話,我真的很希望那些很成功的人,可以多分享一些他們思考的過程,分享他們怎麼分析事情、怎麼去推論,而不是老講一些像"Integrity means doing the right thing at all times and in all circumstances"這種過度簡化的概念。我們的社會已經夠多這種東西了,隨便上網google就一堆,實在不需要再有更多來讓我們習慣被動接收、盲從,然後放棄思考。

反過來說,也許我們可以從自己開始做起。以後看到這些太過簡化的講法,最好能夠先對他有點戒心,然後想辦法找資料印證、想辦法理解他得到這個結論的過程,這樣至少可以幫助你判斷他說的是否有道理,以及如果有道理的話,那他的適用範圍在哪邊。

最後,我想用Harvard教授Michael Sandel(Justice: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的作者)做一個總結。

我不知道大家對於這個人的看法是怎麼樣的,不過對我來說,他是一個相當特別的存在。基本上,當他在闡述屬於他自己的觀點時,我常常都不太認同他的結論。

但我很喜歡聽他演講,也很喜歡這個人。因為我喜歡他上課和演講的方式。他總是會用很多不同的面相引導你去思考一個問題。儘管他講的多是所謂「一群人對公共議題的討論」,而我比較喜歡自己慢慢深入地思考,但我非常認同他這種注重思考過程大於結論的上課和演講方式。他的推論會有我覺得不一定完整的地方,他的結論常常都和我的想法完全不一樣,但我還是覺得,我們的社會如果能夠有多一些人受他影響,養成不要過度依賴簡化結論的習慣,而試著多做一些仔細的思考,也許很多現在存在於我們社會上的問題,就不會那麼不知從何解決起了吧!

1 則留言:

KOH+ 提到...

Intentions are not important. One only need to look at the result to see if the action is deemed appropriate. 最近讀一些美軍相關書籍有感的一句話.
這些名人似乎都喜歡強調intention,做事情的理由,正直的行為的重要性. 卻忽略了可能帶來的devastating result.
突然想起了海耶克的名言...
Great article btw. Keep up the good 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