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回顧一下柯文哲市長,一開始是怎麼踏上選市長這條路的。
那時候,柯文哲因為幾張發票,被各個國家機關調查,加上後來的愛滋器捐案,鬧得沸沸揚揚,讓本來就因為敢於直言,而很有媒體效果的他,在媒體上獲得了更多的曝光機會。
這些事件,不斷讓我們見識到我們國家,許多制度上的問題,以及國家機器失能與濫權的嚴重程度。
當時的柯文哲,曾經表示:「如果大家都覺得我來選或我來做比較好,那我就跳出來做。」
後來決定參選的柯文哲,也的確提出了許多讓人相當認同的理念,譬如像是公開透明、要將許多政府的作為制度化,還有所謂的「要建立一個用常識可以理解的國家」。
這些都是正確的方向,其中某些部分,柯文哲也的確有在執行,是以,他的臺北市長做到現在,我認為仍是相當不錯的。
可是柯文哲似乎忘記了最當初他會出來選舉的理由。那時候有多少人,為了他連續被國家力量惡搞,而替他感到憤怒?又有多少人,是因為相信他經歷過這些之後,對於政府濫權而導致的國家暴力,會更有警惕,而相信他能夠讓臺北市更進步?一定也有很多人,是相信他的SOP論,認為他會以SOP去規範政府濫權,所以才決定支持他的。
結果在7月23日,一群抗議課綱微調的學生,與採訪的記者,衝入教育部長室之後,柯文哲的一連串發言,卻讓我很懷疑,他真的對政府濫權是有戒心的嗎?他真的明白國家暴力的可怕嗎?
最一開始的時候,柯文哲說:「我認為台北市政府處理沒什麼疏失,就我聽到邱豐光局長說法,學生當時是回馬槍衝回去,這是無法預料的突發狀況,警察才以現行犯處理。未來將和警政署討論SOP,未來即使沒有辦法應付百分之百,也能處理八成。」
接著在被問到會不會懲處這次的現場指揮官,中正一分局的副局長張奇文,他又說:「這次不會」,且這次張奇文的責任,柯文哲會「替他扛住」。
必須注意的是,這些都是在柯文哲啟動調查,按照程序處理這件事情之前,就說出的話。但他同時也發表聲明稿,表示:
「媒體記者本於採訪之職,於陳抗現場進行採訪工作,乃受憲法保障之自由。我對於昨晚臺北市警察局在過程中,侵犯記者採訪自由一事致歉。」
「昨日教育部衝突現場,因事件緊急未能依SOP進行」
這之間的矛盾,實在讓人不解。
若是說臺北市政府沒有疏失,那你為什麼要為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侵犯記者採訪自由一事致歉?
如果臺北市政府沒有疏失,那因事件緊急未能依SOP進行,算是什麼?
當張奇文在顯然知到記者身份的情況下,下令禁止記者採訪,且沒收學生手機,意圖搶走公民記者的相機,然後中正一分局的幹部,還接受政論節目call out,大剌剌的說謊,說無法辨別記者身份,請問一下柯市長,您是視障了,還是聽障了,會認為這是意識形態之爭,不應該要求警察負責?
話又說回來,法治時代了,如果張奇文沒有責任,那自然沒有誰扛責任的問題。可是若他有責任,你不按照制度走,要替他扛,這是什麼樣的護短心態?這是一個不斷強調SOP的人,應該做的事情嗎?
最讓我憤怒的,還是柯文哲對於警方使用束帶、給學生上手銬,對學生粗暴對待、沒收學生能收集證據自保的手機的狀況,居然不置一詞。這個,就是你對於人權的看法嗎?
我們先不說記者或學生的行為,正當性足不足夠,在我看來,從318之後,警察處理這些事情,都是有SOP。他們的SOP,就是先趕記者,把抗議群眾可以用來錄音、錄影的器具都先排除,這樣一來,警察不論如何執法,就都不會有事了。
這個就是最標準的,由權力不對等,所造成的國家暴力。我一直都非常痛恨這類的政府濫權、國家暴力,因為在國家強大的力量下,個人是幾乎沒有抵抗力的。
今天學生和記者,不論有沒有違法,請問警察憑什麼沒收他們的私人物品?憑什麼不讓他們記錄下警察如何執法?倘若警察今天沒收手機之後,像太陽花學運時一樣,把學生拖去痛扁一頓,這時候你要怎麼收集證據呢?事實上,今天就有一個公民記者,控訴警察打他後腦。但是在沒有影像為證的情況下,我們要怎麼知道,到底這是真是假,以及若此事為真,打他的警察是誰?
318學運過後,我們看到的是,即使那幾個少數有被拍到照片的打人警察,都還是無法被揪出來,讓他們獲得應有的懲罰。但是學生卻是一個一個的被起訴。這個,就是權力不對等的可怕。
而柯文哲,對於政府不當執行公權力的部分,卻隻字未提。
我一直認為,法律之所以存在,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盡量去限縮政府的權力,不讓政府濫權的情形發生。法律沒允許你做的,身為當權者,就是不准做。這樣才能確保沒有權力的民眾,不會被國家暴力給侵犯,而毫無抗能力。
柯文哲曾經親身嚐過這種政府濫權、國家暴力的苦果。所以我一直覺得他會對這部分更加小心。
當他說出要在交通違規熱點設置監視器,甚至想要因為自己做事方便,而修改法律的時候,我只當他法治觀念太差,人權素養不足。
但這次事件,柯文哲到目前為止的處理方法,還有對於國家暴力未置一詞的表現,讓我不得不認為,柯文哲市長,你在乎的,並不是國家暴力,而是「國家暴力侵犯到我」,所以只要權力是由你掌控,政府濫權的受害對象不是我,那就沒問題。至於侵犯到別人,關我屁事?
柯文哲市長,在這次的事件裡,你讓人看到,你是一個護短的市長,是一個不在乎人權的市長,是一個不遵照體制的市長,更是一個沒有法治觀念的市長。
你的表現,讓人失望。失望得令人憤怒。
法治,不是你統治的工具,是用來限縮你權力的武器。
如果你不學會這一點,那個會為了「護國五張椅」把你抓去約談的政府、那個會搞出228,讓你失去爺爺的,我們奮力想打倒的政府,很可能有一天,還會再回來。
而且這次,坐在那個政府領導者位置上的人,可能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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